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德施曼机电(中国)有限公司 董启广
关键字:电子防盗锁 安全性 防技术开启
GA 374-2001《电子防盗锁》自发布以来,已成为智能锁行业公认且执行最多的权威标准。但随着智能锁产品更新迭代加快,GA 374-2001 标准已严重滞后。一方面,智能锁的智能互联互通趋势,对产品电子及通信功能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中智能锁品牌五花八门,品质良莠不齐。2018 年爆出“小黑盒秒开智能锁”事件;2019 年京津冀三地消协就智能锁存在的5 项安全风险约谈部分智能门锁生产企业;2019 年中消协发布智能锁比较报告表示智能锁开锁方式安全性有待提高。这些都说明了目前行业内存在较多不规范现象,故急需对电子锁行业标准进行更新。
GA 374-2001 对机械部分要求偏多,在修订时,补充了部分电子功能,并增加了对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要求,对锁舌(钩舌)的强度,手动部件的强度,气候和机械环境的适应性要求也做了相应的加强。修订版本还提高了电子锁的环境适应性和整体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防盗锁的分类、分级与代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技术要求部分包括外观、外壳防护等级、功能、误识率、强度、耐久性、防技术开启、电源、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安全性、稳定性等各方面。
(2)试验方法部分根据技术要求条款进行一一对应的描述,包括试验条件、试验手段、使用工具、操作步骤等。
(3)检验规则部分对按本标准进行检测产品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检验类别、试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组批与抽样规则、判定规则。
(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部分对产品的标志、铭牌内容,包装盒附件,运输,贮存环境温度等进行了规定。
3.2.1 联网型电子防盗锁
在GA 374-2019 中新增了联网型电子防盗锁术语(见2019 版3.1.3)。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市场占有率从2015 年不足20%上升到2019 年超80%,市面上各品牌对该类型锁具的定义混乱。GA 374-2019 对联网型电子防盗锁进行了统一定义,对联网锁中事件记录、信息上传、计时误差、使用时限设置、访问控制、胁迫报警等功能,明确了标准,规范了联网型电子锁的有序发展。
3.2.2 分级
在GA 374-2019 中修改了产品的安全分级(见2019版4.2.1,2001 年版第4 章),将分级条件由“产品机械强度、环境试验的严酷等级”改为两种分级。对于安全等级,“按信息保存、事件记录、锁舌伸出长度、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钩舌/爪舌强度、手动部件强度、锁扣盒(板)强度、防机械技术开启、理论密钥量、差异交换数和互开率”,分为A 和B 级。标准中还增加了环境试验分级,按环境试验的严酷等级,将产品的环境适应性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Ⅰ、Ⅱ级,(见2019 版4.2.2)。
GA 374-2019 进一步对产品安全级别和环境试验分级的分级条件进行了具体解释说明,明确了分级的执行标准,指导生产者有针对性地对高品质智能锁进行研发、试验。
3.2.3 手动部件强度
GA 374-2019 中对智能锁手动部件强度要求进行了修改,静拉力从“980N”提升到“1600N”;扭矩从“11.8N·m”提升到“25/50N·m”。该条标准的修改,极大提高了智能锁手动部件强度的要求,使智能锁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承受更大的作用力,有助于锁具机械性能的提升。
3.2.4 耐久性
GA 374-2019 将旧版标准中“3000 次的锁具启、闭操作”改为“10000 次锁具启、闭操作”。该条标准的修改,大幅度提高锁具耐久性要求,保证锁具产品质量提升。
3.2.5 防技术开启
在GA 374-2019 中修改了防技术开启(见2019 版5.11,2001 年版5.12),将“电子防盗锁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用大于25000 高斯的磁性材料在锁具周围任意滑动,不能出现锁具开启现象。”改为“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5000 高斯的强磁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这条规定修复了原标准中技术参数的相关问题。
GA 374-2019 对智能锁的防技术开启提出了严格要求,不仅完善了防强电场技术和强磁场技术开启的要求,而且针对目前市面上令消费者担忧的“小黑盒破解智能锁”事件,提供了抗干扰标准要求,更对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安全性能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可以提高智能锁产品在应急防盗方面的安全性水平。
3.2.6 环境适应性
在GA 374-2019 中修改了高温、低温的试验条件,增加了盐雾的试验条件(见2019 版5.14.1,2001 年版5.7.1)。
修改了高温、低温的试验条件:将高温、低温试验的持续时间从2h 提高到4h;将I 级(原A 级)的低温试验温度从-(10±2)℃调整为-(10±3)℃;将II 级(原B 级)的低温试验温度从(55±2)℃调整为(70±2)℃;将II级(原B 级)的高温试验温度从-25℃调整为-(25±3)℃。
增加了盐雾的试验条件:I 级盐雾试验条件为,盐溶液浓度(5±0.1)%,温度(35±2)℃,喷雾时间每隔45 min 喷雾15 min,盐雾沉降量为1.0 mL/(h·80cm2)~2.0 mL/(h·80cm2);II 级盐雾试验条件为,盐溶液浓度(5±0.1)%,温度(35±2)℃,喷雾时间每隔45 min喷雾15 min,盐雾沉降量为1.0 mL/(h·80cm2)~2.0 mL/(h·80cm2)。
我国各地区气候差异较大,目前市场上的智能锁产品在沿海、高温、高寒等地区表现出的产品可靠性不稳定。GA 374-2019 通过修改高温、低温的试验条件,增加盐雾试验条件,对智能锁在高温、高寒、高盐分等环境下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测试,提出更加严格的试验标准,进一步提升智能锁产品质量及性能。
3.2.7 抗电强度
在GA 374-2019 中对供电标准进行了规定,明确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
在2001 版标准中,因未对供电电源种类进行明确,给智能锁厂家带来较大不便,并且还造成了GB 21556 对GA 374-2001 的错误引用问题,GA 374-2019 中对此进行了明确,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此次发布的GA 374-2019《电子防盗锁》,增加了电子部分的功能,规范了电子锁的生产和加工工序,大大提高了电子锁的品质和可靠性,将成为中国智能锁行业未来主要执行的标准,对智能锁行业起到重要规范和引导作用。目前已有超过2000 个品牌进军智能锁行业,但从整体来说,业内企业的发展水平依旧参差不齐。过去3 年间,智能锁行业以年均60%的复权增长率增长。此次GA 374-2019 新版标准的发布,将为智能锁行业提供新的增长动力,随着头部企业在标准指引下逐步规范化,消费者对智能锁行业的认可也将进一步提升,这将为智能锁行业带来新一轮爆发。
本文通过对比不同版本差异、不同标准的侧重点及对部分条款的理解,帮助同行企业快速地了解新版标准。作为这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将继续关注并参与相关标准编制、探索产业发展思路,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内容,率先垂范,希望能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