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 刘雷
摘要:知识产权的资本化运营体现了知识生产要素与资本的有机结合,是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专利权出资作为知识产权资本化的主要方式之一,首要环节是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本文对常用的一些专利评估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对专利权出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专利权出资的风险及防范策略。
关键词:专利权;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权出资风险
现代经济学的研究证明,技术进步是经济可持续增长最重要的推动力。我国当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与创新的关键时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属性与经济属性,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市场化,推动产业链整体创新力的提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运营有多种形式,如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运营即转化实施,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营即许可或转让等,知识产权的资本化运营即知识产权出资、质押、信托和证券化等,以及非常态化运营模式如知识产权诉讼等。其中知识产权的资本化属于知识产权运营的高级形式。在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中,知识产权出资为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运作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成为公司股东或企业合伙人进而获得相应收益提供可能。专利作为技术的重要载体,专利权出资是知识产权出资的主要方式之一。专利权出资入股,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权作为资产投入到某个目标企业中,参与该企业经营管理,分担经营风险,分享经营收益的活动。专利权出资入股的本质就是专利权人将专利权置换为对目标企业的股权,也即出资人以让渡专利权为对价换取对目标企业的經营权和盈利分红权。
一、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分支之一,其价值的衡量与评估具有复杂性、时效性、地域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早期对专利价值评估,主要采用资产评估的传统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收益现值法等。成本法考虑研制开发成本、专利的折旧率以及未来新出现的专利技术造成原有专利的相对贬值,即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各项贬值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市场法是通过市场调研,参考以往同类专利在技术市场中的交易价格,实现对专利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收益现值法着眼于专利的未来收益,对待评估的专利在有效期限内的预期总收益选择适当的折现率,折成评估基准日期的现值。这三种评估方法尽管在早期专利评估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实物期权法被称为最复杂的专利权出资评估方法,将用于股市交易价值评估的期权法引入研究,它充分考虑到专利市场环境的动态性,需要大量的数据对投资的各种特性进行特征化处理,从而可以更公正、真实的反映出资专利的价值。然而在使用中会受到很多假设条件的限制,例如要求专利价格变化遵循几何布朗运动,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专利交易是连续的等,且专利的预期收益现金流也只是建立在预测的基础上。此外,很多不同方式的评估方法被不断探索和创新,如将市场法、收益法、修正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排列组合,或采用数学模糊评价的方法[章延兵,方新.知识产权模糊评价模型的构建与应用[J].科研管理,1999,12(6):52-59],以及针对专利组合的评价方法等。
使用特定的模型对专利进行打分或者估值是目前较常用的方法,模型涉及的变量通常包括:权利要求数量、同族专利中的已授权专利和再审专利的数量、专利审查持续时间、专利技术领域、维持费的支付情况、后向引用和前向引用情况、专利权转移、专利质押、专利许可、专利诉讼情况等等,对各变量在模型中给予相应权重,最终实现对专利的价值评估。国内常用的专利价值评估工具包括Innogaphy、IncoPat和PatSnap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中国技术交易所共同开发了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提出了专利价值度的概念,即相对表征专利自身价值大小的度量单位,它包括法律价值度、技术价值度和经济价值度3个维度,该体系于2014年进行修订,包括13个一级指标和43个二级指标,其评价指标以定性为主。
欧洲专利局网站近年推广的软件工具IPscore,采用法律状态、技术因素、市场环境、财务指标、公司战略5种指标的40个评估因子对专利信息进行分析,既包括定量的财务指标和专利数据,也包括定性的问卷调查,以反映被评估专利净现值的经济预测的形式进行评估。
二、专利权出资过程中需考虑的问题
在专利权出资入股的实践操作中,为避免利益的损失和潜在的纠纷,需要对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点提前进行预防。
专利的法律状态。确认专利权是否涉及法律纠纷,是否有未完结的诉讼。若涉及法律诉讼,会增加专利权的不稳定性风险。另外专利是否按时交纳专利年费,若未按时缴纳,会有被自动认定为放弃专利的可能,则该专利便不能用以出资。
专利的合法权利人。确认专利权的权属状态,用作出资的专利权是否为出资者所有。另外,若权利人就该专利与他人签订了独占或排他使用协议,或享有该专利权但有协议约定不允许第三方使用,则均不能用以专利权出资使用。
程序合规性。我国法律对不同主体在股权投资过程中有相应的要求和限制。如高校院所取得的专利为国有资产,权属的变更需走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流程。
出资专利背后相关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企业对于专利权出资的目的是希望有效的实施该专利,但是很多企业仅依靠专利中的描述往往不能有效地实施该专利,还需要发明人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这就需要提前进行协议约定。另外,还应考虑专利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
专利技术的稳定性。对专利技术的稳定性进行评估,一旦被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便不能用作专利权出资。因此,需对技术本身的可行性进行提前评估,同时可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另外,若与该专利类似或更好的替代专利出现,会对该专利的价值和生命周期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还需评估被新技术替代或突破的可能性。
退出机制。因为专利出资还需要考虑日后如何撤资或转让股权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定立公司章程时,明确约定撤资或股权转让时如何计算股权价格,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三、结束语
专利权出资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竟争力。然而,专利权出资中涉及的制度和方法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须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专利价值评估方法,规避专利权出资可能涉及的风险点,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坚实保障,不断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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