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15时53分,浙江省台州玉环楚門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经济开发区楚大线与漩港路灯控路口,环卫工人骑着一辆环卫三轮车撞上了正在拐弯的玛莎拉蒂。
接警后,交警赶到现场发现,现场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双方对事故发生的起因却各执一词。
楚门中队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回来调取监控取证。监控视频显示,环卫工人王某驾驶环卫三轮车从滨江一号方向往芦浦分水山方向闯红灯直行过去,路口的其他车辆纷纷避让。这时,一辆玛莎拉蒂轿车从漩门三桥往分水山方向右转,两车发生了剐蹭。
车主金先生是黄岩人,他说这辆玛莎拉蒂车价加上购置税和加装的装饰,花了近百万元。
随后赶到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估价也把王某吓了一大跳:车损差不多要10多万元。
交警说,“环卫工人王某驾驶三轮车途经灯控路口因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这个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说,车损的全部费用都要由环卫工人王某承担。”
说法
不能闯红灯,是交通出行的基本常识,也是人人须遵守的法律底线。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纵然一边是豪车车主,一边是环卫工人,但交警执法不论贫富,严格按照事实证据判损定责,还原事情本貌,彰显法律公平正义。唯有让交通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树立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正确导向。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