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制”止大唐颓势

2019-09-10 07:22李洋
国企管理 2019年8期
关键词:赋税税制土地

李洋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顶峰,盛世帝国的运行需要庞大的财力支撑。而有效的税赋制度支持,才是让唐朝得以全盛的关键。唐朝的税制变革对中国封建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对税制变化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唐初,政府征收赋税实行租庸调制,这是在隋朝税制基础上完善发展而来的,分为租、庸、调三个部分。“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对应土地、家庭和认定。租庸调制征收谷物、布匹等,并与均田制配合实施。按人丁平均土地的制度,交纳定额赋税,意味着唐初的田亩制度与人丁相关度较高。

但武周后因人口增加,土地日益兼并,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男丁所得土地不足,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无力负担,国家财政陷入困境。

到了安史之乱,均田制几近瓦解。战争频繁、社会动荡加剧政府为筹集军费和兵役,给农民摊派大量赋役,农民在租调、摇役和兵役的重压下倾家荡产,许多农民不得不卖掉土地远走他乡四处逃亡。逃亡农民的赋役负担又被“摊逃”到其他农户身上,陷入恶性循环。

安史之乱后,中原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方经济崩渍,人口大量南迁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次人口南迁高潮。土地兼并和农户逃亡,导致唐朝农业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农户逃亡问题成了唐中后期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开元以后的户籍管理近乎瘫痪。人口流动的加大,导致户籍无法修缮,户口严重失实,政府掌握登记在册的人口越来越少,大量的人口流亡严重损害了唐朝的统治基础。而户籍数据的统计是确保均田制有效运行的先决条件,据《通典》记载,盛唐户口数最高的天宝十四载有八百九十余万户,尚不及汉平帝元始年间的一千二百余万户。

一旦均田制被破坏,租庸调制就会崩溃。唐玄宗时期爆发安史之乱,政府军费开支浩大,租庸调的赋税收入已难以维持政府的生存,唐朝陷入严重的国家财政危机。安史之乱被平息后,唐朝藩镇割据现象并未缓解,反而日益加剧。各地节度使独霸一方拥有独立的财政权力,割据势力截留地方赋税,中央鞭长莫及,财政收入难以保证。政府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甚至京师官吏的俸禄不能按时发放,最后到了以“税天下地青苗钱(附加税)以充百官课料”的地步。

人口的大量逃亡,让“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走到了穷途没路。大唐的财政收入也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穷则思变”,如何改变财政的窘困状况,成了关系德宗朝庭生死存亡的大事情。

唐德宗接纳宰相崔佑甫的推荐,把受元载一案牵连,遭到贬谪的杨炎召回京师,授与其门下侍郎一职,让其负责政府财税工作。

政府的财赋,储存在太府寺所属的左藏库。安史之乱后,移贮到宫廷的大盈内库,由宦官掌管。宦官中饱私囊、账目混乱。杨炎入相后,首先提出国家租赋不能变成皇帝私产,建议把大盈内库财赋仍拨归有关部门管理。德宗采纳了他的建议,恢复了安史之乱前国家公赋予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维护了国家公赋收支独立的原则。

旧式的租庸调法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旧的赋役制度无法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明代中后期土地兼并导致贫富差距悬殊,社会财富主要集中在土地贵族手中。大历十四年年末,杨炎再度上奏德宗,请求废除租庸调法改征地税、户税,分夏、秋两季进行,以征钱替代征实物的两税制。

两税制摒弃了与人丁的关联,而直接根据垦田总数所应交纳的钱谷总额为基础。在实施上,户籍不分主客,不按丁额征税,而选择按贫富征税,无地和少地农民所要缴纳的税少,而地主巨贾等资产多者则需要缴纳大量税费;不按定额征税,而按税率征税,资产多的地主巨贾承担更多的税负义务,这样的税制显然更加公平。两税制的提出,触犯了庄园主的利益,遭到了地主贵族的激烈反对。

杨炎还提出“量出为入”的思想,根据政府的需要将税收进行摊派、层层分解,向各地分配税收额。免除其他杂税,方便了征收和核算,减轻了征税成本,提升了税收征收的效率。税收的成本最终会转嫁到农民头上,降低征管成本,额就是降低了政府开支,相应降低了对各地的摊派,也降低了因为损耗而多增的收入,切实降低了农民负担。

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初一,德宗正式下诏,实行两税制。

两税制颁布以后,到建中(公元780年正月-783年十二月)年间末,就有了一千三百多万的两税收益,比以前唐朝的全部財赋收入还要多出百万,唐朝的全部财赋收入达到了3000余万贯。

从历史上说,生产力和社会制度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在封建社会的条件下,生产力尚未充分发展,在人少地多的时候,均田制度能够顺利实施;当人地矛盾加剧的时候,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两税制的改革通过制度上的改变,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在政府收入增加的同时,反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缩小了贫富差距,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

从经济制度上看,两税制的税制改革不再垄断土地分配权,以长期控有赋税源泉,而承认既成土地所有关系,以改进赋税收入,明细了产权,并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从农业生产和税收制度两个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封建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过程,随着土地私有制的扩张,到唐朝中叶,货币地租代替实物地租的条件已经成熟。唐朝社会经济经历了长时间的繁荣发展阶段,货币流通程度较大,商品货币经济的雏形已经形成,这也是两税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杨炎的两税改革顺应了货币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随着两税制在中央控制区的实行,货币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流通,推动了中国的封建商品货币经济发展。

两税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废除在中国社会实行很长时间的按丁征税,而以田亩和资产的多寡确定征收税额,这一制度是土地贵族分担大量的赋税额度,同时废除了贵族、官僚、僧侣的免税特权,一律“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通过挖掘制度潜力激活了潜在的生产力,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许多国家运行不合理的弊病。两税制以纳税人实际资产的多少和实际负担能力来决定其纳税数额的征税标准,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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