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演变史

2019-09-10 18:59戴钗茹
新生代·下半月 2019年7期
关键词: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陈独秀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党的中央最高领导制度经历了“书记-委员长-中央总书记-主席-总书记”的发展变迁。本文立足于前人的基础上,细数建国前后的称谓变化。

一、新中国成立前党中央领导人称谓变化

1、“书记”成为党中央最高领导的称谓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兴业路76号住宅内召开,考虑到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暂时没有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了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担任书记,领导各地党组织迅速开展党的宣传、组织等各项工作,发展壮大党的力量。“书记”的称谓由此开始。

2、“委员长”代替了“书记”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由陈独秀等12名代表出席。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选举了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最高领导人的称谓由一大的“书记”变为二大的“委员长”。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举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5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最高领导人的称谓依旧依循二大的“委员长”。

3、“中央总书记”称谓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党的四大修改了党章,中央局决定:由陈独秀任中央总书记兼中央组织部主任。最高领导人称谓由“委员长”变为“中央总书记”。

在大革命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举行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选举陈独秀为总书记。陈独秀同志由四大的“中央总书记”变为五大的“总书记”称谓。

4、“主席”称谓的提出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会议上选举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取消长征前成立的“三人团”,由最高军事首长朱德、周恩来为军事指挥者。3月下旬,葛坝会议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新“三人团”,以周恩来为团长,负责指挥全军的军事行动,这是中央最重要的领导机构。

1937年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冯家村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即洛川会议。会议决定由毛泽东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政治局主席、书记处主席。

1944年5月21日至194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在延安举行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全会期间由主席团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书记处和政治局停止行使职权。

1945年6月19日,党的七届一中全会上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党的七大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这是一个具有很高威信、能够团结全党的坚强的领导集体。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最高领导人称谓

1、新中国成立后继续沿用“主席”称谓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中国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华民族由不断衰弱,到根本扭转命运,并开启了新纪元。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毛泽东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当选为副主席,邓小平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之一。

2、中央委员会主席与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并存

中共八大中选出了中央委员会主席与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对此,中共八大新的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并且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总书记一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凡是党政军各方面送中央常委的报告、文件都要先送书记处。一般问题,由书记处讨论决定即可下达、执行。遇到重大问题,书记处先拿意见再报中央常委讨论、决定。

4、“总书记”成为党的最高领导职务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并且选举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最高领导人称谓由“主席”改为“总书记”。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設总书记。总书记成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最高领导职务。根据党章规定,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中央书记处仍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伊始,中央机构几经变化,其最高领导人称谓由最开始的“书记”最终演变成了“总书记”。最高领导人称谓的变化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紧密相关。我们可以从最高领导人称谓变化来了解我党建党以来的相关历史变迁,了解那段未知的心酸历程。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七大修订版).[M]中国共产党,1945.

【2】中国共产党章程(八大修订版).[M]中国共产党,1956.

【3】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二大修订版).[M]中国共产党,1982.

【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

【5】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12.

作者简介:戴钗茹(1991.09.01),女,汉族,研究生在读,近现代中国革命与建设研究,电器智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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