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诏书与西魏政治

2019-09-10 04:16喻钦
锦绣·下旬刊 2019年11期

喻钦

摘 要:“六条诏书”由西魏政治家苏绰提出,一经提出便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成为西魏政治改革的纲领,本文简单介绍苏绰其人,及“六条诏书”中提出的儒家修身治国指导思想,擢贤良的选拔官吏思想以及注重调查取证的刑狱方面的主张。

关键词:西魏;苏绰;“六条诏书”

一 苏绰其人与“六条诏书”的提出

苏绰(498—546),汉族士人,武功人,因其过人的才识受到宇文泰的重用,后人将苏绰比为“管子治齐,诸葛相蜀”。宇文泰称苏绰为“奇士”,对苏绰进行重用而且十分信任他,如有外出,“常预署空纸以授绰,若须有处分,则随事施行,及还,启之而已”①。曾说:“尚书平生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唯尔知吾心,吾知尔志,方欲共定天下,……”②。可以看出当时的实际掌权者宇文泰特别重视苏绰,对他“推心委任”。加之宇文泰“欲革易时政,务弘强国富民之道”,因此,“绰得尽其智能,赞成其事”,苏绰的部分思想得以实施。西魏大统十年(544年),苏绰总结以往各代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经验,并且结合当时西魏所处境况,拟写了“六条诏书”。六条诏书”一经下发,就得到了宇文泰的看重,“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①不熟悉六条诏书内容的人,还有可能被罢免官职,促使官员熟悉“六条诏书”的内容,儒家的治国思想得以在西魏传播。“六条诏书”为西魏封建化改革提供了思想指导也促进了儒家政治理念在西魏的发展。

“六条诏书”从政治、经济、刑狱等方面对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西魏朝着其中要求一步一步改革,使得西魏的经济得到发展和国力逐渐强盛,是西魏改革的施政纲领,保证了西魏北周沿着封建化道路走下去。

二、以儒家政治理念作为治国思想

将儒家政治理念作为指导思想。“六条诏书”开篇提出“先治心”,要求官员用儒家思想清心、修身,地方官员是治民之本,但管理百姓前要先清其自身之心,“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本。心不清凈,则思虑妄生。思虑妄生,则见理不明。见理不明,则是非谬乱。是非谬乱,则一身不能自治,安能治民也!”②如果不能治理自身之心就不能治理和管理百姓。先治心要求官员不可有贪欲和杂念,“夫所谓清心者,非不贪货财之谓也,乃欲使心气清和,志意端静。”③要求官员做到官风清明廉正,不贪图财物,达到清、和、为人端静,才能明辨曲直黑白。对于君主则要求治身,统治者是百姓的表率,要求以儒家的忠孝、仁义、礼让等作为统治者修身的标准,统治者恪守这些儒家道德标准治国管理百姓,就能“不待家教日见而自兴行矣”,先治心再修身,其实就是以儒家的一些道德理念和规范来要求官员和统治者,要求统治者先修身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有利于权力的集中,为西魏政权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思想依据。使得西魏时由于玄学的兴起受到影响的儒家思想地位得到提高。先治心宣传了儒家的宣扬忠孝、仁义等传统道德理念和规范,有利于统治者治理百姓,有利于权力的集中,推进西魏的封建化进程。

敦教化是强调官员对百姓的教育,苏绰认为当时“世道雕丧,已数百年,大乱滋甚,且二十岁,民不见德,唯兵革是闻;上无教化,惟刑罚是用。”①因此,要稳定统治秩序,首先就必须让官员“洗心革意”对百姓进行教化,首先需要发扬儒家的传统伦理思想并以儒家伦理思想作为标准进行宣扬,“扇之以淳风,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朴素,”②在潜移默化中感化百姓,让百姓内心的贪欲、虚伪之心被消化,再加强百姓的伦理道德修养,发挥教育的作用,“教之以孝梯,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③。其实就是向百姓灌输儒家的仁义道德观念,用儒家的纲常伦理来束缚百姓的思想,俯首听命于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先治心、敦教化,使得西魏时由于玄学的兴起受到影响的儒家思想地位得到提高。先治心敦教化宣扬的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内容,有利于当时的西魏统治者稳定社会秩序,拉拢关陇汉族人士,宣扬的儒家思想有利于西魏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政权,促进封建化的进程。

三、地尽其用的经济主张

接着“六条诏书”提出了尽地利的经济思想,西魏建立之初国力凋敝,百姓生活困苦。苏绰认为若想实现对百姓的教育首先应保证他们的生活,“人生天地之间,以衣食为命。食不足则饥,衣不足则寒。饥寒切体,而欲民兴行礼让者,此犹逆坂走丸,势不可得也”①,在老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基本的生活条件尚不能得到保证时对老百姓进行教化,就如同推球上坡,乃逆势而为,不能行通,要实现对百姓的敦教化,让百姓躬行仁义、忠孝、慈爱,需要建立在百姓衣食富足之上。因此,要想实现百姓衣食富足、促进西魏经济的发展就要尽地利,任用善于劝农、了解农业生产的地方官员,充分利用土地,将西魏时大量荒芜土地进行充分耕种。这就需要发挥地方官员的作用,“夫衣食所以足者,在于地利尽”②。尽地利,需要任用擅长农业生产的官员。再者,西魏时维持人民生活物质资料的主要来源是农、桑,因此统治者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将劝农种桑、进行农业生产作为官员的主要工作,同时官员要把握农时,因时制宜进行农业生产,“夫百亩之田,必春耕之,夏种之,秋收之,然后冬食之。此三时者,农之要也。”③把握农作物的时间,不同季节进行不同的劳动。主张“教民种桑、植果,艺其菜蔬,修其园圃,畜养鸡豚,以备生生之资,以供养生之具。”④在种植农、桑之外,充分的利用土地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进行多样化种植和农业生产,以保证百姓生活富足。苏绰发展农业生产、“尽地利”的主张西魏广泛推行,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兴修水利灌溉,使西魏的荒芜土地得到利用,依农时进行生产,充分的利用土地种植不同的农产品、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丰富百姓的饮食生活,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力,又促进了西魏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发展为西魏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还保证了赋税收入的稳定,提高了赋税的收入,稳定了基本生产和生活秩序,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同时为西魏政权的发展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

均赋役强调了赋役的重要性和征收原则,“以财聚人,以仁守位。国而无财,位不可守”,“六条诏书”认为经济状况对封建政权的稳固有非常大的影响,财政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而财政的基础是赋役,所以赋役关系着国家的存亡。“六条诏书”提出赋役征收应该均赋役,“今寇逆未平,军国费广,虽未涅减省,以恤人痪,然宜令平均,使下无怨。”①社会各阶级平均赋税来减轻百姓在赋税上的负担。均赋役中的均并不是指数量上的平均,而是要求在征收赋税时避免富豪地主将赋役的压力转移到百姓身上。赋役征的平均也是依贫富差等进行征收,“租税之时,虽有大式,至于斟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②征发赋役不避强欺弱、不使富豪得到便利,依照贫富差等进行征收才是真正的“平均”。在征收过程中,还应充分发挥“仁政”思想,在征收时间上要照顾贫弱者,对老弱病残的农民实行延期政策,避免“有者从之贵买,无者与之举息,输税之民,于是弊矣”③,来解决因为催收赋税让地主以及商人从中获利。均赋役的提出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趁机大肆对百姓逼迫掠夺,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强大,大大的减轻了农民的生活负担,减少了百姓的反叛心理,缓和了统治者和百姓之间的矛盾,稳定了西魏政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其中的仁政思想,又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发挥。

苏绰提出的“尽地利,均赋役”不仅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西魏经济的发展,而且主张实行仁政,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发挥。均赋役抑制了豪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强大,缓和了阶级矛盾,稳定了统治,加强了中央集权。

四、选官和刑狱思想

维护和改善统治秩序。尽地利和均赋役以及治国治民的的关键都在于牧守令长,所以朝廷对于官吏的选拔显得尤为重要。“六条诏书”对于官吏选拔提出的要求是擢贤良,在统治阶层中,对于官吏选拔要求“擢贤良”,自魏晋以来官吏选拔的现状是“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①“六条诏书”批评当时的九品中正制选官唯重门第资历,而不看重能力,致使贤良之士不能受到重用的现象,所以提出选拔官吏应“不限资荫,唯在得人。”所选拔的官员,必须是德才兼备相较于才,苏绰更重视德,首先要有德,否则即使有才,也称不上贤良。如果其人确实是德才兼备,“苟是其人,自可起自厮养而为卿相,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州郡之职乎。”②注重选贤举能,不限于门第。擢贤良的选官思想是对九品中正制重门阀制度的否定,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选官的门资界限,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官吏的垄断,削弱了门阀士族在地方上的威权,为大批汉族士人进入西魏政权打开了道路,儒家文化素养很高的汉族士人进入西魏政权为西魏政权的文化建设和政权建设提供了更大的政治基礎,有利于西魏沿着封建化道路前进。

对于广大的社会各个被统治阶层,采取“恤狱讼”,保护和保障各个阶层百姓的生产、生活权益。在恤狱讼方面,则是对刑法轻重和官员审理提出了要求。治狱官员要明慎刑狱,“精心悉意,推究事源。先之以五听,参之以证验,妙睹情状,穷鉴隐伏,使奸无所容,罪人必得”①,对狱讼要耳听口睹,亲自调查研究,重视证据,然后“随事加刑,轻重皆当……又能消息情理,斟酌礼律,无不曲尽人心,远明大教,使获罪者如归”②,处理刑狱时,官员要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处刑轻重得当才不会使百姓委屈心生怨恨。同时要想使狱讼公平,还需“深思远大,念存德教”宁愿放掉有罪之人也不要滥杀无辜,这是因为,“夫人者,天地之贵物,一死不可复生,一夫吁嗟,王道为之倾覆。”③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滥杀无辜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不错杀无辜的同时,对于罪大恶极之人应该判处重刑,“若有深奸巨猾,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④。苏绰认为治狱官员做到调查取证后谨慎处理但不放过罪大恶极之人,如此,才是对于刑法有了正确的判断和处理。不放过罪大恶极的坏人,反对错杀无辜,重视百姓的生命是儒家重民和实行仁政的体现。“恤狱讼”重证据和调查研究而又处罚得当保障了各个阶层百姓的生产、生活权益,避免处罚不当导致人民的反抗,缓和了统治阶级和百姓之间的矛盾,加强西魏政权的稳定。

五、结语

“六条诏书”的内容以儒家思想作为指导,为西魏政权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思想依据,选用大量德才兼备的廉吏,拉拢关陇汉族人士,稳定西魏统治的政治基础。充分的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为西魏政权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体恤百姓,实行仁政,有利于西魏统治者稳定社会秩序。“六条诏书”乃西魏治国基本纲领及法律保证,实施后的几年间,使得西魏时由于玄学的兴起受到影响的儒家思想地位得到提高,促进西魏经济的有序发展,使西魏慢慢由弱转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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