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效性

2019-09-10 11:41李甜甜
高教学刊 2019年9期

李甜甜

摘  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高校已经成为意识形态的重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又是一门灵魂课程,因此,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应该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不断加强理论支撑,同时增强教学魅力,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关键词:课堂实效性;理论支撑;教学魅力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9)09-0091-03

Abstract: Centenary plan, education-oriented; Education is a major plan, and teachers are the main one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ve become the important town of ideology. The cours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is a soul course.Therefore, from the historical position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teachers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c courses should bear in mind the mission and never forget the original intention. Loving and post and dedication, constantly strengthening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at the same time enhancing the teaching charm, to achieve full education and all-round education.

Keywords: classroom effectiveness; theoretical support; teaching charm

高校是思想的战场,是意识形态的重镇,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課程体系的一门重要课程,授课对象是刚入校的大一新生,课程设置旨在帮助大一新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进而了解自我、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1],提升学生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是塑造大学生灵魂的主阵地、主渠道。

当前,“基础”课课堂教学中存在老牛拉车现象,单方面的理论知识灌输,造成了教师在台上颇有激情的讲,台下学生完全屏蔽视听,既不抬头也不竖耳。聊天、玩手机、吃零食甚至睡觉现象严重[2]。课堂吸引力不足,学生参与度不高,学生人在、心不在的隐形缺位现象成为常态,课堂实效性不足。

立足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校教师首先应该术业有专攻,不断加强理论支撑,增强“基础”课的课堂理论底色;同时,应该不断增强教学魅力,彰显“基础”课的课堂独特魅力,从而让课堂出彩,增强“基础”课的实效性。

一、加强理论支撑,增加课堂理论底色

依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门课程,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区别于一般教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与学生认知过程的统一”,“基础”课的整个教学过程是“教学过程与修身过程的统一”。因此,“基础”课教学不仅仅包含认知因素,还包含情感因素、意志因素等,需要在课堂充分展现教学魅力,才能提高课堂教学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让学生在知、情、意、行各方面获得发展和提升,实现教学过程和修身过程的真正统一。没有理论的透彻性就没有教学的实效性。基于此,作为“基础”课教师,应该加强理论学习与研究,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和塑造能力,从而增强课堂实效性。

高校教学的主要形式是理论课教学,学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知识、学习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主要是通过理论教学获取的[3]。古人说:“万物得其本着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提高“基础”课的课堂教学魅力,首先要提高理论魅力。作为“基础”课教师,应坚持“潜心问道”,不断提高自身理论功底,让学生在课堂上能够获取知识、受到启发、得到引导,增加知识,提升能力。

(一)加强本专业理论学习,术业有专攻

1.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基础”课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课程,因此,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深化对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能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能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基础”课教师,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并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的深度和高度,用自身扎实的理论功底去教育、引导、启迪并说服学生,才能对大学生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才能让青年学生真正搞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如何用科学的态度去对待马克思主义,自觉抵制西方错误价值观念的消极影响;才能让青年学生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世界、解释世界,进而改造世界。

2.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础”课课程兼具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是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渠道。在课堂教学中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研究。尤其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和研究。

“基础”课教师应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

3. 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基础”课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基础”课教师应该认真学习、领会并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不断增强自身价值判断和选择的能力,提升对大学生价值观引导和塑造的能力,并在实践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础”课教学中,着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广泛涉猎各学科知识,博观而约取

俗话说“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教师要上好一节课,必须准备和了解比这一节课的内容多许多倍的知识,这样才能做到在课堂上游刃有余,融会贯通[4]。教育学专著《学记》中提到:“能博喻然后能为师。”博喻,指广泛启发、引导、教育大学生,因此,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是不可能做到的。信息化时代,大学生获取知识的手段和渠道更加快捷和多元化,“基础”课教师必须以更加丰富的知识储备来增添课堂教学魅力,让学生心悦诚服,以师生之间强大的“信息差”吸引和激励学生,不断提高教师威信,增强学生的“向师性”,最终让知识在师生之间有效传递和接受。

“基础”课教师要做到博观而约取,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久久为功:

第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做到“术业有专攻”,努力争当本行业“专家”;

第二,掌握法律知识,坚定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基础”课对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

第三,广泛涉猎各学科知识,打通专业领域界限,学习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做到“博观而约取”,成为百科全书式的“杂家”;

第四,广泛涉猎当今国内外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学生关注热会和热点的学习诉求;

第五,广泛涉猎国内外经典文化,灵活运用中外著名典故、案例,充分掌握案例教学法在“基础”课课堂教学中的有效运用,增强课堂实效性。

二、提高教学魅力,彰显课堂独特魅力

教学魅力,是一种感染力,是在“基础”课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所展现的教学吸引力,是教师的教学活动所产生的美好而震撼学生心灵的力量[5]。习近平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今天高校学生的人生黄金期,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完全吻合。親自参与这个伟大历史进程,实现几代中国人的夙愿,实乃人生之大幸。我们教育引导学生,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为学生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学科教师的协同效应,但其中“基础”课教师任重道远,因此,“基础”课教师不能成为机械的说教者,单纯的知识说教在今天很难起到预想的效果,反而易于引起青年学生的排斥反感[6]。更要在教学魅力上下狠功夫,让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让“基础”课教学效果落到实处,让教育直抵人心,让学生主动建构新知识[7]。

(一)关注社会、回应热点

习近平强调,高校教师要“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正确进行“基础”课课程定位,在课堂教学中,应该在坚持“知识本位”的基础上,注重将教育和学生的生活世界相结合,真正体现教育的本质属性和个体的生命价值。关注热会,回应热点,满足学生诉求,让学生在课堂中有“收获感”和“满足感”,让教学效果在学生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长期坚持。必须打破旧常态,形成新常态,实现这一目标,作为“基础”课教师应该做到:

1. 关注社会:必须摆脱空洞说教、机械讲解,而应关注社会,理论联系现实。杜威指出,“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所以,“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准备”[8]。中国目前最大的现实就是,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方位决定新战略,作为“基础”课教师,应该紧密联系新方位、新任务,并将这一现实搬进课堂,走入学生内心;同时,要让大学生意识到,作为新时代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业有创新、人格有提升,才能担负历史重任,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用青春梦助力中国梦。

2. 回应热点:学生对于“基础”课,有时会先入为主地抵触,一是因为把“基础”课等同于高中的政治课,还有一个因素是,“基础”课课堂讲解完全拘泥于书本世界,学生对于社会热点的疑问和困惑在课堂上得不到解答而产生的失落。因此,“基础”课教师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热点问题,运用相关专业理论加以分析和思考,并在课堂上加以呈现,同时对于学生的疑问和困惑加以解答。学生对于这门课的期待得以满足,才能爱上这门课,积极参与课堂,从而使“基础”课教学效果落到实处。

(二)语言出彩、传递信息

“基础”课是知识传授的过程,是理论传播的过程,更是灵魂塑造的过程,而所有这一切都要落实到语言这一传递载体上。在“基础”课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语言如果生硬、平铺直叙,就会让学生感觉索然无味,激发不起认真听课和学习的热情和动力,进而出现学生“人在”而“心不在”的“隐形缺位”现象,使课堂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增强“基础”课课堂教学实效性,教师的教学语言必须出彩,要做到教学语言的“准”,教学语言的“雅”,同时还要做到教学语言的“新”。

1. 语言的“准”:语言的“准”,要求“基础”课教师在课堂上使用的语言必须准确、规范,具有权威性。首先,“基础”课是宣传意识形态主渠道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具有鲜明的政治功能和意识形态性,因此,教师在教育引导学生学习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时,教学语言的展开必须与中央的声音高度一致,严格依照党中央的文件、决议,不得随意曲解和扩充,甚至违背国家的政策法规;其次,“基础”课作为教学过程与育人过程的统一,知识传授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定理、原理等理论的讲解和阐释,必须用语正规、严谨,运用专业术语准确阐明,不得模棱两可甚至歪曲理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课堂权威性,传播好中国声音,坚定理想信念,彰显独特魅力[9];才能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2. 语言的“雅”:夸美纽斯指出:“一个能够动听地、清晰地教学的老师,他的声音便该像油一样浸入学生的心田,把知识一道带进去。”因此,“基础”课教师,在进行知识传授或与学生交流时,要做到:吐字清晰、发音标准,向学生清楚传递教学内容;抑扬顿挫、清理交融,让学生愉快的接受教育;言简意赅、深入浅出,把抽象的理论生动、形象地呈现给学生;幽默风趣、通俗易懂,让严肃的课堂教学变得妙趣横生,增强课堂吸引力;亲切文雅,以情动人,把知识融入个人语言中,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增添教学魅力。

3. 语言的“新”:语言的“新”要求“基础”课教师的教学语言应该紧跟时代思潮,具有新颖性。首先,“基础”课作为宣传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渠道,在课堂教学中,要紧跟国家发展,认真学习领会最新的国家文件和决议,把最新的理论成果引入“基础”课教学的话语体系,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学生头脑,让学生与“新时代”同频共振;其次,“基础”课教学的对象时身处信息化時代的大学生,网络语言已构成大学生语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适当、灵活地运用网络流行语,以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提升课堂气氛,让教师与学生情感共鸣。

(三)人格高尚

“人格魅力”是一个人在其行为和心里表达上体现出来的吸引力[10]。“基础”课教师,在课堂上不能仅仅做机械的传教者和理论灌输者,而应将传播理论和引领思想相结合,增强自身人格魅力,让学生“亲其师方可信其道”。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教师的人格,包括教师的性格、能力、气质和个人道德品质等,“基础”课的教学过程是教师本人理想、信念、情操、师德等全部人格力量的真实外化。

“基础”课教师具备高尚的人格,有利于切实提高教师威信,让学生对自己心生敬畏之情;有利于提升教师天然影响力,让教育教学升入学生内心;有利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和灵魂的提升,因为教师高尚的人格本身就是一种教育,甚至身教重于言传;同时,教师高尚的人格对于纯洁心灵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基础”课教师,不仅是一名教师,更是一位人格楷模;不仅应该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震撼人心的高尚人。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都对学生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高理想.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魅力的方法探析[J].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2015(4):70-72.

[2]樊悦宁.探析“做”“乐”“赛”模式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意义[J].课程教育研究,2018(35):64-65.

[3]陈娟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4):45-46.

[4]岳彩新.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研究 [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05):100-101.

[5]陈秉公.创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魅力[J].思想理论教育,2007(4):47-51.

[6]钟科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思考[J].甘肃高师学报,2017(22):45-47.

[7]庞海云.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探究——以“问题-探究”教学模式为例[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10):178-180.

[8]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M].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9-10.

[9]赵斌.论高校思政课教师应有的素质和魅力[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6(01):142-146.

[10]唐晖.高校思政课教师人格魅力对教学的影响及提升方法研究[J].科技展望,2016(1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