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使用者需求的产品标准检验分类和证实方法的探讨

2019-09-10 07:22宋素娟丁百湛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9年5期

宋素娟 丁百湛

摘要:产品标准的检验分类应根据标准的不同使用者,编制不同的标准分类,以便于正确使用该标准;同时,不同名称的产品标准其证实方法也应一致,以免造成误用或误判。

关键词:产品标准 检验分类 证实方法

Discussion on Inspection Classification and Verification Method of Product Standard Based on User Requirement

Song Sujuan ( 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Ding Baizhan(Huaian testing center  for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

Abstract: The inspection classification of product standards should be made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users of the standards, so as to facilitate the correct use of the standards. At the same time, the verification methods of product standards with different names should be consistent so as to avoid misuse or misjudgment.

Key words: product standard, inspection classification, verification method

1 引言

在日常工作中,筆者发现许多产品标准检验分类都只有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根据标准编写规则相关标准规定,检验分类分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定型检验(鉴定检验)、首件检验、出厂检验(常规检验、交收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等。不同的检验分类考虑到产品标准的不同使用者。使用者通常分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另外,产品标准名称有多种命名方式,不同名称的产品标准,其中的证实方法也不一致,容易给第三方检测机构带来误检或误判。

2 产品标准中应明确标准的使用者

根据GB/ 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起草产品标准时,首先应确定标准化对象或领域。产品标准的标准化对象通常为有形产品、系统、原材料等。如某领域的产品,标准化对象为“家用电器”;完整产品,如“电视接收机”;产品部件,如“电视接收机 显示屏”。

起草产品标准时,应明确标准的使用者。通常有第一方:制造商或供应商;第二方:用户或订货方;第三方:独立机构。在起草产品标准时,应遵守“中立原则”,即应使得产品标准的要求能够作为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合格评定的依据。

在GB/ T 20001.10—2014中,产品标准的必备要素有: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技术要求5个。而软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为可选要素,也就是产品标准中可以描述,也可以不描述这些要素。

检验规则描述的是针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给出测量、检查、验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所遵循的规则程序或方法等内容。若标准中需要规定检验规则,应指出该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必要时应明确界定供制造商或供应商(第一方)、用户或订货方(第二方)和合格评定机构(第三方)分别适用的检验类型、检验项目、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以及判定规则等。

笔者在总结砖、砌块等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时,发现其基本都有检验规则,但检验分类通常只有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详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墙体材料类产品标准检验分类仅从第一方考虑将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而实际上墙体材料产品需要销售给客户在工地上使用,那就涉及交货检验,而不仅仅根据生产批量进行出厂检验。同一批砖或砌块可能销售给不同消费者或工地,进入工地需要进行进场检验,进场抽样的样品还可能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而在墙体材料产品标准中需明确第二方或第三方也是标准的使用者,检验分类中应增加交货检验或第三方检验的分类,以便第二方或第三方根据标准来判定产品的好坏或是否可以接受。现在经常有发生运至工地砖、砌块该如何划分批量,检验哪些项目参数,检后如何判定,是仅对来样负责还是可以批量评定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建议在这些产品标准修订时,按照GB/ T 20001.10—2014的要求,调整检验分类,以方便第二方或第三方的使用。

3 产品标准检验分类应考虑不同的使用者

在GB/ T 20001.10—2014“6.8 检验规则”中规定“产品标准中检验规则为可选要素”[1]。若标准中需要规定检验规则,应指出该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必要时应明确界定制造商或供应商、用户或订货方和合格评定机构分别适用的检验类型、检验项目、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以及判定规则等。即考虑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分别使用的检验类型。根据GB/ T 20001.10—2014附录A的规定,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定型检验(鉴定检验)、首件检验、出厂检验(常规检验、交收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等。

4 关于产品标准名称问题

产品标准名称常分为三类:一类是以产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如GB/ T 5101—2017《烧结普通砖》 ,另一类是以“规范”或“技术规范”作为标准名称,如GB/ T 37082—2018《普通混合液晶材料规范》 、GB/ T 24840—2018 《1000 kV交流系统用套管技术规范》 ,第三类是使用“通用技术规范”或“总规范”作为标准名称,如GB 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 T 32385.1—2015《光纤预制棒 第1部分:总规范》 。也有以“技术要求”“技术条件”为名的产品标准,如GB/ T 1190—2018《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GB/ T 19115.1—2018《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 。因而产品标准名称不仅仅是以产品名称命名的,需使用者加以识别。

5 关于产品标准与规范标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发现以产品名称命名的产品标准和以规范命名的标准要求不一致。例如,在GB/ T 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中要求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各规格的不透水性要求均为“压力0.3 MPa,保持30 min无渗漏”[2],而在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要求“压力0.3 MPa,保持120 min,不透水”[3],显然规范要求比产品标准要求高很多。

规范标准是“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需要满足的要求以及用于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证实方法的标准”。产品标准的必备要素有5个,规范标准的必备要素有6个,详见表2。

规范标准分为产品规范标准、过程规范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产品规范标准针对以下类别的产品性能规定要求:使用性能、理化性能、生物学/病理学/毒理学性能、人类工效学性能、环境适应性等。产品规范标准遵守可证实性原则,即其“要求”中规定的每个要求都要符合可证实性原则,因而必备要素中有“证实方法”。

6 建议

在以上产品名称命名的“产品标准”中,建议检验分类中考虑各方标准使用者的需求,不仅涵盖第一方还要涵盖第二方、第三方的诉求,以便准确使用标准。

在编写以“规范”命名的产品标准中,注意与以产品命名的“产品标准”的协调,力求要求一致,便于使用执行。当以“规范”命名的产品标准与以产品名称命名的标准要求不同时,应特别标注以免误用,因为大多数第二方或第三方都以产品名称命名的“产品标准”为标准依据。

7 结语

1) 产品标准的检验分类应尽量考虑各方标准使用者的需求,以便出具正确的检验结论;

2) 注意以产品标准命名的“产品标准”和以“规范”命名的产品标准要求的一致性;

3) 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关注产品标准的不同分类,正确选择检验依据。

参考文献

[1]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 产品标准: GB/T 20001.10—2014[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5.

[2] 全国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橡胶杂品分技术委員会.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 片材:GB/T 18173.1—2012[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3.

[3]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4]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编写规则:第5部分 规范标准:GB/T 20001.5—2017[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