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激发教育新活力

2019-09-10 07:22山东省教育厅
教育家 2019年32期
关键词:山东省幼儿园改革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向来高度重视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始终坚信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制度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必由路径。自2012年开始陆续启动了现代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尤其是全国教育大会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依法治教,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亮点纷呈,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育民生显著改善,取得良好效果。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立足教育改革发展大局需要,因地制宜,制定颁布了《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部地方性教育法规,修订颁布了《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形成了山东教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7+3”的格局。法规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孩子健康、安全的期盼,让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二是推进教育普法。201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教育法治培训。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率在全国领先。我们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开设了“山东省校园法治之窗”专栏,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创新方式、强化举措、完善机制,推动教育普法转型升级,构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三是推动依规治理。如,为落实《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我们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调度,通过《教育工作简报》在全省推广济南市推进主城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经验,推动16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部进驻市级城乡规划委员会;76个县(市)进驻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占比97.44%。

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政便民,让群众感受教育公平与效率。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教育厅带头入驻省级政务服务中心,694项教育事项实现“一次办好”。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40项,积极推动“减证”便民。二是改革教育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评价体系和学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改革,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供保障;进一步深化中考、高考制度改革,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改革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克服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三是改革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等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四是积极推进第三方教育评估,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五是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将校长职级制改革作为学校等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破冰之举”,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建立校长选聘机制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立校长职级薪酬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质效。一是深化德育综合改革,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力推动“立德树人”各项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沂蒙精神教育。二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大高中生均经费落实督查力度,持续化解高中大班额。推进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推进高中多样化办学,推进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制定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扎实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补足乡村学校短板。逐步在城乡中小学校提供午餐服务。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推动山东省学生资助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品牌。三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城镇幼儿园建设、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排查整改、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等“六大”工程。基本建立健全了“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好2018-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最低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710元;联合省编办下发了《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就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分类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多种方式解决教师编制问题。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十条意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开展 “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制度试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省教育廳等11部门就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专门出台了50多项措施,涵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建设、产教融合、办学制度、保障机制、管理体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着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再出发”。二是建立项目激励机制。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要求,以6大任务、17大项目支持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2019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山东被确定为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份之一。2019年立项建设42所“山东省示范性和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和21所“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优化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机制。41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全部完成人员控制总量备案,35所高校制定了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在9所高校开展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改革试点,扩大二级学院人财物自主权。深化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坚持强优扶特,通过精准投入引导高校突出优势、特色发展。从内部看,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政决策机制、以尊重教育规律为原则的学术决策机制、以师生广泛参与为渠道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理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建立“双一流”高校促进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并着手制订《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筑峰计划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加快推进一流学科评估、专业分类拨款改革。制订“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制定《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6个文件,明确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重点举措与保障措施,形成了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的山东模式、山东方案。

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国家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举措稳步推进,初步构建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夏季高考采用“3+综合”模式,所有科目全部使用全国卷。实施本科高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探索高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考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实施公费医学生、师范生、农科生招生。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3%,由大众化迈入普及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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