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探析

2019-09-10 07:22田会莲彭福荣
三峡论坛 2019年3期
关键词:酉阳国家认同

田会莲 彭福荣

摘  要:土司文学是我国西南等地各少数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和社会矛盾,与土司国家认同关系密切。前人及自身研究基础,结合酉阳冉氏土司文学等个案分析,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密切,前者是后者发生的制度前提,是其发展的促进因素和重要内涵之一。探讨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的关系,或能深化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学研究。

关键词:国家认同;土司文学;酉阳;冉氏

中图分类号:I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9)03-0061-08

土司文学是我国西南等地各少数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和社会矛盾,与土司国家认同密切相关。[1]尽管作为一种古代民族地区的文学现象,土司文学较早为专家学者关注,[2]彭福荣等2007年梳理了石砫土司文学的发生、成就并正反评价,[3]蔡晓龄在2008年结合明代云南纳西族土司文学个案,认为“少数民族土司家族创作汉文诗歌并形成鲜明气象代代相传,这在文学史上并不多见”,指出土司文学是土司及其族裔子弟创作的文学,从中包含汉文化与纳西族文化紧密的亲和关系。[4]但蔡氏的研究或不周延,土司文学除少数民族土司运用汉族语言文字的文学创作外,排除土司及族裔子弟创作的民族文学作品。事实上,云南、贵州等地的彝族等本有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学传统,极可能存在土司及族裔子弟创作的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学作品,但很少被纪录传承下来。对此,彭福荣认为:“土司文学是各族土司及其家族成员创作的文学”。[5]此后,胡绍华《论容美土司文学与民族文化融合》(2012)、彭福荣《试论重庆土家族土司文学》(2014)、周佐霖《论广西土司文学的开放性特征——以忻城土司官族文人莫震诗歌创作为例》(2015)和柏俊才与赵星《明清之际容美土司文学及其文化互动》(2016)、多洛肯与朱明霞《明清土家族土司家族文学创作及其风貌叙略》(2018)等,均属单一民

族或行政区划及具体土司的文学研究,讨论其文学本位和文化属性,未能专题论述其与王朝国家的关系。胡绍华在《论容美土司文学的国家认同意识》(2011)论文中,明确土司文学的文化遗产属性,更从皇帝景从、王朝认同、“正朔”守望、美政向往及否定土司制度等方面,考察容美土司文学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实开风气之先,其不足或在于对其缺乏宏观全面的考察。此外,专家学者在梳理研究成果和探讨土司文化时,也提及土司文学现象。雷发军与成臻铭《论土家族土司研究的时代特点及未来走势》(2011)、彭福荣与李娟《乌江流域土司文化述略》(2016)、《也谈土司文化的内涵》(2016),均肯定土司文学的文化属性,并被纳入研究视野,惜未着手研究土司文学与王朝国家的关系。郭玲珍《土司文学史上的又一颗璀璨明珠——读田永红新作<丹王>有感》(2018)是关于土司题材的当代文学创作研究,不在本文研究的范畴。事实上,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始终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得以发生的制度前提,也是其发展的促进因素,更是其重要内涵之一。為此,在在前人及自身研究基础上,拟从酉阳冉氏土司文学个案出发,探讨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的关系,就教于方家,以期深化相关研究。

一、国家认同是土司文学发生的制度前提

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事象,土司文学从发生角度看,是元明清王朝国家整合与治理体系能力建构完善的产物,是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特别其首领国家认同的必然结果。元明清王朝推行数百年的土司制度为土司文学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中“崇儒兴学”的义务性规定是直接前提。

在国家整合中,秦汉至唐宋王朝对西南等地少数民族及其首领采取“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的羁縻统治策略并形成传统。宋元交替,元朝囿于国家集权统治能力有限、军政管控成本高昂、西南等地发展不足,在“参用土人”治理云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吸取此前历朝国家整合和社会治理的制度文明,使羁縻制度发展为土司制度。明清王朝大为恢拓,土司制度发展完备和严密,除沿袭分别郡州县和羁縻统治外,严格对土司“额以赋役,听我驱调”的义务,[6]作为回应,元明清时期西南等地少的数民族特别其首领基于自身统治地位和利益考量,认同封建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以品级不等的土司职衔身份,跻身统一多民族国家,“奔走惟命”,履行“王臣”义务。

我国历朝基于“以文化民”的目的,重视中原文化的传播、认同和共享,努力把儒家伦常观念内化到民众的思想和行为当中。元明清王朝亦重视中原文化传播,利用土司制度,整合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到统一王朝国家。尤其明清王朝规定土司“崇儒兴学”的义务,否则不许承袭职衔,促使民族地区兴起学校,也使土司及族裔子弟成为文教活动的组织者和受益者,为土司文学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元王朝草创土司制度,但关于土司“崇儒兴学”的制度尚不完满,针对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中原文化传播和儒家伦常涵濡有限。中统二年 (1261),元朝诏禁骚扰文庙,设国子学和路、府、州、县学和书院,要求路、州等地方官循例,诣文庙、祭孔子,向诸生议授经史,选拔德学兼优者,以孝悌忠信廉耻之言训导百姓。明王朝完善和发展官学和私学体系,强化中原文化传播和儒家伦常涵濡,在滇黔桂蜀等土司地区设立儒学并开科取士,允准土司及其族裔子弟就近入学读书,“照例科供”,甚至以兴学与是否入学读书,调控土司职衔承袭,奖诱土司及族裔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崇儒兴学”成为土司制度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规范。清王朝控驭土司更加有力,更加重视“崇儒兴学”对土司国家认同的作用,土司制度更趋严密,规定年满十三岁及以上的应袭土司子弟入学习礼,由儒学起送袭职,推动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平民化,土司及族裔子弟与汉民子弟一体补廪科贡,促进中原文化传播,强化儒家伦常涵濡内化,为雍正时期在民族地区大规模改土归流做了准备,也客观提高了土司及其族裔子弟的汉文水平和文艺修养。

元明清王朝利用土司制度,建构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能力,使西南等地的少数民族特别是其首领认同其续递国家治统并政治归附之,以品级不等的土司职衔跻身“王臣”,国家与土司间的政治关联得以建构并日趋紧密;制度性规定土司“崇儒兴学”,促进中原文化传播共享,强化儒家伦常涵濡,达到“以文化民”的目的,营造日趋浓郁的文艺氛围;兴起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学校教育,促成土司及族裔子弟读书习礼,使其逐渐具备运用汉族语言文字,进行诗文创作的才情;客观兴起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营造了文艺氛围,培养了代不乏人的土司文学作者,促成土司文学世家出现。根据土司制度的规约,西南等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政治归附元明清王朝,认同其续递的国家治统,“崇儒兴学”的制度性规定,促成民族地区兴学,是土司文学发生的逻辑前提,营造文艺氛围,培养诗文作者,形成文学世家,如云南纳西族丽江木氏,彝族姚州高氏、宁州禄氏,湖广与四川土家族容美田氏、酉阳冉氏、石砫马氏等土司文学世家。[7]301

结合地方史志和家族谱牒可见,土家族酉阳冉氏土司是土司文学的典型代表之一。冉氏土司在诗文词创作有所成就的土司主要是冉兴邦、冉瑄、冉云、冉舜臣、冉仪、冉元、冉御龙、冉天育、冉奇镳、冉永沛等,土司舍人主要有冉亨、冉天泽、冉裕棐、冉永涵等。其中,冉云幼好文翰,娴吟咏。冉元通经义,能文章,喜览胜留题。冉天育幼业儒师,精通文翰,长于律绝诗歌创作,军旅诗气魄雄浑悲壮,是重庆土家族填词第一人。冉奇镳吟咏诗酒,擅长五言格律,多伤春悲秋之作,著《玉楼诗卷》、《拥翠轩诗集》等,主持修纂家族谱牒。另外,末代土司冉永沛也与入酉文士吟咏诗酒。

查元明清时期云南纳西族丽江木氏土司及其族裔子弟,亦生活在有诗词传统的“大家族”,与知名文人诗礼唱酬,诗词歌赋均有建树,作品甚至被纳入《四库全书》等典籍。“其中木公、木增成就最为显著,各有一千多首诗作流传后世”。[4]广西忻城莫氏土司接受中原文化影响,土司莫振国制定《教士条规》,并和莫景隆有诗文传世。后舍人莫震中举,著有《廉书》、《草草吟》诗集,是莫氏土司家族甚至忻城地区学有专著,诗成专集的第一人,在壮族文学史上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容美田氏土司重视学习汉文化,认同共享中原文化,接受儒家伦常涵濡,形成前后续递的文学世家,汉语文的“文史类”创作包括司志、史篆、谱牒、碑文等,“纯文学”创作涵盖诗、词、散文、剧本等。其中田舜年、田九龄、田宗文、田玄、田霈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等诗歌最成熟,影响大,各有诗文集成,最终被辑成《田氏一家言》,于12卷篇幅辑录诗歌近3000首,其中500余首传承至今。

二、国家认同是土司文学发展的促进因素

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特别其首领政治归附于元明清王朝,认同其续递的王朝国家治统,在履行职衔承袭、朝贡纳赋、奉调与征和崇儒兴学等义务过程中,促进土司文学的发展。

(一)职衔承袭与土司文学

元明清王朝根据西南等地少數民族首领领地大小和人口多寡,设置衔品不等、分属文武的土司政权,实现王朝国家对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间接统治,职衔承袭是极其重要的方面。依据元明清王朝土司制度的规约,西南等地土司及其族裔子弟依制按序承袭职衔,促进明清时期土司文学的发展。

1.明清土司赴京袭职利于土司文学发展。在元代制度基础上,明清王朝规定了土司赴京袭职,确保土司职衔承袭的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明史·土司传》指出:洪武年间,明朝规定土司承袭职衔,“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授职”。[8]明清鼎革后,国家进一步完备土司制度,规定严格循制续递土司职衔,要求应袭土舍远赴京城,接受吏部官员甚至皇帝的正身核验。根据《大清会典》卷589的记载,清王朝直到康熙十一年(1672)才被题准“土官袭职,停其亲身赴京”。[9]明清王朝强制规定土司赴京袭职,反映国家整合和治理体系能力建构完善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繁琐严格的程序,凸显王权神圣和国家干预,强化土司及族裔子弟甚至土民的国家意识和王朝权威,促其接触汉区社会,感受异域文化,交结文人墨客,品读汉文典籍和文学作品,成为激发其诗文创作热情和提高作品品格和扩大文学影响的重要契机,利于土司文学的发生,是提升文艺创作水准的积极因素。

2.赴京袭职催生土司文学作品。在元朝土司职衔承袭“胥从其俗”的基础上,明清王朝严格规定依序承袭土司职衔,在避免土司及其族裔子弟争袭和冒袭中,直接催生西南等地土司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明代西南等地土司及“其子弟、族属、妻女、若婿及甥之袭替”职衔,提交“宗支图本”“土司承袭人预造名册”多份,“该管衙门委堂上官体勘应袭之人”,“取具结状宗图”,连人保送赴部奏请。因此,云南、贵州和广西等地的土司编修家族谱牒,应对王朝国家对土司职衔承袭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求。《万历野获编·补遗》卷四指出:土官承袭,凭宗支图为据,云南贮有土司宗系,职衔袭替最为方便,贵州、广西土司以自藏谱牒请求袭职,彼此纷争累年不决,甚至称兵构难。清王朝更严格规定土司承袭职衔的年龄、次序、程序和提交文本,要求土司及承袭世职之人“将功次、宗派及职守事宜填注”在钤印号纸,“每遇岁终,各将世系、履历及有无嗣子,开报布政司注册,三年入觐时报部,以凭稽核”,[10]规定即使选择本支伯叔兄弟子侄承袭,也要“取其宗图并土人信服甘结”等物。[11]265为顺利有序承袭职衔和表达慎终追远、感念祖先功业、教化家族子弟,西南等地各族土司无不重视修纂“文史类”的家族谱牒,较为有力地保障土司职衔的续递顺利,避免民族地区出现权力真空和职衔争袭引发夺位祸乱。酉阳冉氏土司及族裔子弟视家谱为“国本之首重”和“世基之攸赖”, 重视编修家族谱牒,主持并任命专人编修家谱,采用牒记式文字,重点载录子嗣大宗世系,略及小宗生息状况,次序分明地表述世系、事功,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用作承袭土司职衔和延续土司政权,意图达到慎终追远、正本清源的目的,成为从家庭向群体延伸、加强家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寻根问祖的纽带和凭借,显示宗法思想和中原文化在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传播及接受程度。酉阳冉维屏“耽好图籍”,由于领地安平无事,“以旧谱毁于兵燹”,于明万历十六年(1588),主持编修家谱,亲手纂订族谱,以旧本家谱“残缺蠹帙数板”考详世系,别次昭穆,生卒婚配,“复为完书”,有明瞿唐来知德撰《冉氏家谱叙》,“斯无负祖宗汗马之勋及世谱传记之义”。清康熙元年(1662),酉阳冉奇镳主持编修家谱,在《凡例》指出“旧本无篇次,乃杂录错载,而阅之者猝难辨析”,显示冉氏土司撰作“文史类”作品的热情和能力有所提升。另外,土司冉御龙于万历三十年(1602)集梓关于先人诰敕成《敕诰恩荣录》。明户部右给事中邹廷彦作序,“以为忠孝兼尽焉”,亦属于“文史类”的作品集成。

广西多有我国壮族土司分布,也因土司职衔承袭而颇重编修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壮族中有姓氏谱牒,始于明朝。因为那时朝廷规定土官袭替必须提交宗支图本查验,否则不许承袭,其目的就是防止旁人冒袭”。至明末崇祯年间,东兰、泗城、田州、果化、向武、都康、下雷、上映等州壮族土司都修撰族谱。[12]7-24明代中叶后,容美土司发起“文明化”运动,田氏土司和简氏土官等通过家族谱牒,建构“家族的王朝权贵祖先和英雄历史”,获得资深“统治权威和发展空间”,“也建构了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的原生情感”。[13]对此,广西忻城土司莫煕南诗歌《述祖德》其一有“整顿家规次第行”,“对祠好动感情生”等诗句,表明莫氏土司亦建祠供祖、修谱定规的活动,催生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民国马学良在云南武定调查,在土司衙署阅见彝族武定凤氏土司永历十年(1656,顺治十年)的《世袭宗支图谱册》。[14]128

(二)崇儒兴学与土司文学

元明清王朝本着“以文化民”的动机和目的,规定等地各族土司“崇儒兴学”的“王臣”义务,强化中原文化认同共享和儒学教育,促使民族地区兴起学校,对土司文学具有壮大作者队伍、提升文艺修养、提高创作能力、丰富作品内涵、营造文艺氛围的作用和意义。

尽管元代土司“崇儒兴学”不显,明清王朝发展和完善土司制度,规定土司“崇儒兴学”的义务,促进中原文化的认同共享和儒家伦常的涵濡内化,促使民族地区兴起学校,实现“以文化民”的政治目的。土司及族裔子弟为保有自身统治地位和利益,融入王朝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强化自身土司国家认同,履行“崇儒兴学”义务,认同共享中原文化,接受儒家伦常的涵濡,按例选送家族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习礼,学习汉文经世典籍和优秀作家作品,利用君臣、父子、忠孝伦常,在民族地区实行宗族统治,兴起司学和科举教育,设立儒学、学宫等文教设施,延请汉裔精英教授子侄土民,借助科举教育和开科取士,鼓励族裔子弟和土民考取甚至捐纳功名,培养土司文学的作者、营造文艺创作的氛围,推动领地内外的文人交游唱和,使土司及族裔子弟具备文学创作能力,甚至出现土司文学世家,推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文人文学的本土化。随明永乐初年兴起学校,酉阳土司及族裔子弟逐渐能够运用汉族语言文字进行文学创作,形成代不乏人的文学世家,与领地内外的文人学者颇有交往。《酉阳直隶州总志》卷17《人物志二》记载:“冉永涵字芳林,号竹田,酉阳宣慰使冉奇镳庶长子。幼嗜读书,耽吟咏。宣慰每游宴赋诗,涵必预席。时康熙初年,胜国遗民多有流寓在酉者。涵投辖挽留,宾主极一时之胜。所居铜鼓潭,有别业在黄泥堡。涵依山傍水,为岩山园、花木桥亭,景地清绝。涵日偃息其中,无复有出山志,遂以明经终老。所著有《蟪蛄声诗集》,凡四卷”。[13]另外,岁贡生冉永淑系酉阳宣慰使冉奇镳第七子,与土舍冉永涵隐居自适,其七绝《山居即事》有“山中习静老烟霞,叠石为墙竹树遮。早闭柴门无个事,看他蜂子学排衙”等诗句。

除酉阳个案外,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在“崇儒兴学”过程中,自身及族裔子弟逐渐具备较强的文学创作能,亦能礼遇领地内外的文人墨客,促进土司文学发展。根据《武定凤氏本末》记载,土司凤英“四礼”即儒家封建伦常“正家”,“一经”即儒家经典“教子”,以汉儒为师,崇儒尚艺之风大盛。云南彝族蒙化土知府左氏被人目为“全忠全孝人家”,“以文治文才出名的土知府还有左祯、左文臣、左星海、左世瑞、左嘉谟、左元声等人”,均偏重文才,广纳文人学士,[14]137其中,土司左正最有文才,与杨升庵、李元阳和朱光霁等明清名士结为至交,影响其族裔崇儒习文,颇多京师、举人和岁贡。广西忻城土司莫震得中举人,三次赴京朝考,往返于忻城和京城之间,撰作《过洞庭湖》、《登岳阳楼》、《登金山寺》等诗,其《寄怀兼呈卢牧园吴荔村黄光斗吴纯嘏》有“沉醉高歌君忆否?醒来相感自今余”等诗句,其《慰友落第》用“寄语同侪休介意,一生不赋落花诗”诗句劝慰友朋。其族裔《清明祀祖》诗表达“骨肉追思”“莫氏忠良多效国”,“金榜名题光后胤”者有之,“一门文武国中良”,更是“亭宗优境集名士”,[15]172-196可見莫氏土司文人雅集状貌。

(三)军事征调与土司文学

元明清王朝允准西南等地各族土司拥有私人性质、规模不等的土兵武装,对其额以“奉调与征”的“王臣”义务,在其保境安民、拱卫社稷、征御敌国中,体现“听我驱调”的国家权威。土司及族裔子弟奉调与征,亲率或遣派土兵武装,在进出领地、驰骋疆场的过程中,增强自身国家认同和家国情怀,目睹战地风光景致,体念军旅艰难,感受生命脆弱,思考人生价值,并以诗文形式表达出来,客观拓展土司文学的题材,拉近土司文学与社会生活、国计民生的关系,增添土司文学的军旅色彩和刚健风格,提升土司文学的价值和品位。

西南等地的土司认同元明清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根据“寓兵于农”的原则,组建土兵武装,通过农耕渔猎和校场操练,提升击刺拼杀、战阵冲锋和组织指挥能力,在“以蛮治蛮”国家策略影响下,履行奉调与征义务,征战在忠君护国、卫族爱家的沙场,发挥“保境安民”、拱卫社稷、征讨敌国、抵御外辱和稳定边疆的作用,表现出崇义尚武的民族传统、同仇敌忾的战斗激情和前赴后继的牺牲精神,激发其诗文创作热情,展现边塞景致、沙场征战、生命反思和家国情怀等,拓展土司文学的题材领域和军旅特色,推动土司文学的发展。酉阳冉氏土司及麾下土兵反复参加“援辽”“平叛”“抗倭”“讨贼”等战争,使其土司文学具有鲜明的军旅色彩。土司冉仪《赠万族冉斌》用“一从提剑扫狼烟,功在西南半边天”等诗句,缅怀军征有功的入酉先祖冉守忠。冉元有《阅边次息宁姑》,写其“为阅边疆玉账开,万山云壑绕军台”等景致。土司冉天育育幼业儒士,精通文翰,积极建功立业,应对领地内外军旅征战,颇有积极入世精神,曾历“援辽”征战苦,目睹手足阵前亡,有《出征》、《出山海关》、《从征辽左经阵亡将士处举杯酹之》、《过鸭绿江》等共8题11首诗歌,极大凸显冉氏土司文学的军旅色彩,其诗歌《辽旋舟次广陵饮朱子宣苏宅时令弟文鼎孝廉将北上》其二有“戎马驱驰万里征”“燕然他日铭勋处,好情磨崖笔刀横”等诗句,表达杀敌立功、燕然勒石、名著青史的愿望。另外,土司冉跃龙弟冉见龙率土兵,参加“援辽”之役,转战浑河,力战自刎而死,族裔子弟或土民“或哭以诗云:马革未酬铜柱志,豹皮终立铁枪名”。[16]

容美田氏土司和酉阳冉氏土司一样,政治归附元明清王朝,亦自身亲领,或遣派族裔子弟等统领土兵,奉调与征,参与“抗倭”“平叛”等战争,土司文学的军旅诗文描绘沙场征战,土司田九龄等借此描绘战争的残酷悲壮,抒发军人奉调与战的慷慨豪迈,表达思妇缠绵幽怨。田九龄以游历、交友为常,为容美土司文学第一位诗人,有近30首吊古抒情诗,其《古意》有“奇兵十万拥雕戈,一夜秋风瀚海波”等诗句,表现刚健壮怀的风气,其《闺怨》、《闺情》、《古意》类诗歌从反战着笔,一面写置身战场的独特体验,多有羌笛边霜、兵戈瀚海等意象,一面用“谩讶天南多戍妇,月中犹自隐嫦娥”“纵得封侯印,红颜恐后时”等诗句,发抒军人思妇的哀怨心迹,其“不知羌笛声中月,曾是菱花镜里霜”等诗句,深沉细腻而率真,亦是奉调与征作用土司文学的结果。

(四)朝觐贡赋与土司文学

朝觐贡赋是西南等地土司国家认同的重要方面,土司及族裔子弟和土民藉此进出汉区,接触和了解沿途的山河景致与风土人文,强化对汉文化尤其中原文化的认同共享,增进外界文人学士交游,利于其与文人交结,提高文艺水平,扩大作品影响。

朝觐贡赋是元明清王朝规定土司的国家义务,反映其追求土地和财富的本质目的,体现王朝国家的政治统治。于此同时,土司各族认同元明清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循制朝觐贡赋,回应国家建构完善治理体系能力的政治动机,表达自身忠顺臣服,充实国家府库,借助风物特产展现民族、地域的特色。结合元明清王朝土司制度及行动实践,西南等地的土司土民循制朝觐贡赋,强化国家与土司、中央与地方的政治联系,强化其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奖赐的财钞助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其借机感受王朝国家成就和沿途风土人文,激发创作热情,交结师友,提高文艺修养,扩大诗文作品影响,推动土司文学发展。但是,由于暂时缺乏关于土司及族裔子弟朝贡与诗文创作的系统性资料,无法厘清朝觐贡赋影响土司文学的具体情况。

三、国家认同是土司文学内涵的重要方面

结合酉阳冉氏土司文学个案,土司国家认同是西南等地各民族尤其首领政治归附于建立了全国性政权、代表着国家正统的元明清王朝,在国家权力保障下,履行职衔承袭、朝贡纳赋、崇儒兴学和奉调与征等“王臣”义务,也通过文学创作表达其国家意识和家国情怀,使国家认同成为土司文学的重要内涵。

(一)遗民情怀的表达

我国古代各民族存在强度不等、形式不同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但长期表现为王朝认同,甚至觉得“王朝在则国家在,王朝亡则国家亡”。结合数百年的土司政权和土司政治看,这只是土司国家认同的表面认识,西南等地各民族特别其首领必然面临国家认同与政治抉择,其诗文作品成为发抒国家意识和遗民情怀的重要载体,展现“王臣”的“正朔”认同和自身的忠君爱国。

明清易代之际,西南等地的土司面临艰难的政治抉择,土司及族裔子弟多能冷靜处置国家认同危机,慎重作出关乎领地安宁、家族前途和自身命运的政治抉择,认同建立全国性政权、续递国家治统的强势王朝。公元1648年,晚明永历大学士文安之策动酉阳冉奇镳对抗清王朝。作为明朝遗臣,酉阳土司冉奇镳遭遇国家认同危机,政治倾向和抉择逐渐改变。他一面出兵堵御清军,屯兵护卫领地边界,一面怒斩入酉招降的清军使者,使土司冉天泽打败清军,麾下土兵配合义军抗击黔彭清军多达7次,自身亦被加定远伯爵,晋镇彝将军、前军都督府左都督。但是他清楚地意识到以土司力量继续抗清,实为以卵击石之举,只能造成领地动荡和土民乱离,故对文安之虚以委蛇,每日诗酒唱和,并不回应其策动的抗清事,迫使文氏数月后,之黯然离去,其《呈峡州文铁菴先生》诗的背景是文安之“流寓于酉阳者数年”,为其“将有沅州之行,小饯栖鹤菴”,据诗步韵而作。[17]因此,诗酒唱和成为冉氏土司与文安之策略博弈的方式。杜同春《重刻拥翠轩诗集序》指出:明清交替之际,“士大夫避地桃源者甚众。冉奇镳与“如铁庵文先生辈”“群贤毕集,相与酬唱咏歌”,至“居恒念存君国,有怀莫遂,慷慨激烈之气,发为金戈铁马之声。”

容美田氏土司国家认同,是土司及族裔子弟主观认为元明清王朝是前后续递的王朝国家“正统”,具备充分合法性而政治归附之,承担“谨奉正朔,保境息民”的“王臣”义务,诗文作品宣泄“国愁家恨”,成其感念时政故国的重要方式。土司文人田宗文《感述》“有地已全归禹贡,殊方何事异尧天”,“只尺讲堂余化在,愿同文物入薰弦”等诗句,表达入籍国家版图、统一“王化”治理的愿望,批评高度自治的土司制度及土司政治。面对为国奔走游说的文安之,土司田玄《寄怀文铁庵先生》有“诸蕃遥问晋公年”“为恐篮舆更远迁”“愁听望帝血,空感岘山碑”等诗句,表达故国难再的“遗臣”“遗民”情怀,其《送文铁庵先生往施州》“亡国音同哽,无家路倍岐”等诗句颇有丧家失主的痛苦。。田甘霖知文安之由黔出蜀,作《松山怀文铁庵先生长律》诗,以“奋椎还欲摧春焰,垂翅何堪渡楚汀。相逐欧波随上下,思骑鹤背转飘零”等诗句,称赞其临危受命、飘蓬江湖的担当,钦佩其坚持抗清的精神,暗含对明朝正朔的依恋。另田甘霖“伤心莫话黔中事,王气萧萧不忍看”诗句亦是如此。据统计,明末容美土司田玄父子就明朝败亡,“悲感前事,呜咽成诗”,“慷慨悲歌”,合成《甲申除夕感怀诗》40首,表达对前朝故国的“一往情深”,颇具兴亡之感。其中,田玄《甲申除夕感怀诗》其四用“拥鼻增辛酸”“恋旧抗怀难”等诗句,表达明朝遗民无奈“辞故主”的郁愤,但土司田霈霖《甲申除夕感怀和家大人韵》其十“梅花随意绿,淡淡若为新”等诗句,流露对新朝的认同和归附,其《封侯篇》有“破碎山河赦不论”,“薄视天王犹饿虎”等诗句,表达“儒士”土司在国家败亡中的无助无力,无具有浓郁的“遗民”情怀,表达作者在国家崩析、江山易主面前的无奈与无助。

(二)家国兴衰的感叹

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僻处一隅,自治其地其民,认同元明清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始终处于军政博弈之中,在中原文化认同共享和儒家伦常涵濡下,国家兴亡与家族兴衰无不作用于土司及族裔子弟,使其感念古今时世变化和家国兴衰变迁并表现在文学作品中。

元明清王朝基于“以文化民”的目的,通过“崇儒兴学”等制度性规定,强化中原文化认同共享和儒家伦常涵濡,推动在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中建立与拓展“以内驭外”“家国同构”的政治文化传统,受其影响,带动土司及族裔子弟认同忠君一统、“外儒内法”“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等政治理念。土司及族裔子弟由于家族历史、政治地位和文教素养,始终处于中央与地方、国家与土司乃至土司之间的权力、利益博弈之中,古史今世兴衰迭变,他者自我浮沉,从四季轮回、人生起伏中,感受到青春与事功、生命与价值、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催生土司及族裔子弟的感时应世之作,呈现人生悲欢离合,将家国兴亡之叹融入文学创作之中,“大一统”政治理想和历史记忆,成为土司文学的表达内容。

酉阳冉氏土司自明永乐初年兴起学校,着力强化中原文化与儒家伦常在领地和土民的传播和影响,宣扬礼义道德教化,强调封建统治权威,在文学作品中感怀家国兴亡。酉阳名胜大酉洞被人目为陶渊明笔下“桃花源”的实景,洞顶有 “太古藏书”景观。根据《酉阳直隶州总志》等记载:秦朝始皇帝焚书坑儒,迫使儒生携书逃亡,将经典古籍藏于洞中石室,后人称之为“太古藏书”,成为酉阳土司文学表达兴亡之感的触发点。土司冉云《题仙人洞》诗句“洞里神仙渺莫猜,海风幸不引船回”、冉舜臣《题大酉洞》诗句“鬼斧何年此劈开,洞天风景足徘徊”、冉元《题大酉洞》诗句“一自逃秦别有天,洞门关锁白云边”等及土舍冉天嗣《题大酉洞》诗句“石门无铁锁,千古为谁开”等,无不是对秦汉以降对过往史事的感叹。

土司及族裔子弟认同元明清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履行王臣义务,认同共享中原文化,接受儒家伦常涵濡,基于自身军政活动和国家认同,在宏大历史叙事背景下,在自己和族裔子弟文学创作中,表达对忠奸顺逆、人生沉浮、事功荣辱的感受,蕴含兴亡之感。自田九龄肇端后,田宗文、田玄、田信夫、田甘霖、田舜年等形成容美土司文人集团,诗文作家代不乏人。据统计,田九龄有近30首伤今悼古诗,土司田舜年认为其诗“太染时调者”。[18]434广西忻城土司舍人莫人瑞颇多题咏,在《明太祖》等30余首诗歌中专题吟咏历史人物,寄寓家国兴亡之感。查《忻城土司志》,莫人瑞除诗写上古尧舜外,对明代君臣颇有感叹,如开基“万年”的朱元璋、“护至尊”的刘基、“老难为用”的方孝孺,“骨鲠之臣”的铁铉,“因恨声吞”的黄子澄、“流落东南”的建文皇帝、真假功过待“将来”的燕王朱棣等,还专诗吟咏明朝宣宗、英宗、于谦、陈茂烈等君臣。另外,他批评秦汉之际的咏秦始皇、汉高祖、韩信、张良、萧何、陈平、项羽、范增、樊哙和曹参等时代英雄,还点评晁错、陆贾、叔孙通、周勃、石崇等汉晋人物,蕴含浓重的家国兴衰之叹。[15]184-192

(三)内外一体的山水讴歌

西南等地土司及族裔子弟因民族隔离、奉调与征、朝贡纳赋等机缘,登临领地内外的奇山秀水,明清以来,土司及族裔子弟在模山范水的文学作品中贯注内外一体的胸襟,熱情讴歌国家的壮美山河。

明清时期,土司的领地山水纵横,水陆交通落后。土司世领其地其民,但由于“汉不入境,蛮不出峒”的隔离,自身及族裔子弟一般不离领地,生活环境相对封闭,熟悉领地山水和人文胜迹,文学创作题材具有“封闭性特征”, 表现之一就是作品多热情讴歌自身领地的山川风景及风土人情。但由于纳赋朝贡、军事征调和求学赴考等机缘,土司及族裔子弟得以进出领地,感受异域尤其汉地山水风情,更有机会登览名胜,亦被其吟咏感叹,成为土司文学的题材之一。总体来看,土司及族裔子弟同等对待领地内外的山水风情并纳作文学题材,并无明显内外差别。酉阳土司文学关注领地内外的山水胜迹,作品有所涉及。根据《酉阳直隶州总志·地舆志》,大酉洞是酉阳土司领地重要山水形胜,是土司及族裔子弟寻幽览胜、交结友朋的地方,颇有诗文作品与此相关。据统计,明代冉舜臣、冉仪、冉元、冉御龙、冉天育、冉奇镳等6位土司以大酉洞为对象,作诗15首,土司冉跃龙还有《大酉洞题记》短文。另外,乌江是冉氏土司及族裔子弟和土民进出领地的通道,土司文学亦多反映乌江景致的诗歌。冉天育有《门栓峡》、《龚滩》、《过关滩步曾祖月坡公原韵》等诗,写其经行乌江水道的景致和感受。除关涉领地胜迹和山水诗作外,土司冉天育还有诗歌写及“秣陵元夕”,“沙市徐园”“武昌”“山海关”“辽左”“鸭绿江”“广陵”“土宿闻兴隆寺”等地的景致和人事,发抒情怀。

容美土司文人田甘霖为忘怀世事而远离现实,寄情山水,以保持自己节操。田圭《澧阳口号》其三有“家家临水作岩楼,半是村街半是浮。十八小娥槛内绣,停针坐看上滩舟”等诗句,写及领地吊脚楼临水而建,村街自成,土家小妹临窗针绣,静看逆水而行的舟船。因为土司领地降水不均,土司田甘霖作《友人作催雨诗依韵更作望雨篇》诗祈雨,用“哀吟欲取动神听,欢舞方能御田祖”等诗句,反映土家族独特的求雨习俗。此外,容美土司文人耽书史,喜交游,足迹广,多与当时名士唱和。田九龄《紫芝亭诗集》被辑入《田氏一家言》,其中《华容宿西禅寺》、《将发荆南谒桂亭王孙偶值风雨》、《荆州游章台寺》和《武当道上示儿》等诗均是离开领地、远赴他乡的反映。经查,忻城土司莫氏颇多诗文写及领地山川。莫镇威写及领地山水有散文《石牛山记》和五律诗歌《秋日同郡大夫游西山迎晖楼》2首,莫宗诏有诗歌《独正山》,莫元相有文章《黄竹岩记》、《翠屏山赋》和诗歌《过斗二隘》、《夏日登黄竹岩二首》,莫振国有文章《迎晖楼文》、《西山记》和诗歌《游西山寺》,而土舍莫震除有诗歌写及领地卧云峰、韦村、思练八景等山水村居,更有《登金山寺》、《过洞庭湖》、《登岳阳楼》、《登黄鹤楼》、《登凉梅山诗》等作品吟咏汉地名胜故迹。

注 释:

[1] 胡绍华:《论容美土司文学的国家认同意识》,《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科学版),2011年第6期。

[2] 罗汉田发现:土司文学主要是诗人诗作,是土司制度的附属产物,在明清两代,部分南方少数民族土司有诗文成就,主要是云南丽江纳西族木氏、姚州彝族高氏、宁州彝族禄氏和湖北容美土家族田氏及四川酉阳土家族冉氏等土司,参见罗汉田:《中国南方民族文学关系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301页。

[3] 彭福荣、冉建红:《石砫马氏土司文学述论》,《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4] 蔡晓龄:《明代纳西族土司文学回瞻》,《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5] 彭福荣指出土司文学逐渐进入专家学者的研究视野,是土司及其家族成员创作的文学,具有作者家族性、题材封闭性、体裁失衡性、技巧成熟性等特征。参见彭福荣:《试论土司文学的特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6] 这是土司制度与羁縻制度的根本区别:元明清王朝在西南等民族地区与各族土民置设衔品不等的土司政权,衔接国家州郡体制,地方社会治理延续羁縻管控的传统,继续让地方民族首领在政治归附后,接受王权的强制约束,规定其承袭、赋役、调征等国家义务,悖逆不为,给予惩戒,确认和保障其地方统治权力合法性,使之世有其权、其地、其民,最终建立叛必追、逆必罚的治理体系。参见(清)张廷玉:《明史》卷310《土司传》,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1986年。

[7] 罗汉田:《中国南方民族文学关系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

[8] (清)张廷玉:《明史》(卷310),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1986年。

[9] (清·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89),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10] 《清世祖实录》(卷127),中华书局,1985年。

[11] 故宫博物院:《钦定吏部则例》(第二册·卷37),海南出版社,2000年。

[12] [日]谷口房男、白耀天:《壮族土官族谱集成》,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

[13] 杨甫旺:《云南彝族土司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

[14] (清)王鳞飞:《酉阳直隶州总志》(卷17),同治三年(1864)刻本。

[15] 政协忻城县文史委:《忻城土司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16] (清)王鳞飞:《酉阳直隶州总志》(卷16),同治三年(1864)刻本。

[17] 南明东阁大学士文安之字铁庵,永歷七年(1654)从湖北鹤峰来酉,寓居栖鹤庵三月,与酉阳土司冉奇镳吟诗唱和,有《题栖鹤庵》《叠韵留别》和冉奇镳《步和呈峡州文铁庵先生》等诗歌,诗歌可见(清)冯世瀛:《二酉英华》卷21《副集》。

[18] (清)田舜年:《<紫芝亭诗集>小叙》,陈湘锋、赵平略:《<田氏一家言>诗评注》,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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