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让营养改善“阳光”普照每个农村孩子

2019-09-10 18:09:10郭晓丽
山西教育·管理 2019年8期
关键词:营养餐寄宿制阳光

郭晓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指出:“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寄宿制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沁源县于2014年4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教育是民生之首。沁源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学生营养餐工作,把“营养餐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来抓,建立了“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具体实施”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并将营养餐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后勤人员队伍建设是保障营养餐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

“两员”人员配备充足。严格按生师比核定生活管理员、炊事员编制,寄宿制小学编制标准分别为25颐1、50颐1,寄宿制中学编制标准分别为30颐1、50颐1。结合教职工实际,生活管理员原则上由学校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担任,不足的在本乡(镇)范围内调配,调配后还不能满足的,上报局审批从全县范围内调配解决。对于食堂从业人员的聘用,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并報教科局审核备案、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工资待遇有保障。“两员”工资待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全面提高“两员”素质,强化岗位职责,切实加强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联合食药监、卫计局定期对全县学校后勤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和“两员”就营养餐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食堂工作要点等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组织培训,并签订相关岗位安全工作承诺书,保证全员参与培训,人人培训合格。通过不断的培训,形成人人知安全、想安全、懂安全、抓安全的后勤管理氛围,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营养餐质量和标准是营养餐工程顺利实施的根本。

科学合理制定食谱。聘请有关膳食营养方面的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各学校结合当地饮食习惯,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本着合理膳食、荤素搭配、均衡营养、讲究花样、注重口感的原则和要求,确定“学生一周营养食谱”报局审核并进行公示,做到了每周食谱早、午、晚三餐不重复。

建立陪餐品餐制度。为高标准实施营养餐工程,各农村寄宿制学校成立了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伙管委员会,建立了校领导、食安管理员陪餐和品餐制度,实行教师和学生实同上一个灶、同吃一锅饭、统一用餐标准。

强化食品流通管理。严格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流通环节的管理和检测,严把“四关”:严把食品采购关,建立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食品及原辅材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严把食品储存关,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实行分类、分架储存,不得就地堆放;严把食品加工关,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二次加热让学生食用剩饭剩菜,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把销售留样关,发现有异味异色和变质的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建立完善食品留样制度,加强留样记录管理,确保营养餐工程质量安全。

资金保障是实施营养餐的前提和保障。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学生营养膳食,我们逐步探索营养餐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18年7月起,补助标准由原来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20天在校时间计算,每生每年预算补助880元)。具体讲,在资金管理上,一是实行财务专账管理。要求学校设立三本账(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同时各校把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钱物分开,管钱不管物,管物不管钱。二是资金使用做到“四不”: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不得在专项资金中列支食堂硬件建设、设备添置,不得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工资等。三是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县教科局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多笔审核,局长一支笔审批”。每月对各学校实际支付进行汇总审核,向财政申请提出实际用款计划,财政审核后下达各寄宿制学校用款计划,各学校依据本校的用款计划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据实将营养餐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四是强化内部审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学期,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财务、审计人员对各学校营养餐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为营养餐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营养餐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为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让营养改善“阳光”温暖每个孩子的心田,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反复论证,我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度,确保把这项事关孩子们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抓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制定了六项工作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炊事人员聘用条件及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实施营养餐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的聘用及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实施营养餐工程管理规定》《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沁源县食堂食品安全重点监管“二十一条”》《沁源县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营养餐资金及后勤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寄宿制学校“两员”人员聘用管理、食品材料采购管理和营养餐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营养改善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大考核,严格营养餐考核。各学校把营养餐工程作为校长工程,并确定专人管理,每月公示一次账务明细,并按时上报收支报表和月报表,形成了“日清、周结、月公示上報”的基本管理模式。沁源县建立了三级监督考核机制:一是以中心学校为监管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体系;二是以教科局学生管理服务中心为监管的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对各学校营养餐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内审;三是定期邀请家长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对营养餐工程实施进行巡视监督。严格生活管理员考核。对于生活教师的管理考核以校为主,学校明确了生活教师工作职责,从宿舍卫生、安全设施、住宿生管理、住校生交接、请销假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管理办法,并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制定本校的考核办法,每月对生活教师进行一次考核,上报教科局审核拨付工资。严格炊事员考核。各学校建立了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和健康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考核由学校进行,通过走访师生、民主测评等形式每月对其考核一次,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工资待遇当月考核报批、发放,确保了炊事员安心从业、尽职履责。

通过近几年的运行,沁源县营养餐工程实施已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一是乡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得到改善,实现了城乡一个标准、校校一个尺度。二是实现了有限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学生伙食水平明显提高,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三是学生的健康饮食、安全饮食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学生对学校寄宿生活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了上级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的肯定和赞誉。学生家长普遍反映,孩子在学校吃的比家里更花样、更美味、更营养。目前,沁源县正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筹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实物配送,确保营养餐有限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作者单位:沁源县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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