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银行卡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全力保障全省金融秩序和持卡群众账户安全,2018年初,根据“智慧新警务”建设整体战略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依托经济犯罪监测预警平台开展网络智能监测预警,发现互联网上有人正在销售“一机多国提额神器”(品牌为“VPAY”)等相关产品,存在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非法经营等问题。
经查,该产品可以实现在国内刷卡交易而银行报文却显示在境外交易,使发卡银行误认为持卡人在境外消费,从而大幅提高信用卡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套现、资金周转的需求。其中,部分使用过该境外机的银行卡在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发生了在泰国被盗刷取现的情况。
鉴于该案作案手法新颖、潜在风险巨大,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指导协调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组成专案组强力推进案件侦查。
专案组通过调查分析,最终摸清了福建厦门罗某、福建漳州张某、广东深圳林某所开设的科技公司的情况,该公司以研发的“一机多国提额神器”为幌子,通过层层发展代理商、大批量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及密码,在境外制成伪卡,并申办境外POS机进行消费,形成跨国犯罪团伙网络。该案涉及广东深圳、东莞、惠州,山东临沂,福建厦门、漳州,境外马来西亚以及我国香港等多个银行卡犯罪团伙。
全链条摧毁 20人落网
2018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筹指挥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宝安、龙岗、盐田、光明4个分局经侦部门,出动100多名警力组成8个行动组,开展了打击跨境窃取信用卡信息犯罪“VPAY”专案统一收网行动。
专案组境内外同步抓捕,全链条摧毁了这一运营已久的跨境窃取信用卡信息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查获利用“VPAY”等境外机秘密批量窃取的大量银行卡信息、新型信用卡信息窃录器5600多个、可重复擦写的“空白”银行卡245张及刷卡小票、账本等一大批,银行卡磁条信息105万余条,涉案金额10亿余元人民币。2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批准逮捕。
呈现四大犯罪特征
根据警方分析梳理,该犯罪团伙呈现以下犯罪特征:
专业化程度高。犯罪嫌疑人熟知各商业银行境外刷卡交易规则,通过技术手段模拟境外消费场景,以逃避金融监管、牟取非法利益;高薪雇用精通各种操作系统的技术员编写“VPAY”等境外机刷卡操作程序,逃避商业银行境外风险交易监测并肆意作案,造成严重的信用卡安全隐患。
犯罪手段极具欺骗性。以福建漳州张某团伙为例,犯罪嫌疑人先到境外找到本地商户和清算组织合作,通过技术手段破解掉国外POS机的通讯方式和GPS定位功能,然后将POS机拿到国内刷卡使用,再利用“刷卡器”复制收集到的信用卡信息和密码,制作成伪卡或包装成数据在国外的POS机上完成消费,导致发卡行误以为持卡人有境外消费记录。
跨境跨地区犯罪,团伙分工精细化、专业化。以福建厦门罗某团伙为例,犯罪嫌疑人在厦门注册合法公司作掩护,招揽同乡或近亲属作为团伙主要成员,定期安排人员赴境外寻求合作的海外商户和清算组织。同时,在马来西亚设立固定的刷卡窝点,根据罗某等人指挥在境外从事制作伪卡、刷卡提额、联系地下钱庄回流刷卡资金等犯罪活动。
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突出。犯罪团伙打着“科技创新”的幌子,在网络上广泛发布广告招代理商发展下线,带有传销组织性质;通过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大肆营销各款境外机,牟取非法利益。为保证团伙成员间沟通高效顺畅,他们大都通过网络通信工具联系,每天确认各款境外机刷卡提现金额。
警方提示:任何没有合格入网(银联)的POS机产品,均存在银行卡信息被侧录以及随后信用卡金额被盗刷的风险。广大消费者应合理使用本人信用卡,切勿相信“提额”“境外消费”等不实宣传。
个人银行卡成诈骗团伙“洗钱”工具
2018年6月14日,深圳龙岗警方举行发布会公布一起重案,警方为时半年辗转17个省市追溯到诈骗黑“产业链”的上游,破获一从收集“银行卡四件套”,到制造假证卖给诈骗分子用于转账,最终由“水房”(洗钱嫌疑人)将诈骗赃款洗白的特大诈骗黑“产业链”犯罪网络,刑拘110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年底,龙岗警方在打击电信诈骗系列行动中发现,查获的银行卡、身份证信息不对称,“身份证信息是真的,但身份证上的头像对不上真人”。警方认为这其中可能有制售假身份证的团伙存在。
办案民警介绍,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区域,有一个被警方命名为“卡总”的犯罪团伙通过微信、QQ等互聯网通信工具,向分布在涉案各省的“卡贩”收购包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的“银行卡四件套”。而“卡贩”们手头上的“银行卡四件套”,则大多是他们通过微信、微博及QQ群,以250元至300元的价格从一些生活拮据甚至有吸毒史的人员处收集的,每套加价50元后卖给“卡总”。
随后,“卡总”再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制假中心”制作假身份证。“制假中心”从照相馆收购一些群众的证件照,挑相似年龄段的照片印在假证上。假身份证制好后,“卡总”通过网络售卖给诈骗分子,再借助安排在物流快递公司的“内鬼”,将“四件套”发给诈骗分子。
龙岗刑警大队反诈骗民警介绍,“内鬼”的作用在于收款,一般快递公司都有到付业务,货物送到后,诈骗分子将钱打入“内鬼”账户,“内鬼”扣除7%的好处费后,将剩余钱款打给“卡总”。“银行卡四件套”在诈骗这个地下市场上十分抢手,少则800元,多则2000元,主要用于诈骗赃款转账和注册假公司。如在这起案件中,“卡总”就将成套的银行卡套卡实物资料贩卖给全国13个电信网络犯罪重点地区人员及东南亚、欧洲等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