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权
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协定开始将劳工标准作为一项讨论议题,劳工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协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劳工力成本已逐渐失去优势,将面临低劳动力成本国家的激烈竞争。中国宜加大对劳工标准在国际贸易视域中作用的评估;中国应当进一步扩大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与贸易伙伴就劳工标準问题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更好地维护我国经贸利益。
一、国际劳工组织体系下对于劳工标准
在国际层面,劳工标准问题是由国际劳工组织所管辖的领域,最初与国际贸易问题并无过多关联。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发达国家开始在贸易治理领域引入劳工标准问题,不仅仅在道义上占据了制高点,而且已经形成影响国际贸易的规则纪律。劳工标准问题与贸易的连接点就在于提供贸易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又将自然人所归属的国家、企业等组织牵涉其中。其实,劳工条款的出现是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区域贸易谈判中意识到自身对于劳工的高保护标准和发展中国家中的低保护标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高的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在发达国家看来是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目前,国际劳工组织体系下对于劳工标准的规制主要包含8个核心劳工公约,其中分别是《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反(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最低年龄公约》、《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工公约》、《强迫劳动公约》、《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公约》、《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公约》、《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所缔结的自贸协定中劳工条款是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与宣言所载的标准与宗旨为基础的。同时,通过贸易纪律对违反上述公约的贸易行为进行贸易领域内的处罚,将劳工标准与贸易进行挂钩。无论对劳工问题纳入贸易协定的目的做何解读,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贸易和劳工问题实际上已经日渐联系紧密,并且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推动下,已经在其所签署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得到了强有力的体现。在这种潮流的引导之下,部分发展中国家在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已经接受了劳工议题在区域贸易协定中作为重要的内容进行纳入,并且这些发展中国家在与其他国家商签区域贸易协定的过程中也开始要求纳入上述条款。
二、中国对劳工标准的态度立场
在中国与贸易伙伴签署的贸易协定中,对劳工标准没有实质性涉及。中国—秘鲁、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等自贸协定中已经或多或少提到了劳工问题,这些多为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进行合作的宣誓性和促进合作条款,并没有过多实质性内容。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服务贸易国,中国的贸易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自身在全球的战略地位和影响到全球经贸规则的发展。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个现象就是,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正在消失,人力资源的红利正在减少,正在面临孟加拉国、印度、越南、印尼等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竞争,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相比于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和中国面临劳工标准所面临的紧迫形式,中国在国际贸易协定中劳工标准的缔约实践甚至是讨论层面,都是极不相称的。
从中国接受与劳工标准相关的国际法实践看,我国作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已批准了8 个核心公约中的前4个,对于涉及到强迫劳动和自由结社问题的公约尚未批准。管没有实质性的贸易纪律约定,但是体现出两种趋势:第一,发展中国家在与中国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也开始注重要求中国纳入劳工议题,因为中国的人口基数、劳工标准相比于这些国家来讲标准低,更容易获得贸易竞争优势;第二,中国在自贸协定劳工问题上立场有了微小的松动,没有特定的贸易纪律约束。
三、中国的应对策略
1、审慎评估劳工标准对未来国际贸易的影响
中国的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已经在丧失。劳动力成本的高低对于国际贸易尤其是依赖人工的低端制造业和服务业来讲,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只是因为中国人口很多,所以老龄化社会对中国经济的直接影响看起来还没那么大。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中国在贸易领域尤其是产品制造业领域的优势在逐渐递减。这一点,从大量的国内外生产性企业开始向中国周边的、劳动力成本更为低廉的印度、孟加拉、越南、柬埔寨、印尼等国家进行转移就可以看到这种趋势。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与周边这些仍存在巨大劳动红利的国家相比,将面临较大的压力。未来不管在服务业还是制造业方面,这些国家的低成本劳动力(包括对劳动者的保障、工作环境等方面的低成本)未来必然会对中国国际贸易的开展构成压力,因此在劳工议题上,中国前面面对发达国家在道义制高点上的压力,后面则在国际贸易成本方面面临劳动力成本远低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追赶的压力。今天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成员在劳动力成本方面所面临来自中国的压力和劣势,和可能在未来也成为中国面临的压力,这并非空穴来风。
2、扩大劳工标准问题的实质性的谈判
不积极发声的结果很可能是在后续劳工标准已经日渐成为趋势而不得不在与贸易伙伴谈判的过程中被动纳入或通过其他贸易利益交换而不纳入,这必然会导致中国面临被动。对于劳工标准进入贸易协定之中,目前来看已经有成为趋势的势头。发达国家掌握所谓劳工保护的道义制高点,在贸易协定或基于优惠待遇的过程中通过劳工标准来压制贸易合作伙伴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并且这种压力让很多发展中国家自觉理亏,这恰恰是这种贸易规则的高明之处。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劳工标准贸易议题谈判,以保障劳工权利为立足点,在很大意义上占据了国际道义高地,且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作等有关重要国际组织基本人权公约的精神。在这方面,中国业已签署多项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并且在制度层面已经取消了劳教,未来在这个方面的进一步阻力相对较小。尽管结社自由方面与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但并不是说在中国的劳动者无法进行结社,这方面改进还存在空间并需要政治上的决断。但不管如何,中国在劳工标准议题方面,不应该过多回避,这是中国迟早要面对并且需要认真予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