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部联合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共同出台的《校园安全管理意见》中表明“学校不得因噎废食,因为怕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而取消体育等实践类课程”。因为“怕出事”而取消体育课不仅仅是教育工作的重大失职,也是实际教育功能、体系的缺失,不仅不利于我国教育体系发展,同时还会影响学生们体育习惯的养成和身体素质。与此同时,在《校园安全管理意见》中也针对学校担心的“校闹”问题进行的明确解答,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来帮助学校、家长能够以明确的规章制度来處理体育实践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意外。这一意见的推行对学校体育课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在体育课中因学校训练方式错误等因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学校也应承担其教学范围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