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时期主要立了哪些规矩?

2019-09-10 07:22
新长征 2019年10期
关键词:纪律中央报告

西柏坡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了革命战争年代党的纪律建设经验,并针对新中国成立前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系统地制定了一系列党的纪律规定,为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西柏坡也成了我们党“立规矩”的地方。

思想统一、信念一致,才能同心同德。中共中央首先从思想意识上引导大家加强对纪律性的认识,不仅要求党内高级干部要学习相关论述,认识纪律性对中国革命的重要性,还及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批评,在党内营造出强烈的舆论氛围和思想共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求党内高级干部加强纪律性有关理论学习。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亲自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明确提出:“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又重新向全军颁布训令,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这些纪律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特别是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48年5月,在河北阜平城南庄召开的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专门把会议的议题归纳为“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三条方针,并把“加强纪律性”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会议前,毛泽东于4月21日就学习《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做了批示:“请同志们看此书的第二章,使同志们懂得必须消灭现在我们工作中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或无政府状态。”

为了提高全党对消灭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认识,统一思想,中共中央决定重印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并为此写了前言,集中论述了加强革命纪律对革命胜利的重要意义,指出,在我们行将夺取全国规模的胜利时,集中的革命纪律性,便具有头等的决定意义。同时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负责同志,认真学习列宁的这篇著作,为消灭现在工作中的某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而进行必要的斗争,使全党全军达到真正的统一。

强调“加强纪律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共中央愈来愈认识到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毛泽东在1948年5月25日发出的《关于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党内指示中,在列举了当年秋冬两季土改、整党及其他农村工作的十项任务的同时还强调:“必须坚决地克服许多地方存在的某些无纪律或无政府状态,即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级党委的政策和策略,执行他们自以为是的违背统一意志和统一纪律的极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将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这种状态,给予革命利益的损害,极为巨大。”并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对这一点进行反复讨论,认真克服这种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共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为此,全党全军开展了深入的反对无组织无纪律,加强集中统一的斗争,深挖了产生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的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按照规定,各党委和直属党委分别做出了《关于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决议》和《关于整顿纪律的决议》。这些措施,大大加强了全党全军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为夺取解放战争全面胜利以及胜利后的军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党内军内的违纪现象进行严厉批评。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虽然领导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性胜利并将成为执政党,但却更加清晰地意识到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加强领导的统一性、集中性。所以,这一时期中央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毫不含糊地予以指出并要求纠正。

1948年4月23日,毛泽东致电华东局,指出:“中央不止一次地向各地各军领导同志指出,中央的一切政策必须无保留地执行,不能允许不得中央同意由任何下级机关自由修改。”随后,毛泽东讲到在日本投降以后的两年多时间内,不少地方在关于土地改革、工商业及工运、统一战线、宣传教育等方面违背中央路线和政策的情况,明确指出这种地方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恶劣作风,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恶劣作风,多报功绩少报(甚至不报)错误缺点的恶劣作风,对于原则性问题粗枝大叶缺乏反复考虑慎重处置态度的恶劣作风,不愿精心研究中央文件以致往往直接违反这些文件中的某些规定的恶劣作风,仍然存在。并果断地提出:“革命形势要求我党缩小(不是废除)各地方各兵团的自治权,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而在各地區和各部分则统一于受中央委托的领导机关。”

但是,在中共中央屡屡强调加强纪律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局对此还是没有完全重视起来。比如1948年开始,中央定了一个规矩,即实行报告制度,各中央局和分局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由书记负责,要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每月除作一次成绩报告、损耗报告和实力报告外,每两个月还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

这一规矩确立6个月后,按理应该已有3次报告了,但时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的林彪一次也没动笔,更不用说报告了。这下,毛泽东对林彪发火了。

1948年8月5日,毛泽东以中央名义给林彪发了一封2000字的电报,措辞严厉地批评他不按规定向中央作综合报告的行为,“使我们完全不了解你们在这件事上何以采取这样的敷衍态度”。毛泽东毫不顾忌情面地列举了林彪几个月来的拖沓表现:今年5月、7月两次催你们,你们不声明理由,近日再催,你们才声明“常委各同志均极忙碌,事实上只各顾自己所分的工作,并皆对各部门的工作难求得全部了解,对作全貌的报告遂感困难”“缺乏向中央作综合性报告的材料来源”。毛泽东直言说:“这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而此时,远在大别山里的邓小平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上动作敏捷,走在了所有人的前头。毛泽东以邓小平为榜样,继续责问林彪:“我们5月间即告诉你们,像大别山那样严重的环境,邓小平同志尚且按照规定向中央主席作了综合性报告,并将邓小平同志来电转给你们阅读。你们的环境比大别山好得多,何以你们反不能做此项报告?”

毛泽东直接点明林彪是毫无纪律,心里眼里没有中央:“我们认为所以使你们采取此种态度的主要理由,并不是你们所说的一切,而是在这件事上,在你们心中存在着一种无纪律思想。”

面对毛泽东严厉的训斥,林彪急忙向中央做了检讨,并送来了综合报告。毛泽东复电林彪,阐明了综合报告的重要性,又在东北局的致电中指出:“你们这次检讨是有益的。”否则,“就不可能克服完全不适用于现在大规模战争的某些严重地存在着的经验主义、游击主义、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同时特别强调这个问题在大决战前夜的现阶段有着极端的重要性:“这一问题的性质是如此重要。即只有解决这一问题,才能由小规模的地方性的游击战争过渡到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正规战争,由局部胜利过渡到全国胜利。”在电报中,毛泽东告知东北局,中央现正专门起草一个具体规定报告制度的决议,准备在9月份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此时的毛泽东,对于如何在党内建立正确报告制度的思考,已准备转化为党的正式制度文件,这将是党在以后工作中的党规党法,是必须遵守的工作规程和行动准则。

在统一党内军内加强纪律性思想认识的同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相关制度,加强纪律建设,为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奠定了基础,为新中国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经验。

措施之一: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完善党的群众纪律。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毛泽东一直特别注重纪律建设,强调“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针对解放战争时期军队内存在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1947年10月10日,由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公布。《宣言》指出:“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同日,毛泽东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指出,“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

重新颁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除了“一切行动听指挥”和“不虐待俘虏”外,主要强调了部队进入新解放城市后,在群众纪律、经济纪律等方面的规定。1948年初,毛泽东对西北地区就我军进入高家堡后违反政策和破坏纪律的行为写了批语:“高家堡破坏纪律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向全军施行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同年4月8日,在解放军再次攻克洛阳后,毛泽东又亲自起草电报,发给洛阳前线指挥部和其他前线的领导同志,强调对于一切新解放的城市,部队等进入时应执行的“城市政策”。随后,朱德也在部队中强调:“城市政策、工商业政策方面,过去犯过的错误,一定要彻底纠正。今后你们打进一个城市,一定要先把工厂、商店等好好保护起来,真正做到‘仁义之师,秋毫无犯’”;“要使部队能正确执行政策,就要严格部队的纪律,要靠纪律来保证政策的执行。我们的纪律就是三大纪律”;“我们既要会打仗,又要能执行政策,遵守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只有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拥护我们,我们才能胜利”。6月4日,中央军委认真考虑了东北野战军颁发的8条具体化入城守则,指出其“比较扼要,对内对外注意事项都包括在内”,遂要求各地参考,并“望指挥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战斗员,及所有入城工作的人员,一体遵行”。

措施之二:开展新式整军运动,提高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如果说进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律教育,是部队对外的行为约束的话,那么进行以诉苦为前提,以查阶级、查思想、查斗志和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手段的新式整军运动,从本质上说则是一次軍队内部严查成分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的群众性、民主性纪律提高运动。

新式整军运动在全军主要集中在1947冬和1948年初完成。1948年3月7日,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起草的《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中,将其称为“新式整军运动”,并给予高度评价,指出:西北野战军宜川战役的胜利如此显著,原因很多,主要得益于在冬季用诉苦和三查方法进行了新式的整军运动。并指出“在这个基础上,部队的纯洁性提高了,纪律整顿了,群众的练兵运动开展了,完全有领导有秩序地在部队中进行了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的民主发扬了……这样的军队,将是无敌于天下的”。

在1948年党的“九月会议”上,毛泽东再次肯定了整党工作的成绩,在随后发出的通知中指出,党在最近一年内,一方面基本上克服了并正在继续克服着党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的成分不纯、思想不纯和作风不纯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又克服了和正在继续克服着侵犯了中农、破坏了工商业等项“左”的错误。“经过过去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的伟大的激烈的革命斗争,和对于自己错误的认真的纠正,全党的政治成熟程度是大进一步了。”经过整党整军运动,党的纯洁性提高了,纪律性加强了,党在部队和群众中的领导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措施之三:通过《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健全党的集中领导制度。

1948年9月,中央“九月会议”专门谈了“加强纪律性,克服无纪律和无政府状态”的问题。毛泽东指出:“中央同志要以全力来做这件事,要在战争的第三年内,在全党全军克服无政府、无纪律状态。”任弼时也在发言中强调:“由于地区趋于统一,党之威信高了,战争规模大了,兵力集中作战,更感需要统一集中领导,加强纪律。”并指出中国共产党由乡村走向城市,更需要强调统一和纪律,只要统一集中起来,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大家都服从纪律,就能战胜一些错误的倾向和外界的不良影响。

“九月会议”最后通过的《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具体规定了政治、军事、经济、文教宣传、党务等方面的中央权限。《决议》指出,凡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的事项,中央已有决定的,各地必须严格遵守并正确执行。凡在执行中遇到困难及特殊情形或有不同意見,均可向中央说明理由,提出意见等候中央批示,但不允许擅自修改。在执行中遇有特殊原因在不得不权宜处理的情况下,可变通办理,但事后必须请求中央追认。

措施之四:通过《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中共中央在加强集中领导的同时,1948年9月,毛泽东针对一些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浓厚的情况,为党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要求“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高级领导机关的部、委、校、室,亦应有领导分子的集体会议。”但是在此过程中,应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

同时,中共中央注意到有了正确的规章制度,还不等于是健全了党委制,如果在工作方法上疏忽了,还要发生问题。为此,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专门论述了党委会12种工作方法,科学具体地阐明了党委会在集体领导的原则下如何做好工作的问题。这些规定,创造性地解决了领导集体与领导者个人、民主与集中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了党的纪律性,提高了战斗力,从而保证了党的路线和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措施之五:通过《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实现和扩大党内民主生活是一个重要方面。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即将取得全国政权,党也已经发展成为有300多万党员的广大群众性大党,全国广大阶层的人民群众参加民主的政治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在党的“九月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制度。”邓小平也在发言中指出:“加强纪律性极端重要,是保障革命胜利的重要一环。而加强纪律性与发展党内民主又是相连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上级、在区党委、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这个决议,对于建立和扩大党内的正常民主生活问题作了以下规定: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章定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对于这种会议要赋予党章所规定的一切权力,不许侵犯。开会要有充分的准备。党内有不同意见的争论要及时地、真实地向上级报告,其中重要的争论并须报告中央。决议下发后,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相继召开,使党内的民主生活更加活跃,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措施之六:建立新闻制度,严格党报党刊的新闻宣传纪律。

针对在实际宣传工作中由于态度不认真、没有好好研究中央政策、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立场,擅自宣传,不请示、不报告等严重脱离党性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中共中央和中宣部下发了一系列指示,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纪律。

1948年6月和8月,中央专门发出了《必须以严肃科学态度对待宣传工作》和《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的指示,并制定了党的宣传工作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6月3日,针对华东局就一年来办报情形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在其报告后批示:“各地领导机关(包括中央局、区党委两级)对于报纸、通讯社等极端重要的宣传机关放弃领导责任,或者虽未放弃领导,但是抓得不紧,听任许多错误观点广泛流行,宣传工作极不严肃。此种状况,必须坚决改正。改正方法之一,是中央局(分局)及区党委(省委)对于自己的报纸,必须于每天出版之前,由一个完全懂得党的正确路线和正确政策的同志,将大样看一遍,改正错误观点,然后出版。各地领导同志,必须以严肃的科学的态度对待宣传工作。”6月5日,中共中央专门为宣传工作制定了请示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其中具体规定了负责人看大样制度;对于新闻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的按语与对于读者政治性和政策性的问题的答复制度;宣传内容有不同于中央现行政策和指示者,均应事前将意见和理由报告中央批准制度;书籍杂志出版前的审查制度等。随后,毛泽东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中,特地加上了“各地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并不得在宣传中将中央和受中央委托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机关(即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和前委会)处于平列的地位。相反的,必须公开向党内外声明:各受中央委托的机关,是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等内容。

措施之七:提出“两个务必”“六条规定”,加强对建立和建设新中国“赶考”征途纪律约束。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分析了因为巨大胜利可能出现的四种情绪——骄傲的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在会议最后一天,做出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平列。这些都是中共中央要求全党同志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的告诫,也是直接针对革命胜利后党内可能滋长的享乐主义、功成名就思想的告诫。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性胜利,中国共产党即将登上全国性执政的大舞台的历史性转折关头,中国共产党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经得起执政的考验,能否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呢?为此,毛泽东以万里长征来形容中国共产党事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此来告诫全党。这个告诫不仅是及时的,也是超前的,既是对历史的深刻思考,也是对未来的谆谆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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