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伍
沁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面积623.5平方公里,辖6镇3乡4个办事处,329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53万人,耕地3万余公顷,人均耕地不足0.06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8万公顷,保护率达92%。“万物土中生,有地斯有粮。”面对人口多,耕地少的实际,沁阳市在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和提升耕地质量,夯实了粮食安全根基。
压实责任守红线
2015年以来,沁阳市为了解决在制止、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方面存在的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一是构建共同责任机制。沁阳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由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共同参与土地管理。二是建立耕地保护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市与乡、乡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四级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纳入乡级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督察、年考核,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乡镇、村街进行通报表彰奖励。三是编织五级巡查网络,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将巡查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村、到地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建立聯合办案机制,建立了自然资源、法院、检察、公安、监察五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建立了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会商会审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占地和破坏耕地行为。
“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措施,耕地保护更加有力,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在历年的卫片执法检查中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300余起,20余名村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5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综合整治强保护
“耕地是农业生产之本。”对耕地的建设性保护,始终被沁阳市放在耕地保护工作的首位。近年来,该市通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不仅增加了耕地数量,而且提高了耕地质量,同时田园生态环境得到优化。
沁阳市中低产田居多,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进行中低产田改造。2012年以来,先后实施完成紫陵、葛村、柏香、王召等国家投资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入资金2亿多元,新增耕地1333.4余公顷,实现中低产田改造5333.4余公顷。
尤其是2018年以来,该市市委、市政府针对近年来项目建设占补平衡压力凸显,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需求的问题,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外未利用地、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规模达2400公顷,增加耕地866.7公顷。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沁阳市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长任指挥长的土地规模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为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
据该市土地综合整治指挥部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在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沁阳市坚持做到因地制宜规划设计,一个项目一个方案,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统筹兼顾,倾力将每个项目打造成田园综合体。据悉,已经实施完成了沁阳市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沁阳市山王庄镇大郎寨工矿复垦项目、沁阳市西紫陵村土地整治项目、2018年度第三、四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沁阳市2018年度第五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沁阳市2018年度西紫陵村耕地提质项目、沁阳市西万镇校尉营村东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共计新增耕地209.3公顷。
多措并举造良田
2012年以来,沁阳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力打造基本农田升级版,截至2016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514公顷。
为使高标准农田建设有计划实施,沁阳市以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项目为抓手,按照土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规模集约化经营的要求(除山区常平乡外),2012~2020年计划在王召乡等10个平原乡镇办事处规划建设高标准粮田16400.82公顷。其中,19个千亩方,面积4100.2公顷;15个万亩方,面积12300.6公顷。其中,2012年建成高标准粮田1700公顷;2015年建成高标准粮田12200.6公顷;2017年建成高标准粮田2500.1公顷。
该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相衔接,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整合资金,聚拢政策,集中布局,强化管理,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建设,集中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
“截至2016年,该市发改委、水利、农开办、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建设项目集中投放在该市规划的高标准粮田方内,整合资金2.3亿元,整治面积13500.6公顷,实施建成千亩方11个,面积2546.8公顷;万亩方13个,面积10967.2公顷。”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耕地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说。(作者单位: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