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类强制免疫实施现状及建议

2019-09-10 07:22尼加提·夏开尔
畜牧兽医科学 2019年20期
关键词:建议问题

摘要:为切实规范犬类狂犬病免疫、驱虫等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狂犬病免疫、犬驱虫记录可查,方便人民群众犬的检疫调运等工作,该文主要论述了辖区实行犬类强制免疫的具体工作和建议。

关键词:强制免疫;电子标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S829.2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20.019

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畜牧兽医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本辖区的犬类强制免疫总体协调、强制免疫工作技术指导、强制免疫疫苗的监管、监督检查强制免疫点和辅助检疫申报点和植人式电子标识的发放、管理及监督指导等相关工作。

1 实施现状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落实。辖区已召开犬类定点强制免疫工作启动暨强制免疫点揭牌仪式,防疫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有关犬类强制免疫工作。要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公安、各街道(社区)、强制免疫点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签订责任书,明确犬强制免疫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层层落实。

(z)加强宣传,明确工作目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公安、各街道(社区)、强制免疫点等相关单位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犬狂犬病、驱虫等强制免疫及植人电子标识的目的和意义,制作宣传资料,深入各动物诊疗场所、各街道组织所辖社区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画、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人畜共患病防控意识。

(3)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要求。第一,加强疫苗管理。疫苗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并由畜牧兽医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强制免疫点要按照畜牧兽医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疫苗冷藏设备,并建立相关疫苗管理制度和台账。第二,做好犬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确定为犬类强制免疫点的动物诊疗场所一定要按照畜牧兽医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强制免疫工作,在给犬完成狂犬病强制免疫的同时开展植人电子标识工作。第三,上传免疫信息、建立免疫档案。对所有注射完成狂犬病强制免疫疫苗和植入电子耳标的犬只由强制免疫点建立犬免疫档案,由强制免疫点按要求上传相关数据信息,并发放免疫卡。第四,以檢促防,防检结合。对确定为犬强制免疫点的动物诊疗场所,经师市畜牧兽医相关部门统一培训后开展辅助检疫申报工作,经强制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免疫、植人电子标识并具有完整免疫档案、免疫在有效期内、相关信息上传至系统的,由强制免疫点代犬主开具检疫申报单,畜主凭检疫申报单到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实现跨区调运。

2 存在的问题

2.1 主动防疫意识薄弱

由于绝大部分城市居民缺少狂犬病方面的相关知识,缺乏了解狂犬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有多大,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很多犬主饲养犬过程中,并不注重犬强制免疫工作,只有犬发生疾病后,才会进行治疗和防疫,这种防疫意识得不到改变,反而会加快疫情的爆发。个别犬主因注射疫苗费用过高为由,不注射疫苗,这些因素都会影响犬防工作[1]。

2.2 重视程度不够

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各相关部门对犬类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虽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是各部门相互之间缺乏沟通联动,处理问题时形不成合力等。

2.3 监管、宣传工作不到位

犬强制免疫工作必须要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公安、各街道(社区)、强制免疫点等相关单位之间相互配合下开展联动监管工作,这些工作为规范犬强制免疫、植人电子耳标、上传相关信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虽然很多地区犬强制免疫工作已正式挂牌启动,但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相关工作人员对犬强制免疫宣传还不够,通过媒体、电视、广播、微信、报纸等方面的宣传还明显不足,在管理制度、宣传与培训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2.4 缺乏法律责任意识

绝大部分居民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对犬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养犬过程没有必要开展强制免疫和办证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到规范强制免疫工作对城市卫生、疫病防控、生命健康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诸多因素严重防碍犬类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2]。

3 建议与对策

3.1 提高重视程度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把犬强制免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上,使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犬强制免疫及植人电子标识的重要意义,确保狂犬病的免疫效果,强化工作保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着力推进犬强制免疫、强制免疫点、植人电子标识及检疫申报点的推进。

3.2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科学养犬

各单位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各动物诊疗场所、各街道组织所辖社区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画、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对管理工作人员也要定期进行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减少相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解释不清等情况。引导犬主到强制免疫点开展狂犬病免疫并植人电子标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群众举报的在非定点免疫场所从事强制免疫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3.3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单位要强化部门联合,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社区)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畜牧兽医相关部门开展强制免疫行为的执法与监管工作,对在非定点免疫场所从事犬类狂犬病免疫行为的一经查处,严肃处理。各街道(社区)将加强对辖区内犬类的疫病防控管理工作,登记辖区内犬类的免疫情况[3]。

3.4 开展强制免疫及免疫接种点建设

犬强制免疫工作面向千家万户,工作量十分繁重,考虑到犬强制免疫工作能够正常运行,首先确定强制免疫点,确定完后开展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畜牧兽医相关部门负责犬类强制免疫总体协调工作;第一,负责强制免疫工作技术指导,强制免疫疫苗的监管,测算强制免疫费用;第二,负责牵头组织确定、监督检查强制免疫点和辅助检疫申报点和植人式电子标识的发放、管理及监督指导等工作;第三,各街道(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饲养犬只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和动员工作。

3.5 建立互联网十大数据、射频识别技术信息管理平台

城市的犬类管理至少涉及畜牧兽医、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但是这些部门之间并没有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信息平台,管理数据不能实时上传、不能共享,管理部门可能会因此得不到相关技术带来的好处。而射频识别技术是通过读取电子耳标中的信息进而得知宠物身份的过程,需要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信息平台的支持。

4 结束语

通过开展犬类定点强制免疫工作,可以大幅度提高城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率,已免疫犬只的免疫证发放率、犬类建档率都可达到100%,充分的实现了“两规范、一保障”即“规范养犬免疫行为,规范动物诊疗行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王利平,王栋均,张秀笔,等.杭州市西湖区实施犬类强制免疫的现状及建议[J].浙江畜牧兽医,2011,36(3):34-35.

[2]林娟.南昌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调研[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6(2):19-21.

[3]王海林.做好城市犬类管理和免疫工作几点体会[J].中国动物检疫,2007(1):14.

作者简介:尼加提·夏开尔(1985-),男,新疆石河子人,兽医师,大学本科,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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