“前卫科学”带来的法律问题

2019-09-18 11:01屠涵英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数据安全医学数据库

屠涵英

今年6月23日第十五期代表论坛上,华大公司董事长汪建为我们带来了题为“迈向精准医学 重新定义疾病”的精彩演讲,另有三位嘉宾参与了生物医药科技方面的交流。论坛上我们了解到:人类基因学科的研究在我国是由民间发起的,短短二十幾年,研究水平及成果转化已远远领先于世界。汪建董事长从学科发展历程、取得的研究成果的介绍,谈到了如何利用现已掌握的技术让人人都享受“精准医学”“治未病”,谈到了如何开展生命科学数据库的建设以掌控人类未来的命运。这场报告引发了我对生命科学的法律方面的思考。

一是“精准医学”“治未病”、基因修复技术等引发的法律问题。“精准医学”“治未病”是非常前卫的理念,主要针对疾病防治(医治)、优生优育问题,强调对人类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一方面,通过基因分析建立胚胎健康状况档案,针对有准确判断的不健康胚胎,向孕妇发出终止妊娠的提醒,减少不健康婴儿的出生率;另一方面,通过对病患的基因分析,对患有相同疾病的不同患者,依据不同的基因分析结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极强的医疗(特别是用药)方案,从而大大提高治愈率。这些技术的运用已较成熟,也逐渐被民众接受。

但从法律层面讲,生育、治病(或治未病),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面对疾病或缺陷胎儿,人们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治疗或终止妊娠。另外,基因修复技术也许能从根本上达到“治未病”的目的,但是否接受这一“服务”,权利仍在当事者。换言之,在明确知道自己有基因缺陷,将大大提升罹患某种疾病的概率时,人们仍然有权选择做或不做基因修复,这与“精准医学”“治未病”理念相背离。再如,自克隆羊诞生以来,从理论及现有技术上讲,已经可以克隆任何一种生命,但国际社会对克隆人类持谨慎态度,因为这涉及宗教、伦理、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挑战。人类可以忽略克隆羊与其提供干细胞母体羊之间的关系,但无法想象人类面对相同的情况——克隆人与母体既不是两代人也不是同代人,这既挑战了伦理关系,也混乱了法律关系。

二是建立生命科学(基因)数据库引发的法律问题。建立数据库有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是疾病防治的需求。数据足够大才能真正“治未病”,所以数据采集要求全方位(不同种族)、全周期(从生到死)甚至全人类(近70亿人口)。第二,最好的学科也是最好的产业,围绕“数字化生命”,可以催生出巨大的产业链。有专家甚至认为,生命科学数据库的建立意味着人类对未来命运的掌控。但是,建立基因数据库存在两个法律挑战。

第一,先不提全人类,即使在中国,如果要大规模采集全国人民的基因建立数据库,也是需要法律依据的。不同于人口基本数据库的建立,基因信息是否愿意被采集并公开,取决于当事者。而是否应通过立法实施这一计划,要看它是否符合立法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战略、社会利益及公民权利的保护。

第二,全国人民的基因信息库,毫不夸张地说是国家的秘密。对目前已经建立的规模不小的数据库,也存在着合法性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将数据安全纳入国家战略保护领域,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与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缺乏直接规范数据安全保障的法律供给。谁有权力这么做?谁来监管?如何保护数据安全?如何保证数据被合法地利用?市场已经在那儿了,而法律缺位。

因此,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的确定、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国家安全的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等等,都值得认真研究,及至提供相关方面的立法和对已有法律的完善。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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