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今年的北京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大篇幅强调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两会上,“优化营商环境”也成为了热度极高的词汇。多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优化营商环境,也需要解决企业“关门难”等问题。对此,相关部门表示,今年北京将出台企业注销便利化意见,推广“简易注销”。
“一次告知,一口讲清”“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改善审批服务工作的新机制,在“减法”上做文章,推出多种措施,简化手续,降低门槛,优化条件,提高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给企业和民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然而,这些措施的发力点大多集中在市场准入环节,也即市场的“入口”,相形之下,市场退出环节的提质提速措施则还较少,于是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市场的“入口”越来越通畅,办证办照越来越容易,市场的“出口”却还比较拥堵滞缓,市场退出还存在较高的门槛,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便,企业“注销难”的问题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据官方统计,在国内,企业办理注销手续的平均期限是4个月。为什么办理注销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因为按照传统的注销模式,即便是一般注销(注销不需要特别批准),也应当先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再到省级报刊发布企业注销公告,公告期满45日后,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最后才能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而企业需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多项材料。这样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叠加起来,流程就复杂了,时间就长了,难度就大了。如果相关部门的审批服务资源并不集中,效率也难以保障,申办者就更得跑东跑西,折腾一番。
市场主体的准入关系市场的增量,关系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活力,固然重要,但市场主体的退出则关系市场的存量,关系经济发展的质量,也非常重要。准入和退出是市场生存的两个必然阶段,市场退出意味着企业的终结,当企业达到注销条件,提出注销申请时,及时高效的退出有助于厘清企业的权利义务,有助于投资人的重新投资,也有助于市场肌体的健康清洁、市场秩序的优化。企业该退出时,没有退出或没有及时退出,就会在一段时间内甚至长时间内成为“僵尸企业”,不仅会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住投资人的手脚,还会影响市场主体数据监测,误导決策。所以,推行“简易注销”、破解“关门难”非常必要。高效的市场退出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优化营商环境既要畅通入口,也要畅通出口。
实际上,河北等地已经实施了“简易注销”模式,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在河北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企业也无需再到报纸上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即可。
“简易注销”降低了企业退出成本,提高了退出效率。北京等地完全可以在推行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再做“减法”,只有让企业退出容易起来、快起来,才能让审批服务改革更全面、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