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研究

2019-09-15 12:55卢照地
湖北农业科学 2019年15期
关键词:协调发展东北地区

卢照地

摘要:以東北地区34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基于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的视角,利用异速增长模型初步判断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异速发展状况;选取直接或间接反映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指标建立评价体系,通过测算协调发展指标值的大小将东北地区人口-土地城市化的协调发展水平直观地表现出来,并从时间和空间角度分析其动态演变过程。结果表明,东北地区以2001年为分界点,先后经历了人口城市化发展超前和土地城市化发展超前阶段;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指数随时间不断增加且变化趋势相似,二者协调发展程度逐渐由失调向协调过渡;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布自2000年开始形成以省会和重点发展城市为中心的核心发展区域;34个地级市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的轨迹有12种类型,可划分为协调高速发展区、失调稳步发展区和失调缓慢发展区。

关键词:人口城市化;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东北地区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9)15-0154-07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9.15.036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Study 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 in Northeast China

LU Zhao-d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Abstract: Taking 34 prefecture-level cities in Northeast China as research objec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using the allometric growth model to determine the state of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 in the northeast preliminarily.Choosing the indicators that can reflect development level of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 directly or indirectly and then set up an evaluation system,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population-land urbanization in the northeast is visually expressed by measuring the value of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dex, and the dynamic evolution process will be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ime and space.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northeast region has taken the 2001 as the demarcation point and experienced the advanced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the advanced stage of land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successively.The index of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 increases with time and the trend of change is similar.The degree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two is gradually changing from imbalance to coordination.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 has formed a core development area centered on provincial capitals and key developing cities since 2000. There are 12 types of development trajectories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land urbanization in 34 prefecture-level cities, which can be divided into coordinated high-speed development zones, erratic development zones, and slow development zones.

Key words: land urbanization;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Northeast region of China

作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化能够促进社会生产效率提高、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于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人口城市化水平由17.90%提高到2017年的58.52%,年均增加1.0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由1.72亿增长到8.13亿,年均增长4.88%[1]。同时,土地城市化也快速发展。据统计,1995—2013年,中国建设用地每年平均新增48.3万hm2,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新增面积占到总面积的49.28%。仍有部分城市呈“摊大饼”模式扩张,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土地利用率不高,建成区内人口较为稀疏。

快速度、大规模的城市化发展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人口城市化水平虚高[2],城市可持续发展乏力;城中村、空心村等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使国家粮食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态安全更难以维持;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备,人民生活质量亟待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因此城市化发展应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信息化保持有机统一,以达到更稳更好的发展质量。

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作为健康城市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3],二者的协调程度是综合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朱传耿等[4]以“五普”调查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为基础,对中国人口城市化的影响因素和空间分布进行研究,指出经济实力、社会发展和国民消费是中国人口城市化发展的主要推力,且中国人口城市化水平从东北到西南呈现出明显的递减三元结构。有研究通过对具体省份土地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分析,发现省域内部土地城市化水平的区域差异性较大,且存在土地城市化速度赶不上城区扩张速度从而导致城市化率出现负增长的现象[5,6]。谭术魁等[7]从全国宏观角度出发,对城市的协调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和类型划分,结果显示中国城市化发展类型可划分为缓慢匹配型、土地滞后型、人口滞后型和快速匹配型四种类型,其中大部分省份均表现出土地城市化发展快于人口城市化。

已有研究大多侧重人口[8]或土地[9]一个视角,很少将二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其既互相依赖、促进又具有矛盾冲突,评估两者的协调发展程度;且研究对象多集中在南部、中部地区,如江苏、广州、浙江等[10-13],对东北地区研究较少。本研究以东北三省的34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从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系统性、相关性、动态性等多个方面,构建衡量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水平的指标评价体系,并进一步测算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的耦合度和协调发展指标值;并借助异速增长模型解释两者异速增长的内在关系,从时间和空间上分析东北地区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耦合协调度的演变过程,为中国今后的城市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东北地区自南向北依次是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主要土壤类型为黑土,适合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生长;东、南、北三面临江海,内部坐落有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系的高山丘陵。区域内矿产资源丰富,石油资源已探明储量占中国总量的1/2左右;拥有较为充裕的水资源。东北三省共有土地面积80.8万km2,截至2017年底,人口总计108 754万人。其中黑龙江省辖12个地级市、64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45个县,是中国重工业基地,工业门类以高端制造业、机械、航空航天、石油、煤炭为主。吉林省辖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是重要的工业基地、教育强省和农业强省,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其支柱产业。辽宁省辖14个地级市,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海省份之一。目前“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是其重点开发建设的项目,对外开放的崭新格局正在稳步构建。

本次研究对象为东北三省所辖的34个地级市,包括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辽源、通化、白山、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本溪、营口、锦州、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庆、伊春、黑河、绥化、鹤岗、双鸭山、鸡西。由于吉林省的延边朝鲜自治州数据缺失,故不参与评价。研究这些城市的协调发展程度对于东北地区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2  数据来源

研究选用的数据均来自《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黑龙江统计年鉴》《吉林统计年鉴》《辽宁统计年鉴》和各个城市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3  研究方法

1.3.1  异速增长模型  异速增长模型最初由赫克斯利应用于生物研究领域,来描述生物的器官生长发育与整体不成比例的关系。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该模型被证明可以用来描述城市人口与城区面积之间关系、城乡人口演化分布等[14]。

■■=b■■   (1)

式(1)可以等价表示为lnM=lna+blnN,将对数式通过幂运算进行简化可得M=aNb。其中,a為比例系数,b为异速增长系数,N表示城市人口总量,M表示城区面积[15]。

判断异速增长的依据是参数b的数值,它由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的维数共同确定。例如城市用地和城市人口的维数分别是2和3,则b=2/3=0.667[16]。根据中国学者的研究,中国的城市用地维数普遍在1.7左右,城市人口的维数平均在2左右,因此异速增长系数b的理论值可以确定为0.85。因此,当b>0.85时,视为正异速增长,即城市用地增长率大于城市人口增长率;b<0.85时视为负异速增长,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城市用地的扩张速度;b=0.85则可以认为二者保持同速增长。

1.3.2  耦合协调度  为衡量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的协调发展程度,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表示一个系统内部相互作用关系的协调程度[17]。耦合协调度越高,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发展水平的匹配度越高,意味着城市化质量越佳。

C=■■    (2)

T=αf(X)+βf(Y)   (3)

D=■    (4)

f(X)=■aiXi   (5)

f(Y)=■bjYj   (6)

式中,f(X)、f(Y)分别为人口城市化指数和土地城市化指数;C为协调度,用于评价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间的相互作用,C的值越大,表明系统协调度越好;T为发展度,按照人口和土地两方面对城市化发展的贡献程度来衡量研究区域综合城市化水平;α和β是待定权数,2≤k≤5,在这里认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同等重要,故α=β=0.5,k取值2;D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水平,是对城市化协调度和发展度的综合考量。

1.3.3  轨迹分析法  基于轨迹的时间序列分析可以用图形或字母形式的代码来描述,方便表示状态的变化[18,19]。本研究采用等间距分类法将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类型分为严重失调(0,0.2]、低度失调(0.2,0.4]、勉强协调(0.4,0.6]、初级协调(0.6,0.8]和良好协调(0.8,1]五类(表1),选择以数字编码形式获取34个城市协调类型变化的轨迹,1~5分别对应上述五種类型。

每个城市的发展轨迹计算如下:

Pi=(G1)i×10n-1+(G2)i×10n-2…+(Gn)i×10n-n  (7)

式中,Pi代表i城市协调类型的轨迹编码,n表示时间节点的次序,(Gn)i表示第i个城市在某个时间节点的协调发展类型编码。例如2222代表某城市在所有时间节点均属于低度失调类型。使用轨迹分析方法不仅可以简化协调发展类型的表示方法,还可以对通过时间序列表示的轨迹进行分类(图1)。

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合理地选择评价指标是衡量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水平的关键。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历的城市化进程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人口转移型的城市化和结构转移型的城市化[20]。人口转移型的城市化最核心的指标就是城镇人口比重,主要表现为人口从乡村到城市的单项流动。中国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政策表明,中国所追求的城市化不仅仅是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更是城市人口权益保障程度的提高,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选择人口城市化指标体系构成时,不仅包括人口构成,还应有经济生活、人口质量等社会服务方面。结构转移型的城市化是在人口转移型城市化基础上形成的,通过区域的空间、产业、管理、社会等结构转型而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发展道路。土地作为落实结构转移型城市化的重要载体,其供给稀缺性和多用途性决定了各种土地用途的空间布局和分配,通过衡量土地利用投入和产出,间接反映土地城市化的发展水平[21]。

基于以上分析,从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应包括社会、经济、产业、环境等多层次要素及数据的可获得性考虑,遵循系统性、动态性、完整性的原则,构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表2)。本体系具有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共计12个指标。

3  结果与分析

3.1  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异速增长分析

东北地区1990—2015年城市异速增长系数见图2。由图2可知,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的异速增长状况以2001年为分界点,可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1990—2001年,异速增长系数b小于临界值0.85,东北地区处于负异速增长状态,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城市用地的扩张速度;2001—2015年(2014年除外),异速增长系数b大于0.85,表现为正异速增长,城市用地增长率超过了城市人口增长率,且在2010年达到峰值0.99。结果表明,中国在进入21世纪之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开始加快,符合中国实际发展状况。在经历了10年左右的急剧扩张之后,国家逐渐意识到过分重视发展的速度并不能带来实质上的进步,忽视当前突出的人地矛盾反而有可能造成资源环境的浪费与破坏。200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10年,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节约资源的重大措施”,党中央开始把“防止特大城市过度扩张”作为城市发展的政策导向,然而收效甚微。虽然计算结果显示2010年后异速增长系数b有所减小,但由于研究区域内长春、沈阳、大连、大庆等省会或中心城市未明显放缓扩张速度,建成区面积仍不断增加,不仅导致东北地区整体城市化的异速增长,且增长趋势线的拟合优度有所下降。

3.2  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分析

根据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熵权法对各个指标赋权,使用耦合协调度公式计算得到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质量结果。

3.2.1  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时间演变分析  采用等区间法对人口城市化指数和土地城市化指数进行分类,划分为低水平(0,0.2]、较低水平(0.2,0.4]、中等水平(0.4,0.6]、较高水平(0.6,0.8]和高水平(0.8,1]五级。图3、图4显示了1990—2015年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水平和土地城市化水平的变化,且两者的均值不断增加。由图3可以看出,人口城市化水平方面,2000年以前所有城市人口城市化水平均小于0.4,且超过50.00%的地级市处于低水平阶段。2005年有5.88%的地级市变为中等水平,低水平地级市比例下降为38.24%。2010年,低水平城市比例大幅度下降,仅为8.82%,较低、中等水平城市比重分别增加了11.77%和17.65%。2015年,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中等水平以上的城市突破50.00%,但仍有部分城市处于较低水平,此时低水平城市比重仅占2.94%。土地城市化方面,由图4可以看出,整体变化趋势与人口城市化类似,在2000年之前均在低水平阶段,所有城市的土地城市化水平均小于0.2。2005年,34个地级市的土地城市化分化为低水平和较低水平两类,低水平城市比例近80%。2010年,土地扩张速度迅猛,低水平城市比例下降为17.65%,较低水平城市数量最多,达到58.82%,并有23.53%的城市成为中等水平。2015年出现土地发展轻微反弹现象,低水平城市小幅增加,大部分城市属于较低水平,且有5.88%的城市进入到较高水平阶段。

1990—2015年,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水平D(0.234,0.284,0.320,0.404,0.527,0.581)的均值也不断增加,由于城市之间协调水平差距较大,整体只经历了低度失调和勉强协调两个阶段。由图5可知,1990—1995年,由于大部分城市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发展差距且都处于低水平或较低水平,故二者的耦合度、发展度不高导致协调度值低。34个地级市都属于低度失调以下类型,严重失调城市比例在此期间有所减少。1995—2000年,人口城市化缓慢发展,土地城市化变化不显著因此二者耦合度改善情况不明显,发展度略微增长,东北地区城市主要协调类型仍为低度失调,但有17.65%的城市进入勉强协调阶段。2000—2005年,土地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逐渐缩小与人口城市化水平之间的差距,耦合度有所提升,失调城市数量进一步减少,将近50%的地级市处于勉强协调阶段。2005—2010年,部分城市土地扩张速度进一步加快,耦合度不断优化的同时发展度也在上升,因此很多城市协调类型在改变,17.65%的城市发展为初级协调水平,勉强协调类型开始成为主力军,此时仅有5.88%的城市处于失调阶段。2015年,所有地级市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间发展不再失调,初级协调城市数量持续增加,比例达到38.24%,且有部分城市有望迅速发展为良好协调类型。

3.2.2  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空间分析  1990—1995年,东北地区只存在两种协调发展类型,均属于失调阶段。由图6可知,1990年东北地区严重失调类型城市有7个,所占比例为20.59%,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的北部和吉林省的低山丘陵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发展均落后。其他27个城市为低度失调类型。1995年,严重失调型城市数量下降为2个,分别是吉林省的白城市和辽宁省的阜新市,两市均地处边缘、距离中心城市较远,自身发展落后,又难以受到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享受不到便利的发展条件,故发展相对缓慢、失调。其余大部分城市虽仍为低度失调类型,但协调发展度有所提高。

2000年,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空间分布开始呈现出明显的结构特征:长春、哈尔滨、大庆、沈阳、大连等省会或重点城市表现出发展优势,协调发展类型优于周围其他城市,形成2个核心发展区域。2005年,以省会和重点城市为中心,城市化发展的轨迹向外延伸,周围10个城市受到其辐射带动,由低度失调转变为勉强协调。此时,北部的黑龙江省整体处于失调阶段,发展水平不如南部的吉林省和辽宁省。2010年,长春、沈阳等7个城市协调类型进一步提升,成为初级协调类型。同时,其核心发展区域扩大,73%的城市脱离失调阶段,逐渐向协调过渡,但仍有绥化和锦州2个城市未能摆脱失调困境。2015年,两个核心发展区域分别向东南、西北方向蔓延,交汇形成一条曲折的发展带,带内城市的协调发展水平高于带外,二者相差一个发展等级。

将34个地级市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水平的发展过程用轨迹分析法进行表示,共有12种类型:122223、122233、222223、212233、222233、122334、222344、222334、222333、123344、223344和

223334。根据研究时间内的发展速度划分为失调缓慢发展区(122223、122233、222223、212233、222233)、失调稳步发展区(122334、222344、222334、222333)和协调高速发展区(123344、223344、223334)。失调缓慢发展区最初为严重失调类型,超過2/3的时间处于失调阶段且最终未能达到协调状态;失调稳步发展区处于失调阶段的时间略短,在经历过渡阶段后基本进入初级协调状态;协调高速发展区由最初的失调逐步达到勉强协调,并进一步发展成为初级协调,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协调状态更加稳定(表3)。

由表3可知,协调高速发展区包括6个城市,与核心发展区域城市重叠,分别是沈阳、大连、长春、辽源、哈尔滨和大庆,三个省会尽在其中。无论是人口城市化水平还是土地城市化水平,相比其他城市其发展状况均较优,GDP、固定资产投资和公共事业发展情况位于前列,城市人口比重高,市区人口密度适中。失调稳步发展区包括10个城市,明显可以看出主要分布在协调高速发展城市的周围。由于距离核心发展区域较近,拥有便捷的交流合作条件和辐射带动优势,并且几乎都有自身的先天优势,如吉林市水资源丰富,是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工业基地;鞍山市地处环渤海经济腹地,连接辽宁中部城市群和辽东半岛,是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同时是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摇篮。失调缓慢发展区包括18个地级市,占到总数的52.9%。这一类型城市在2005年及之前始终处在低度失调阶段。这些城市大多缺乏高水平劳动力,GDP增长速度缓慢,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同时公共基础设施有待完善。这些城市中有超过85%的城市属于土地城市化发展滞后型,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幅度小,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不明显。由于城市整体的吸引力不如核心区域,形成东北地区的低速发展地带(图7)。

4  结论

本研究基于异速增长模型对1990—2015年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的异速增长状况进行初步判断,通过构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测算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发展指数、协调度、发展度及协调发展水平等指标值,并对计算结果进行时间和空间分析,得到主要结论如下。

1)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的异速增长状况划分为两个阶段:1990—2001年处于负异速增长状态,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快于城市用地扩张速度;2001—2015年转变为正异速增长,城市用地的增长速度快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

2)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指数和土地城市化指数随时间不断增加且变化趋势相似。二者协调发展程度逐渐由失调向协调过渡,2010年全部脱离失调阶段,2015年有13个城市成为初级协调类型。

3)东北地区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布自2000年开始形成以省会和重点发展城市为中心的核心发展区域,向外辐射城市化发展轨迹。2015年已形成一条核心发展带,带内城市达到初级协调发展水平。

4)东北地区34个地级市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协调发展的轨迹有12种类型,可划分为协调高速发展区、失调稳步发展区和失调缓慢发展区。其中协调高速发展区与核心发展带城市高度重叠,分别是沈阳、大连、长春、辽源、哈尔滨和大庆等省会和重点城市;失调稳步发展区主要分布在高速发展区周围,受其辐射带动作用较大;失调缓慢发展区内城市最多,超过总数的50%,土地城市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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