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霖
摘 要: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当代书法教育开展提上日程,但具体教学方法一直处于探索中。文章通过剖析古代小学书法教育如何开展及分析我国当代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探讨古代小学书法教育理念中有哪些可取之处。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应与语文课程相结合,不能忽视文学素养,避免陷入单纯“写字”的误区。
关键词:古代小学;书法;书法教育
一、对古代小学书法教育的探讨
最早有文献明确记载“小学”一词是在西周时期,《礼记·王制》中载:“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中国古代小学教育主要是读书识字的教学,面向8~15岁儿童。历代都十分重视小学的兴办,因为它是儿童接受教育的初始,也是成人学识的启蒙关键。《周易·蒙卦》中曾有“蒙以养正,圣功也”的说法。
当时官学的主要教育内容是“六艺”。《周礼·地官·保氏》载:“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以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古代小学教育的教学重点是“六书”之文,即从文字的读写训练开始,以小学生写字、识字广而佳为主。《礼记注疏》中明确记载小学生要掌握“书”的技能,“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班固《汉书·艺文志》中载:“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六书”是讲述字源的文字学,说明当时书法教学是按照造字的结构和书写方式分类施教。书法是一门书写文字的艺术,所以中国古代小学“书法”教育诞生于传统的识字写字教育背景下。尽管不同历史年代在具体教学课程上的设定不尽相同,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国古代小学书法教育是从“写字”开始,“写字”是小学生最常从事的书法活动。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下令“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这三篇字书由秦政府颁行天下,用作蒙学教育教材以教学童识字,同时作为统一的标准文字范本责令各地实行。秦代时第一次出现官方的识字习书的“双重教材”,国家法令大力支持鼓励学生识字习书。吏师制度规定史子必须要接受以识字教育为重点的启蒙教育,设“学室”专用于培养文书事务人员阅读和写字。先秦时期的训蒙写字教学,推行法定的书写范本——小篆,不仅使小篆书写得到广泛普及,书法教育也成为当时启蒙教育的重要内容。书法教学有了标准的字帖范本,不再停留于简单的“练字”要求,逐步上升到具有审美意识的书法教育,告别了純属机械的“刷写”时代。
汉代时,小学书法教育得到进一步重视,设有学馆、书馆、书舍、蒙学、小学等教育儿童识字和书写的教学场所。东汉王充《论衡·自记篇》云:“(充)六岁教学……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童百人以上,或以书丑得鞭。”从中可以看出在实际教学中对小学生的书法水平提出要求,注重“书法”审美,即“书丑得鞭”,强调字要写得美观。
到宋代时,“书学”对小学书法教育的内容、考核方式都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宋史》记载:“书学生,习篆、隶、草三体,……篆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颜、柳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考书之等,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拙,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能得其意,而均奇可观为下。”这时明确指出书法学习应遵大家为宗,且对学生书法水平优劣如何评判作出详细探讨和说明。中国古代的“书学”,是一种专门的书法教育专科学校,开设的目的主要是培养既掌握文字学又擅长书法技能的文职人员,并不是培养书法艺术家。当时书法教学的主要内容是文字学、训诂学、书法技能。《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书学”一词,其意有三:一指犹典籍,二指学习书法和字学的学校,三指关于汉字书法的理论。无论哪种解释,可以肯定“书学”教育不只包含书法的学习,还包含文字理论典籍的学习。可见古时教育已经意识到文化和书法两者的学习是不可剥离的。
二、由中国古代小学书法教育得到的启示
(一)对当代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的分析
当代中小学教育中“书法”的含义与书法家所定义的“书法”有所不同。书法起源于实用书写,具有审美和实用的双重属性。相比之下,中小学书法教育以实用性占据主体,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后才强调审美的艺术性。中小学书法教育强调要让学生把字写好、写规范,因为从实用角度讲,“写字”使用更为普遍,要求也更接地气。但这并不是指培养欣赏书法的审美能力是没有必要的,而是说在当前教育体制中,由于中小学生独特的受众身份,实用性相较于审美性的确占了上风。
2013年1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在当代社会背景下,语文教育既是中小学教育的重点,也是中华文明传承的基石。汉字书法作为最具民族特点的艺术,不仅是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语文教育的关键。书法的相关知识如果能结合到语文教学课程中,对于两者都是大有裨益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倡中小学语文教师应接受书法培训,具备“能兼教书法”的建议不是没有道理的。例如,在当今的小学语文教学中,识字学习通常从读音学起,再学字释义及句中用法,对于偏旁部首及点画等写法的起源并不做深入分析。所以大多中小学生在书写练习时,对于汉字笔顺先后和间架结构的安排常常是模棱两可的,习书作品也不甚美观,这是由于中小学生缺乏书法基础知识的教导。
(二)古代小学书法教育值得当代书法教学借鉴之处
古代小学识字教学从学习“六书”开始,即他们的书写练习是按照汉字的造字规律分类进行的。这种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在书写汉字时,对于点画位置经营安排有了生动的理解与主动性的感悟,也对汉字的由来和用途加深了印象,以致学生在后期进一步的书法学习中,自然而然地融入了自身特有的见解与独创性。古代这种“文书结合”的教学方法值得当代语文与书法教学所重视和借鉴。
同样值得当代书法教学借鉴的是,古代的小学教育成功将书法与识字的教学合为一体。因为当时小学生使用的教材不仅是读书识字的课本,也是学习书法的法帖范本,例如《史籀篇》《仓颉篇》《凡将篇》《急就篇》《元尚篇》《千字文》等。小学生在学习文化的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书写能力。一些小学对于书法练习内容的规定和要求也十分明确,如“小学习写字,必于四日内,以一日令影写智永《千文》楷字。如童稚初写者,先以子昂所展《千文》大字为格影,写一遍过,却用智永”。一些私塾在习书技法上也作出明确指导。清代贺长龄《塾规》言:“写字,需摹帖、临帖各一百字,以纸影印于帖上而写之曰摹;置帖在旁而学之曰临。摹之久则得其间架,临之久则得其笔意。”古代小学生在课堂上的日常学习中建立了一定的书法基础和认识,之后教师再对他们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和明确的指导。反观当下,要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学,书法的学习一定不能和语文课程剥离,否则书法教育必然走不长远。《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陶冶性情,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法的热情,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我们要清楚認识到,书法课程本身就具备多种功能,并且有些功能有助于语文课程的开展和学习。当前中小学生书写能力的提高与习惯的培养,更多是在语文课堂中进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语文教师自身具备较强的书法水平,才能作为带头榜样去要求学生提高书写水平,推进整体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开展。同时要注意避免陷入一个误区:书法教学过程中,“书法”虽建立在“写字”基础之上,但绝不能永远停留在“写字”上。
(三)书法教学与语文课程结合开展的益处
当代中小学语文课堂中融入书法学习,能够增添课堂活力,赋予学生更多的审美感受。书法离不开文化,文化需要书法。从象形文字开始,书法就赋予文字以神秘诡谲的艺术魅力。文学作品更加离不开书法艺术的表现和烘托,比如在学习王羲之《兰亭集序》中的“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配以欣赏“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书法作品,更能体会到当年兰亭大咖云集,曲水流觞赋新诗的盛况。读至《赤壁赋》中的“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分别展开赵孟頫和苏东坡的《赤壁赋》卷,学生可以通过观赏不同书法艺术风格的创作,获得不同的审美体验,体会作者心中的忧悲愉佚,怨恨思慕。宗白华在《美学散步》中谈道:“唐人的一首绝句若用优美的书法写了出来,不但使我们领略诗情,也同时如睹画境。”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一幅激昂跌宕的书法作品所带来的视觉感受,远比单纯刻板的教材更能彰显文学作品的深远意境。书法作品刻画出的是情景交融的意境美,能够启发中小学生的跳跃性思维,体会作者与书家的高雅情怀。
三、结语
当代书法教育开展之路任重而道远。通过探讨古代小学书法教育,笔者认为可以从古代小学书法教育中得到启示,予以借鉴,只有今以古鉴,古为今用,才能不沦为“盲瞽”。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第一,书法的学习必须要对汉字有着深入的了解,书法教学最好能与语文课程相结合;第二,书法教育不只是表象的“写字”,它有着更高层次的审美要求,当代书法教学绝对不能忽视这点;第三,书法教育要从意识高度抓起,要从文化知识的建筑开始,一切脱离文化的教育终究是一潭死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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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作者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