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东
鸡生来就是被人吃的,或许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道理,无须争议。
算起来,在我的大半生中所吃之鸡恐也不少,少年时甚至做几回“屠夫”杀过鸡,尽管当时手无缚鸡之力,且是心惊胆战。然而,成年后,我对鸡从未动过杀心,数十年来,但吃鸡肉,从不杀鸡,这或许就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不忍杀鸡,这在我家还真发生过几个小故事,现在记述起来,心中还在“鸡”情涌动。
某鸡年春节前,朋友从乡下给我带回一只鸡,说是纯笨鸡,肉实,好吃。然而,这是一只活鸡,来的时候,它的腿和翅膀都被捆着,貌甚惊恐。我接过鸡,心中甚喜,这不正是正月初一家中餐桌上的一道美食吗?何况,我还听说,以前在我国个别地方,再穷的人家在正月初一这天也要杀只鸡献神祭祖,以预示着一年的大吉大利。
因住楼房,把鸡放在室内,很是不妥,于是决定先把它杀掉,留下净鸡放在冰箱里。正欲动手,上高中的女儿闻声来到我身边,她仔细端详着这只鸡,摇着我的胳膊,央求道:“爸,求你了!别杀它了,你看它的眼睛,多可怜啊!”闻此,我拎鸡的手一颤,细看那只待宰之鸡的眼:惊惧,绝望,似乎含著泪花,闪动着哀求。蓦地,一种悲悯之情涌上心来,我的心顿时软了,先前的“杀机”也随之溜走了。于是,我对女儿说:“放心吧,爸爸不杀它,绝不会杀它了!”女儿笑了。
鸡是留下了,难题却出现了。怎样安置它呢?家住的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很严,楼道内不许存放杂物,动物就更不可以了。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把它放在露天阳台上,算是权宜之计吧。很快,妻找来一个大纸箱,里面铺好报纸,然后把鸡的绑腿解开,放进去。我在露台选了一处避风的角落,把装鸡的箱子安顿好。寒冬腊月,室外温度很低,我和妻怕小鸡冻着,又用纸壳把装鸡的箱子四周加厚了几层,直到捂得严严实实才放心。这时,女儿在一旁早已找来了小米,说:“鸡一定很饿,都说它最爱吃小米了,快给它吃!”于是,她把装小米的碟子放进了“鸡窝”,但见那鸡见着小米,便像个小饿鬼旁若无人地叨食起来,其状甚是可怜。
翌日天未放亮,因惦记小鸡,我便起了床,来到露台看那鸡。昨夜天冷,恐怕鸡的小命不保。不想,那个小生命实在顽强,虽然身体瑟缩在纸箱中,眼睛却还在精神地眨动。妻女也同样惦念它,此时也早起来到露台,见状异口同声道:“还是把它抱回屋里吧!”我立即照办,为了这个小生命,也顾不了许多了,随即把它放在楼道里。腊月三十这天,父母、哥嫂、姐妹等来我家一起过除夕。这只小活物便成了焦点。哥和姐夫主张杀了吃肉,话音未落,立即引来一片反对之声。母亲近年信佛,且是虔诚笃实,自然反对最为强烈。姐姐则二话不说,用行动表示抗议。她把小鸡从纸箱里抱出,放在铺着报纸的楼道地上,看着给它喂米喂水,并承诺:弄脏了楼道,她收拾。生怕把鸡真的杀掉。说话间,物业保洁员来了,本以为她要责怪,岂料,今天她表现得特别宽容,主动说道:“这鸡还是不杀的好,放这儿吧,不会有事的!”我心感动:世间有慈悲之心的人还是多啊!
就这样,小鸡在我家过了一个好年。但城市居民楼里养鸡,终不是个长久之计。鸡的去留,成了难题。商量来商量去,决定把它送到远在县城的岳父家。那天把鸡刚送到,妻舅见了,说正好杀了吃肉。女儿听了,脸色大变,坚决不让。我与妻也力劝妻舅,说:“要杀我们早杀了,不是不忍心才送这里来的吗?”岳父受了感动,开了金口:“留着,我养!”说着,用了半个小时时间,三鼓捣两鼓捣地做了一个很像样的鸡窝,里面还放了食盒、水罐。就这样,鸡又躲过了一劫,并且有了新家。
事情已过去多年,其间,家中曾“轰轰烈烈”养过一只兔子作为宠物,这的确让我们有过说不尽的与动物其乐融融的情感享受。但自从与我家朝夕相处的亮子(黑兔)染疾而去后,那生离死别的情感折磨已经深植于我与妻的心中。从那一刻起,我和妻就信誓旦旦地说:今后家里绝不再养动物了!
可是,天命难违,命运偏偏来敲门。今年初春,乍暖还寒时节,某日,妻和小外孙女在小区院内竟捡回一只流浪鸡雏,是小商贩为谋利专向小孩推销的那种。它体不过拳,毛染粉色,鸣叫喳喳,甚惹怜爱。妻说小家伙的同伴已亡去,唯它独自躲在瑟瑟的寒风中,无家可归。得,不能眼看着一个小生命在饥寒交迫中死去吧!咋整?没别的招儿,养着吧。尽管曾经发过再不养动物的“毒誓”。
于是,这只小鸡从此登堂入室,落户我家。既然接收为家中一员了,总得有个名分吧,妻随口为之取名“娇娇”。于是,为了娇娇,家人都忙活起来,搭小房子,选喂食物。妻怕它冷,还在它的“房子”里,续上一层厚厚的棉絮。也许命中注定娇娇就应来到我家,这小家伙,从不认生,一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每日,饭来张口,房来伸腰,能吃能喝,视为乐土。不到俩月,娇娇便褪尽粉色,露出白色真容,卓然出落成半大之鸡。原来的“鸡宅”不够用了,于是,女儿从网上为它选购了一个“大宅子”。屋内居之不便,于是,将其请至室外露台安营。此后其待遇不断升级,一日三餐,荤素搭配。然则这厮眼尖口刀,口味频变,一般食物难入法眼,大有“长铗归来乎!食无鱼”之状。
转瞬四个月,娇娇已长大成鸡,性别无可争议为雄性,其昂首挺胸睥睨众生之状,其威威乎凛然好斗之状,令人见之称赏,亦是忍俊不禁。
人言:女大不中留。如今对我家来说则是:鸡大不中留。眼下,摆在我家面前的现实问题就是鸡向何处去?毋庸讳言,城市居民楼里养鸡已成大忌,秋来冬至天日将寒,鸡者居之不易。只是,顺理随俗杀而烹之情何以堪?吾不忍为也!转送它适放归自然任其流浪,此断肠般牵挂亦反初衷也!
呜呼!何去何从?请高人指点。(责任编辑 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