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檔录取模式,投档比例1:1。录取时,在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录取时,在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录取时,在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录取时,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二、专科
1.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0分。录取时,在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类别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
3.专科录取时,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先录取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再录取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