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 李国惠 于春沣
外商投资法用法律手段保障外商投资政策稳定、透明和可预期,无异于给外商投资吃了一颗“定心丸”。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董事长孔晓艳说,“法律从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转型,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成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支撑性制度。此外,从原来的“企业法”转变为“投资法”,确立了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是我国进行全方位、高标准开放的体现,一定会增强外商投资者的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我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企业也逐步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不需要再靠廉价的劳動力、税收的减免政策来吸引外资。”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表示,草案着眼于打造内外资规则统一、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靠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保证来打造投资的沃土。
外商投资法草案经过审议后,全体代表将在大会上投上自己庄重的一票。这让曾经三十多年来频繁应用“外资三法”的孔晓艳感慨万千。“当然,这一感慨不是惋惜,而是惊叹。”她说,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资三法”已完成了推动这一历史进程的辉煌使命。出台统一的外商投资法可以说是水到渠成。新形势下,外商投资法必将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