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现代汉语普通话韵部系统处理法评析及建议

2019-09-18 12:37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音位押韵韵母

宋 峰

(江苏理工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现代汉语课程的内容一般包括语音、文字、词汇、语法和修辞五个部分,并构成了语言学大类中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其中,语音部分讲解的主要是普通话语音系统,有的教材还会在讲完韵母部分之后,再讲解些有关普通话韵部系统的知识,比如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2017年版《现代汉语》、钱乃荣主编的1995年版《现代汉语》教材等。

因为普通话押韵系统衍生于普通话韵母系统当中,所以若从致用的角度来看,作为全国高校教材,在讲解完普通话韵母系统之后,应给出一套较为科学的普通话韵部系统。但综观现在高校所通行的主要现代汉语教材①,在押韵本质和韵部系统的介绍问题上普遍存有不足。押韵的实质是“有尾韵中,韵基相同;无尾韵中,韵基相同或相近”,而非“押韵的字只要求韵腹和韵尾相同”,也非“基本韵母相同或相近”等。多数现代汉语教材将普通话的韵部系统指定在十三辙、十八韵上,有的还增列了十四韵。十三辙、十八韵和十四韵在一定时期或许曾对普通话用韵实践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但能否作为一套科学规范的普通话韵部系统来加以推广尚需讨论。当前,如何对押韵本质及普通话韵部系统作出较为合理的解释和研制,是现代汉语教材急需补充并完善的一项任务。

一、现代汉语教材对普通话韵部内容的处理概况

高校现代汉语教材对普通话韵部内容的处理,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押韵本质的界定,二是对具体韵部划分问题的意见。对这两个方面均有涉及的13部教材,见下表1。

这13部教材中有12部对普通话的分韵数目提出了明确的看法,将普通话韵部数指定在十三辙和十八韵上的有11家。只有黄廖本《现代汉语》与众不同,在提出十三辙和十八韵之余,又补充了中华诗词学会2004年公布的“十四韵”方案。

在对押韵本质问题的讲解上,除了黄廖本《现代汉语》和北大本《现代汉语》认为押韵必须是韵腹和韵尾都相同外,其余11部教材均提出押韵是韵腹相同或相近,有韵尾的韵尾要相同。当然,有的还认为押韵是指韵母的相同或相近,如钱乃荣的《现代汉语》和张庆翔、刘焱的《现代汉语概论》等。现代诗歌押韵一般不考虑声母、声调和韵头,所以用“韵母的相同或相近”来界定押韵显然不合押韵的要求。有个别教材还介绍了现代诗歌中常见的押韵方式,如崔应贤、刘钦荣主编的《现代汉语》便提到了三种常见的押韵方式:隔行韵、排韵和双行韵。[1]49-50

关于普通话押韵及具体韵部划分的有关问题,26部现代汉语教材中只有表1所列的13部现代汉语教材对此作了相应的讲解,其余的13部教材在这方面均表现出了空缺,这些教材包括:邢公畹主编的1992版《现代汉语教程》、杨润陆主编的1995年版《现代汉语》、胡裕树主编的1995年第6版《现代汉语》、骆小所主编的1999年版《现代汉语引论》、张斌主编的2002年版《新编现代汉语》、袁彩云主编的2006年版《实用现代汉语》、许宝华主编的2006年版《现代汉语导论》、马庆株主编的2010年版《现代汉语》、杨文全主编的2010年版《现代汉语》、彭玉兰、张登岐主编的2013年第二版《现代汉语》、周国光等主编的2014年版《现代汉语概论》、邵静敏主编的2016年第三版《现代汉语通论》、黄伯荣、李炜主编的2016年第二版《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教材对普通话韵部划分的看法与现代多数韵书对分韵所持有的分歧情况不尽一致,表现出了观点上保守的特点。笔者曾对可寓目到的所有128种(其中包括17类分韵法)现代韵书的分韵方案情况作过统计,统计结果见表2。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分13部(或韵)的方案最多,共49种,占比38.28%;分18韵的次多,共17种,占比13.28%。从划分方案上看,现代韵书虽以十三辙和十八韵为主导,但十三辙和十八韵之外的方案开始趋多,这应当与十三辙或十八韵方案所自存的缺点有关。

表1 涉及到押韵及具体韵部划分的13部现代汉语教材

表2 现代韵书的分韵种类统计情况

上述是对目前可以寓目到的26部高校现代汉语教材在押韵和具体韵部划分方面所作的总结。下面,笔者对这些教材中最具典型和代表性的2017年增订六版的黄廖本《现代汉语》进行介绍和评析。

二、黄廖本《现代汉语》对普通话韵部的处理法

较之其他同类现代汉语教材,黄廖本《现代汉语》在对押韵概念和具体韵部划分等问题的解释上,虽较好地吸收了当代有关普通话韵部研究的新成果,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一)对普通话韵部的处理法

作为高校文科教材中发行量最广、使用学员最多的教材之一,①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是高校界最为通行的现代汉语教材。本教材自1978年6月纳入教育部文科教材编选计划开始编写以来,共出版了10版。1979年由甘肃教育出版社出版试用本,1981年出版正式本,1983年出版修订本,1986年出版修订二版。1990年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增订版,1997出版增订二版,2002年秋季出版增订三版……一直到2017为增订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86年曾被教育部刊物《高教战线》第6期誉为“一部受欢迎的《现代汉语教材》”,1988年获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等。黄廖本《现代汉语》在对押韵概念和普通话韵部具体划分的介绍上经历了前后不同的变更阶段。

1.在对押韵知识的介绍上

该教材在第一章“语音”的第三节“元音和韵母”的节后谈了“押韵和韵辙”的知识,内容不多,仅占了两页。该教材对“韵”的解释前后有变化,第一、二、三版中这样解释:“凡韵腹相同或者相近的(如果有韵尾,韵尾也要相同),都属于同一个‘韵’。”从第四版直到目前的增订六版,又改变了之前的解释,认为:“押韵的字只要求韵腹和韵尾相同,不要求韵头(介音)也都相同。”[2]54

2.在对具体韵部的划分上

该教材认为当前我国现代新诗或民歌用韵依照的是十三辙和《中华新韵》十八韵,并详列了十三辙、十八韵和普通话韵母的对照表。在增订六版中,编著者又根据学界研究成果,将中华诗词学会所公布的十四韵方案②“十四韵方案”即指的是《中华新韵(十四韵)》,载《中华诗词》2001年第6期。置于“韵辙表”内。不过,该书第二章末尾“附录 同韵字表”部分,对普通话中的39个韵母仍是按照十三辙顺序排列的,在39个声韵调(四声)搭配表格内排列了所有的同韵字。也就是说,十三辙仍然是《现代汉语》所首倡的一套普通话韵部体系。但是按照增订六版对押韵的解释,其“同韵字表”应该以“十八韵”为序进行编排才对。所以,在这一点上,似乎和它对押韵本质问题的前后认识不同有关。

兹将该韵字表最新的说明和具体韵部详列如下:

《同韵字表》说明:四版时本表收常用字5 060个(增订六版时收字4 438个),包括3 500个常用字,按韵辙排列(韵母ê只有一个“欸”字,不列表)。同音字按声旁适当集中,黑体字是古入声字。

黄廖本《现代汉语》的《同韵字表》具体韵部如下:

(1)发花:ɑ iɑ uɑ

(2)梭坡:o uo e③在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六版)第114页,e是归在坡梭辙的,而在118页排列韵字的时候,却将“e”归在了乜斜辙,这明显是存在问题的。不过,这种处理法倒也接近于“梭坡”和“乜斜”二辙合并的事实。

(3)乜斜:ie üe

(4)姑苏:u

(5)一七:-i[ɿ] -i[ʅ] er ü i

(6)怀来:ɑi uɑi

(7)灰堆:ei uei

(8)遥条:ɑo iɑo

(10)言前:ɑn iɑn uɑn üɑn

(11)人辰:en in uen ün

(12)江阳:ɑnɡ iɑnɡ uɑnɡ

(13)中东:enɡ inɡ uenɡ onɡ ionɡ

(二)在韵部相关问题上表现出来的优点和不足

1.优点

基于初始参数数据,采用Windows 8.0操作系统运行环境,使用Intel Core i5-5200U中央处理器、2.20 GHz主频、4 GB内存的计算机进行计算。经计算,6个计划周期收敛图如图3所示,收敛图清晰地反映了算例目标函数各期的收敛过程,由于市场需求的不同,各期迭代次数有所不同,收敛曲线基本在600~700次之间渐趋平缓,逐步收敛于目标函数的最优解,各计划周期算法运行时间均在45 s左右,各计划周期目标函数的收敛值如表4所示,限于篇幅,省略各决策变量的最优决策。

第一,及时吸收或跟进学界在普通话分韵上的研究成果。《中华新韵(十四韵)》2004年刊载在《中华诗词》第6期上,但查检2004年以来上文所提及到的13家现代汉语教材,除了黄廖本《现代汉语》将其作为最新成果吸收到教材中外,其他教材在韵部系统的介绍上并无任何新解。作为一部使用群体较多的现代汉语教材,黄廖本《现代汉语》能够结合学术前沿,及时增添新的学术成果,其经验在所有教材中是值得予以推广的。

第二,突出其对诗歌文学创作的实用指导价值。现代诗歌文学的创作,在用韵上需要语音上的规范。黄廖本《现代汉语》的《同韵字表》具备了这方面的功能,这点在《同韵字表》的说明部分有所体现:了解古入声字的现在读音;写作诗歌、曲艺时寻查同韵字。

第三,服务于普通话语音的推广工作。在黄廖本《现代汉语》的《同韵字表》说明部分,清楚地总结了韵表的用途:学习和检查普通话字音,纠正方音;了解声、韵、调配合关系;可作调查方言的例子,利用它整理出方言和普通话的声母、韵母、声调的对应规律。

在涉及到用韵知识的13家现代汉语教材中,详列韵字表的只有黄廖本的《现代汉语》,这也是该书的一个独特之处。

2.问题及不足

第一,对押韵本质的解释不够合乎实际。上文说过,黄廖本《现代汉语》在对押韵本质问题的解释上存在着前后不一样的看法。第四版以来的解释是:押韵的字只要求韵腹和韵尾相同,不要求韵头(介音)也都相同。这种理解恐怕与现代诗歌的具体押韵实践并不相符。因为,大量的现代诗歌押韵事实都说明了不仅相同的韵腹可以押韵(有尾韵中,韵尾相同),就是相近的韵腹(无尾韵中)也可以互相押韵。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下面的两首绕口令:

(1)清早起来雨淅沥,王七上街去买席,骑着毛驴跑得急,捎带卖蛋又贩梨。一跑跑到小桥西,毛驴一下失了蹄,打了蛋,撒了梨,急得王七眼泪滴,又哭鸡蛋又哭驴。(i、ü)

(2)哥哥弟弟坡前坐,坡上卧着一只鹅,坡下流着一条河,哥哥说:宽宽的河,弟弟说:肥肥的鹅。鹅要过河,河要渡鹅。不知是鹅过河,还是河渡鹅。(e、o)

黄廖本《现代汉语》之所以会将押韵界定为“韵腹和韵尾相同”,想必是受到了早期中华诗词学会“同身等韵”思想的影响所致。[3]“同身等韵”作为一个押韵标准,是由赵京战在2002年《中华诗词》第4期上提出来的。他把韵腹和韵尾合称为“韵身”,并明确提出以“同身等韵”作为判断韵部的尺度。按照“同身等韵”的原则来制定韵部,只会形成一个与创作用韵实际不相符合的且偏于审音的韵部系统,因为它不能很好地解释实际创作中“i、ɿ、ʅ、ü”及“e、o、ie”等为何可以各自互押的事实。对此,郑林曦曾有过评析:“过去有些音韵学家认为必须主要元音或者主要元音加收音部分完全相同才能押韵,因此把韵目分的较细。”[4]130所以,在押韵本质问题上,黄廖本《现代汉语》当前的意见是有待斟酌的。

第二,对《中华新韵》“十四韵”的增补也显有仓促之意。上文提到,黄廖本《现代汉语》除列出十三辙和十八韵之外,还增加了中华诗词学会的“十四韵”方案。《中华新韵(十四韵)》发表时署名“中华诗词编辑部”,实际上是由赵京战执笔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十四韵”的情况。

十四韵方案将两个舌尖元音(-i[ɿ、ʅ])从原十三辙的“一七辙”独立出来,完全不符合创作用韵的实际,经不起实践的检验。现代诗歌中,-i[ɿ、ʅ]和“i、ü”互押的情形非常普遍,如朵渔的《写小诗让人发愁》,原文如下:

我们曾对大量的现代诗歌的押韵实践进行过考察,在统计到的 4 834个相关韵段中,“ɿ、ʅ”合押的比例(2.96%)远远小于“ɿ、ʅ”和“一七”韵部内其他韵母(i、ü)相押的比例和(43.73%),因此,“ɿ、ʅ”是不宜独立成韵部的。同理,按照现代诗歌的押韵实践:“十四韵”中的“波韵”和“皆韵”也应该合并,er也不应再挂靠在“齐韵”内。还有,“十四韵”将“支”定为“零声母”的做法更不合乎语音学的原理。张玉来认为“零韵母”的处理法“严重违背语音科学常识。语音学的研究成果证明,在人类语言中,一个音节中元音一般是不可缺少的,虽然个别浊辅音可以独成音节,如m/n/ŋ/g,但是清辅音不能独成音节,因为清辅音是声带不震动的,它自称音节的话,没法进行语言交流。因此,汉语的 zh、ch、sh、r及 z、c、s绝对不会是自成音节的声母,更不会没有韵母。”[5]

从如上事实来看,黄廖本《现代汉语》增列“十四韵”虽紧跟了学术前沿,但是否科学着实有待商酌。

三、高校现代汉语教材普通话韵部系统处理法建议

到底该如何解释押韵的实质,是教材需要明确的一个重要问题。上文表1中的13部现代汉语教材,对押韵概念的解释主要存有三个方面的分歧:韵腹和韵尾相同,如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韵腹相同或相近,如有韵尾韵尾也要相同,如周建设《现代汉语》;韵母相同或相近,如钱乃荣《现代汉语》重订本。这些分歧,一方面和对现代诗歌的押韵实际失于全盘考察有关,另一方面也和对普通话韵部系统和韵母系统关系的不同解读有关。

在普通话具体韵部上,除黄廖本《现代汉语》于十三辙和十八韵之余另增添一个新的“十四韵”外,其他11部现代汉语教材均是将旧有十三辙和十八韵一并列出,胡吉成《现代汉语基础》是单列出十三辙。笔者从中看不出它们有多少学术上的争议。这种因学术保守而产生的“静止”与现代韵书界对普通话韵部划分所表现出来的争端显然不同,所以多数现代汉语教材在普通话韵部问题上普遍缺少主动的探索意识。许宝华认为:“教材跟教学和科学研究密切联系,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有所更新,使之更好地为国家培养现代化人才服务。”[6]现代汉语教材虽然可以讲求知识点的传承,但在一些学界有分歧的问题上也应该多一些争鸣,紧跟实际,不断更新。

针对如上问题,本文就押韵的标准和普通话韵部划分的问题提出一种意见,以求方家指教。

(一)以“有尾韵中,韵基相同;无尾韵中,韵基相同或相近”作为普通话分韵的标准

王力很早就同意采用音位思想来分析汉语音韵学问题,其《汉语音韵》对十三辙的音韵分析就是按照这种思想进行的。后来,薛凤生更明确强调:“音韵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语言的物理现象,而是语音在语言中的应用方式,也就是语言中的音韵系统”及“一个语音所担负的辨义功能,只能由它与跟它在同一个音韵系统中的其他语音所起的对比作用来决定。这种听觉上的对比,并不完全取决于客观上的音值差异,而更表现在说话者与听话者的主观认识上”。[7]2薛先凤生利用西方生成音系学的理论,对北京音系进行了解析,并认为同一个韵部“必然含有共同的韵基”①注意此处的韵基不是指《汉语拼音方案》这一层次中各韵母中的现有韵腹和韵尾成分,而是指能生成表层这些所谓“韵腹”(或“韵腹和韵尾”的组合)的底层形式,也就是说“韵基”是具有音位性质的。。按此理论,他把与表层“-i、i、u、y”相对应的底层形式分析为“i、yi、wi、ywi”,这样“-i、i、u、y”就含有了相同的韵基形式“i”。通过这样的严格对应,对表层的韵母形式进行了韵部上的归纳。不过,薛先生对北京话早期音位形式的解析还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如在理论上,他将“u”和“i、-i、y”处理成相同的韵基成分,但是在实际的押韵情形中,“u”和“i、-i、y”是根本不押韵的(限于北京话韵系统)。所以,尽管薛先生也从发音部位相似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解释,[7]24但仍弥补不了其以“韵基相同”作为押韵标准的不足。虽如此,薛凤生通过归纳深层音位来划分北京话韵部系统的思路无疑是具有开创性的,他对押韵标准作出的界定给了我们很深的启发。

《汉语拼音方案》是一套高度音位化了的注音系统,但是其音位化的程度又不够合理,所以可以说《汉语拼音方案》同时带有了音素和音位的特点,具有音素音形和音位音形并行交融的特征。不少普通话韵书编写者并不清楚《汉语拼音方案》韵母表的音位化特点,以致在分韵的时候,误将音素性的字母形式和音位化后的字母形式混淆,故结论上各有参差。如星汉《今韵说略》的十五韵、赵京战《中华新韵》的十四韵将“-i”和“i”分部等,都有此弊端。同时,也是由于对《汉语拼音方案》性质的误解,在分韵标准上才出现了普通话分韵中“同身等(同)韵”“谐收同韵”等标准的歧异,这恐怕都值得商榷。

针对北京话深层的音位形式和表层的《汉语拼音方案》音素兼音位形式这一特点,笔者提出“无尾韵中,韵基相同或相近;有尾韵中,韵基相同”的押韵标准。这当中的“韵基”是由韵腹和韵尾两部分组成,它本身就具有音位性或音素兼音位性的双重特点。这条押韵标准可以解决普通话韵母系统的分韵问题。我们将普通话39个韵母分为无尾韵组(4组)和有尾韵组(8组)。在无尾韵中,无论从深层形式(对应于“韵基”的音位形)上来看,还是从表层形式(对应于“韵基”的音素兼音位形)上来看,用“韵基相同或相近”的标准都能将其化为4个韵部;同理,在有尾韵中,按照“韵基相同”的标准也能够将其化为不同的8个韵部。这就是我们划分普通话韵部所遵循的一个押韵标准,具体如表3。

我们特别提出“无尾韵中,韵基相同或相近”的标准,其中的“无尾韵中,韵基相同”解决的主要是“a、ia、ua”划为一类、“u”划为一类以及“e、o、ou、ie、üe、er”划为一类的问题。而所提出的“无尾韵中,韵基相近”的标准则是既为解决i和y为何可以押韵的问题,同时又是为了解释“ɿ、ʅ”为何可以和“i”共押的问题。这样便有效地解决了薛凤生因将押韵标准完全界定为“韵基的相同”而产生的“特例”问题,即“姑苏”和“一七”不能互押的问题。

我们强调在有尾韵中,只能用“韵基的相同”来作为划分韵部的标准。因为如若再用“韵基的相近”来分韵的话,容易因方言影响而带来一些辨韵上的含糊问题①如[-n]和[-ŋ]有时也相近,在一些人听起来,an和ang是相近的,可以相押。,易于与普通话的分韵事实不合。

以“韵基”来解释押韵的实质或标准问题,并不是首创。薛凤生大概最早利用“韵基”来阐发押韵的实质,后来耿振生、李越、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王为民、邓葵、杨亦鸣、张玉来等都曾利用过韵基的概念对押韵有过相应的解释。所以对学界来说,用此概念来解释“押韵”实质或标准并不会显得生疏。

况且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少语言学家、新韵书编写者等都作过相近的论断,只是未从深层音位层面作过总结。如王力认为:“音韵学的标准和语音学在这个的标准不同:音韵学并不要求韵母的主要元音完全一致,音色近似的元音也可以认为是属于同一个韵部。”[8]21徐青认为:“所谓押韵,实际上就是把韵母相同或很相近的成分,有规则地配置在诗句末尾(当然,也有放在句首押头韵、放在句中押中韵的,但这种情况较少见),使它经过一定距离的间隔之后,不断地反复出现,互相呼应,从而使全诗在音响上联结成为一个谐和的整体。所以,押韵能使文字束于韵而不离散,使诗句系于韵而不纷乱。”[9]7-8梁前刚、郭进双认为:“押韵就是要求诗句用同韵字的韵母相同或相近。”[10]46吴培根、吴晓岚认为:“所谓押韵,就是把落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按照一定的规则安排在诗句的末尾,让相同或相近的落音有规律地重复出现,从而产生声音回环的音乐美和顺口悦耳的和谐感。”[11]白雉山认为:“韵文的押韵,是句尾的字虽然声母不同,但韵母相同或相近。”[12]1这些论断和我们所提出的押韵标准在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在普通话语音范围内强调语音的近似性。

表3 新的押韵标准下普通话韵部系统的深层和表层形式

因此可以说,本文所提出的“无尾韵中韵基相同或相近;有尾韵中,韵基相同”的押韵标准是符合当今大多数现代诗歌创作用韵实际的,也是在前人基础上多方论证出来的一个标准。在普通话分韵上,也只有采取这样的一个分韵标准,才能解决由深层音位和《汉语拼音方案》表层音形产生的种种矛盾和不足。

(二)确立一套科学的普通话宽韵韵部系统

1.确立一套宽韵系统的合理性

按照上述所提出的分韵标准,自然会得出合乎大多数人语感的宽式押韵系统。而当前多数现代汉语教材对普通话韵部系统的处理法,还是将十三辙和十八韵并举,等于说是同意宽和严的两套标准。

从现代诗歌的创作实践来看,宽韵虽有几道合成韵辙,但在一定条件下也能保证诗篇韵脚的和谐,所以诗歌押韵提倡采用宽韵。不少人在这个方面都有过阐释,如鲁迅说:“我以为内容且不说,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有顺口,唱得出来。”[13]655鲁迅的“押大致相近的韵”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宽韵。若是“从语音音韵的角度来看,诗歌的韵辙分得越细,韵音越和谐,但是给诗歌创作带来的束缚也大”[14]13。相反,窄韵对于创作诗词弊大于利的问题,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如秦似的《论用韵》中提到,险韵和窄韵对于诗词的创作都是不利的,“写诗词用宽韵的原则是人们一向公认的”[15]15-21,在宽韵和严韵之间,宽韵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普通话分韵以宽为宜;星汉认为,“从诗韵发展的历史看,诗韵分部分目有一种逐渐简化的历史趋向”[16];郑林曦也曾强调,“从诗韵演变的观点看来,韵辙越来越宽松,却未必是坏事,而是好事”[4]139。

王韫佳对押韵系统的理解最为妥帖,他认为:“在口头文学中,哪些韵母之间可以彼此押韵,完全是凭说话人的语感,因此,押韵系统实际上是在不自觉之中真实反映了韵母之间的近似关系。不过,后来由于诗词格律的兴起,有些韵文在选择韵脚时凭的是韵书而不是活的语言,因此,最能体现语言中韵母之间相近关系的押韵系统当属不受格律约束的民间口头艺术形式,例如民歌、儿歌等。”[17]59而顺乎天籁的民歌、儿歌所押的正是宽韵类系统,普通话韵部系统的制定要合乎这种事实。

2.普通话韵部宜定为十二部

明清以来的北京十三辙,基本上适应现代诗歌的押韵实际。但是时过境迁,音随时变,从明清之交发展到现代,北京话语音又发生了若干变化,主要体现在中元音音位的合并和儿化韵的地位下降等方面。因此,作为新时期新的押韵标准,也应该在以《汉语拼音方案》韵母系统为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根据普通话语音变化的实际和现代诗歌用韵创作实践,对通行已久的“北平音系十三辙”作适时的调整。

在深入解析普通话语音系统和充分考察现代诗歌的押韵实践基础上,我们依据普通话分韵中所应遵循的五项原则①五项原则,即:(1)以《汉语拼音方案》为法定依据;(2)以通行既久的“十三辙”作为制定新韵的基础;(3)符合多数人创作用韵实践;(4)符合说普通话人的语感;(5)符合音韵学理的要求。其中的(1)、(3)、(4)、(5)四项为江苏师范大学《中华通韵》课题组首先提出。,得出普通话总韵辙数为十二部的初步意见(见表4);同时根据“普通话基本上不儿化”的语音特征等,[18]15-41提出可以设置儿化韵(见表5),但只能以“附韵”的形式呈现,而不宜和大辙地位并列的观点。

现代汉语普通话十二韵部与十三辙的不同点有三:第一,将十三辙中的“梭波”和“乜斜”合并成一个新的“梭乜辙”。名为“梭乜辙”,也是最大程度地欲保留原十三辙的名目,所以各取“梭波”和“乜斜”二辙的首字重新组合。这样既能继承传统,又能体现创新的特点。第二,借鉴张玉来的做法,将读音为ê的叹词“欸”“诶”放在 ei行,与 ei、ui合为一部。[19]第三,将“儿er”从“一七辙”里独立出来,按照音色性质和实际押韵情形,将其归并到新的“梭乜辙”内。

在当前的声韵改革中,无论是《诗韵新编》中的十八韵,还是中华诗词学会的十五韵、十四韵、十六韵等方案,事实证明都是行不通的。相较而言,普通话韵十二部是一套较为可行的用韵方案。

普通话韵十二部是诗韵系统发展到今天的一套合理方案,也是依照《汉语拼音方案》,从现代诗歌的用韵实际出发所总结出来的一套科学方案。普通话韵十二部的制定是在全面比较和衡量百余家分韵方案后所形成的,可以说凝聚了众人的智慧,既兼顾了历史,又照顾了现实,具有可操作和易推广性。同时,普通话韵十二部在促进诗歌用韵大繁荣的同时,也会助推普通话的推广进程。

表4 现代汉语普通话韵十二部

表5 普通话韵十二部可排列的两个“附韵”

四、余论

上文就目前所通行的多数现代汉语教材对普通话押韵及韵部系统的处理情况作了一个较全面的考察和分析,并针对其问题,提出了一套较可行的分韵标准和韵部系统。总体认为,包括黄廖本在内的多数教材在对韵部的讲解和具体韵部的设置上,都有再行斟酌的必要。为更好地从历时和共时层面解释押韵现象以及有效地解决当前在分韵标准上的争议,押韵标准最宜界定为:有尾韵中,韵基相同;无尾韵中,韵基相同或相近。按此标准,可将普通话韵部系统分为十二部。因为普通话的韵部系统是从普通话的韵母系统中推导而来的,所以如果承认普通话韵母系统中儿化韵的存在事实,亦可以以“附韵”的形式设置两个儿化韵部,即“小言前儿”和“小人辰儿”。

另外,我们还需注意到,但凡涉及到对押韵知识讲解的教材,多是先介绍普通话韵母系统,再主讲押韵知识,最后才谈到普通话的音位系统。现在看来,现代汉语教材最好是在介绍完普通话韵母系统之后,紧跟着就分析普通话音位系统,最后在此基础上再谈普通话的韵部系统问题。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普通话韵部系统是从普通话语音系统中推导而来的,更是因为普通话的韵部系统和音位系统压根就存在着一种语感上的内在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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