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此次改革最高检共设十个检察厅,其中第九检察厅为未成年人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何要设置未成年人检察厅?该厅将如何开展工作?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做出了解读。
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成年人化、暴力化趋势
童建明表示,我国有近3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问题,涉及加害和被害两个方面。从加害方面看,现在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呈低龄化趋势,同时还呈现成年人化、暴力化趋势,一些极端的恶性案件经常发生。从被害方面看,被害儿童、遗弃儿童、性侵儿童等案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和危害很严重。
成立专门机构有利于司法保护
童建明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要求很高,对社会支持的要求也很高。
他表示,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未成年人有特殊的程序。刑事诉讼中公安和法院是两头,检察机关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从立案监督开始,到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到最后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既有特殊的职责,也有特殊的便利条件。“设立专门的机构,有利于我们集中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也有利于和社会组织加強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一起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
未检厅的成立经过30余年探索
未成年人检察厅的成立经历了实践探索。童建明介绍,早在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第一个设立少年起诉组,专门负责少年犯罪的起诉工作。现在已经有24个省级院、1400多个市县级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5年底,最高检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童建明表示,这次机构改革后,第九检察厅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