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的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修订的背景?
答:1999年2月颁布实施的《条例》,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近20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上取得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修订完善。
问:修订后的《条例》有哪些特点?
答:修订后的《条例》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党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等,予以深入贯彻、充分体现。二是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进行制度设计,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带头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四是汲取成功经验。系统梳理各地抓农村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性要求,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
问: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总体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单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越来越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巩固,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同时也要看到,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发挥领导作用,认识上存在偏差,实践中没有完全落地,导致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问:党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请问《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这些重大任务有哪些要求?
答: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当前,农村正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农村基层党组织就要在这些重大任务落实中发挥领导作用。《条例》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要求,着眼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对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集中体现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农村经济工作的6项具体任务、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并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农村党员要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各地各单位要推动这些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团结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问:“乡村治理”是《条例》新增写的一章,请问有什么考虑,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条例》增写“乡村治理”一章,应该说是一个突破和亮点。一方面,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之一,党章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条例》要体现和落实这些重大要求。另一方面,乡村治理也是一个重大课题,究竟有哪些重点任务,有什么具体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怎么加强领导,需要作出回答、提供指导。《条例》在系统梳理、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目标、机制、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
问:请问中央组织部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要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和网络等媒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尤其要宣传到每一個农村党支部,使其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要组织开展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县乡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轮训,提高做农村基层工作、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