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 杨烨
7月16日,记者从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最近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研究提出了第三批35家划转企业的名单,按照划转集团母公司10%的股权测算,第三批将划转国有资本5217.13亿元,前后三批共53家企业划转总额将达到6038亿元。
“和之前划转的情况相比,应该说企业的范围進一步扩大,是之前企业数量的将近两倍;划转金额也大幅度增加,是之前划转金额的6.4倍。”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会上表示。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划转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
今年7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
在中央企业上半年利润增速比一季度有所放缓前提下,并不会阻碍国资划转社保的持续推动。“这项工作国资委在积极推进,我们力争在今年之内第三批划转以后再进一步研究。”彭华岗表示。
(摘自7月17日《经济参考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