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某超市原工作人员向媒体报料称,该超市发现小偷后不提醒,也不报警,而是等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然后以通知学校、家属、单位相威胁,再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开价”,罚款从10倍到20倍不等。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自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元。
小偷小摸固然可恶可恨,抓小偷也应受鼓勵,但是动用“私刑”却为现代法治所不容许,先设置陷阱再“钓鱼执法”并对小偷处以高额“罚款”,更是既失德又违法。私罚小偷的“生财之道”必须堵住。(摘自《南方都市报》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