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车停下来然后报警,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发生事故要看有没有人员伤亡,有伤亡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第一步要救人。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
两车追尾起火,前车司机一直打电话
7月16日凌晨,一个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引发关注。经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从一段由路人拍摄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汽车追尾了一辆铲车,两车停在道路右侧第二车道。站在一旁着浅色短袖上衣、手持手机的男子,是前车司机。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快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画面中车辆前侧的浓烟中,渐渐出现了明火。火势在车身迅速蔓延,几位路人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是此时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它渐渐将整辆车吞噬。
最后,视频里传来网友的叹息:“救不了了,人已经没了。”
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两分钟的视频,记录了白色车辆从前侧浓烟滚滚到整辆车被明火吞噬的过程。视频被发布在网络上之后,引发了大众的各种讨论。
有人疑惑:“一开始火不大,为什么铲车司机不上去看看车里的情况一直打电话?”
有人猜测:“(司机)的想法是要保持现场原状等交警来鉴定,证明是对方主要责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后头考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很多人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车停下来然后报警,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首先,事故要看有没有人员伤亡,有伤亡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先救人。
7月18日晚,经北京交警部门通报,该起事故造成后车张某(女,31岁)和白某某(女,34岁)两人死亡,只报警而未救人的涉事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安提醒:先救人!后报警!
法学专家指出,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报警,是人们陷入的一个误区。同时,鏟车司机除了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施救义务”以外,在事故发生时,铲车究竟有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前提是违章违规的行为,主要指的就是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导致的结果。他没有积极施救的行为也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导致的结果。以及他是否有违章驾驶的行为,比如说这个车是不是不应当进入四环主路。”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只报警而未及时救人,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人命关天,救人为先。救人第一,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人性和道德的规定。在生命面前,容不得半点犹疑,也容不得丝毫拖延。
视频里唯一令人欣慰的场面,是很多路人,包括拍摄视频者,一直在努力救人。他们实际上履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法律义务。
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
“大家气的是铲车司机太冷漠!”有网友分析,此事引发舆论关注的原因在于,它“关乎法律,更关乎人性”。
民众普遍认为,生死面前,不应该多方权衡利弊,而应生命至上。但追根究源,恐怕他最大的问题不是冷漠,而是他根本不懂法。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铲车司机也采取了救助措施,即打电话报警、拿灭火器灭火等,只不过采取的救助措施不能够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由此可见,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懂法的终究是多数,但一定也有一些人是不知道的,或是模模糊糊、不敢肯定的。这说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带有法治底色的交通文明,路还长,我们要加快走。
那么,面对交通事故,司乘人员如何正确处理?
雷家茂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在驾考中设置相应的事故救助科目,或者是相应的救助训练,并且在定期对已取得驾照的司机进行相应的培训。”
他认为,除了倡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敬畏生命和法律外,应该补上现行的驾考考评体系中应对交通事故训练的空缺,如发生事故后如何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如何对伤者进行救助等。
近期在甘肃兰州,就有一名出租车司机遇到别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在被误解被辱骂的情况下,依然选择第一时间救人。
“刚开始觉得有点委屈,但想着还是救人要紧。”司机牛师傅事后表示。
而在弄清事实后,被救者也通过媒体向牛师傅道歉,并且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潍坊晚报》2019.7.2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