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杉
日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限制14岁以下儿童开直播、发视频,仅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8月26日 《新京报》)
网络直播、短视频已然成为一个大产业,但在看到打开一扇大门的同时,也要看到,推门进去,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阳光灿烂,也有不少阴暗角落。数据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2017年,美拍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直播。事后,国家网信办责令其全面整改。去年,媒体曝光在一些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
应该看到,针对未成年人直播乱象,已经有了不少“亡羊补牢”举措,推出了包括实名认证、限制时间、一键禁玩等多种方式。正如報告所说,这些措施,“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旧面临很多现实挑战”,并不足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未成年人直播乱象。限制14岁以下儿童开直播、发视频,显然有着釜底抽薪的意义,体现源头控制的思路。有网友认为,“需要整改的是直播内容,而不是一棒子打死一整个年龄段”。这个建议看起来很有“互联网思维”,可是忽视了三点:其一,当有些直播平台把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对立起来的时候,在利益驱动下,要想保证直播内容不出一个幺蛾子,过于理想化了;其二,直播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远远不是内容这么简单,其对国民时间的侵蚀与绑架,完全可能毁掉一代人的未来;其三,如果认可直播是一个产业的话,那么未成年人直播,已然与劳动法发生了冲突。网络直播还是放过孩子吧。孩子们的最主要任务是成长成才,网络直播没必要在孩子身上打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