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去年夏天,和小伙伴在香港逛商场,逛到一间日本牌子的服装店。店内挂着的皆是样式简单的棉麻小衫,质朴又不过分文艺腔,是我一眼就喜欢的好。
早过了小粉红年纪,那天却鬼使神差取下一件粉红Tee来试身。超大廓形、斜裁设计,配上我本来系着的蓝色印花丝巾,天造地设的好看。店员姑娘还热心地帮我重新系了丝巾,在颈上斜斜地打个花结,一照镜子,完美!
价钱也不过分。
那间店的衫裤普遍标价三五千,粉红Tee当天特价,店员说这已然是年度难遇。“买到就赚了”,我心里嘀咕着,但不知为何,就在同时,我听到心里另一个声音:“不要了。”
我思忖片刻,谢过店员,拖着同伴走了。走前店员给我一张卡片,贴心说:“喜欢的话,逛一圈再回来买哦!”
离开那间店,继续楼上楼下逛,我和同伴各自都收获了多只购物袋。搭扶梯下去地铁站时,同伴忽然问:“那件粉红Tee,要回去买吗?”
我:“不买喽。”
同伴:“不后悔?”
我:“不后悔。”不知为何,一点也不觉遗憾。不纠结,不犹豫,内心平静,甚至因为自己果断放弃了一个诱惑而有一丝丝的骄傲和窃喜。
事隔一年,再想起那件粉红Tee,我明白了自己的平静:它好看是真好看,打特价也是真划算,唯一的问题是:我对它的喜爱,还没到非买不可的程度。
我曾经也深患选择困难症。有一年夏天,在某宝看中一件丝绸小衫,可是白色和灰色的都不错,我不知道该选哪一件。纠结不下的结果是,我把两件都买回了家。它们现在挂在我的衣柜角落里,五年来各自出场见光的机会只得一次。
我确信自己愚蠢的同时,也发现问题所在:买了不穿,还是因为不够爱。
反例是我的一条围巾,我一年三季都戴着它,春秋御轻寒,夏天挡空调冷气。这条深褐色的绸缎围巾貌不惊人,但我是真爱它,戴了洗,洗了戴,乐此不疲。有一年跟同事出差,火车到站后遍寻不着,我快要急疯掉,还好同事发现它躲在了座椅下。
这就是足够爱。
后來,我找到一些办法,来对抗那些纠结的场景。具体到网购,我给自己定下了三个“三原则”。第一个:遇到喜欢的物品,先关闭页面,冷静三分钟。如果三分钟后还非常想要,再把它放进购物车。
第二个:放进购物车的物品,三天之内,不要买。三天后再去看,当时头脑一热选中的东西,有可能大半都不再看得上。
看不上,说明头脑健全,眼界也有长进。
然后是第三个:当你选择困难症发作,摇摆犹豫,不知道该选A还是选B时,最好的选择是两个都不要,静心等待第三个。原因是,让你犹豫不决的,通常不是最好的;真正适合你、让你一见倾心的事物,早在第一眼你就做了决定。你会毫不犹豫,无论多大代价,拿下它。
要什么,不要什么,遵循这样的原则,你会更容易做出判断。在买得起的范围内,做判断有且只有一个依据:你够不够爱。
不久前在杂志看到一个故事:中年已婚女生活平淡,对同样已婚的初恋男友未能忘情,就乘火车返乡去和他相见。她订了酒店,穿了性感内衣,两人一见面却差点笑场。得知初恋正在办离婚,她问为什么,他答:“可能还是不够爱吧。”
又添一句:“当下时代,男女分离,大概都是因为不够爱。”
女人心碎一地却也豁然醒悟:她和他当初分离,也是因为不够爱吧。
不够的爱,有什么好遗憾的。
记得小时候,大人们喜欢唱一首苏联歌曲《山楂树》,那首歌曲调动人,歌词意境优美又有趣,讲一个姑娘在暮色微风中走向开满白花的山楂树,树下有两个青年在等她,她不知道该选哪一个。
“轻风吹拂不停,在茂密的山楂树下,吹乱了青年镟工和铁匠的头发。”姑娘愁得不行,不知道“最勇敢最可爱呀到底是哪一个”。纠结不下的结果是,“在这条崎岖的山间小路上,我们三人到如今还徘徊在树旁”。
后来每次听歌都替姑娘发愁。谁能告诉她究竟该选谁?选了A,可能会觉得B其实优点更多;选了B,过得不顺心的时候又会念A的好。
事到如今,这件事套用“三原则”就简单了:姑娘之所以纠结徘徊,无非是因为青年镟工和铁匠都不够好。姑娘命中注定的极有可能是第三个青年,而他迄今为止还没出现。
当她遇见他的时候,你可以相信,她一定不再纠结,不再徘徊。她眼里只有他,再无其余。青年镟工和铁匠?啊,他们是谁?
前段时间,有知名博主帮粉丝征婚上了热搜。征婚者是年薪税后170万的阿里P8程序员,经济条件优越。而且征婚启事写得十分细致,婚后自己能付出什么,希望对方能做到什么,一二三四五,条分缕析,冷静理智。
也许正是因为太过冷静理智,征婚启事立马引发了热议。支持者认为这位程序员也算是实诚,很多人心里这样想,嘴上未必说出来;反对者理由更多样化,“我才不会让我女儿去给这种人当老妈子,家里没饭吃啊,神经了”“老公天天忙得见不到人,老婆独守空房还要带两娃,不就是丧偶式婚姻吗?”“征婚条件里的买卖意味太浓,而且明显买方市场的意思”……
情感专家们也分成了两派。一派说“我们江浙沪独生女跟这种人注定水火不容”,一派说,“婚姻就是一场交易,在彼此相爱的基础上,谈条件有什么错?”
慢着,也许问题就在这里。
你当然可以把婚姻视为一种交易。这年月“讲心不讲金”确实越来越稀罕了,问题是,“彼此相爱”这一基础,如何界定和量化?
假设“彼此相爱”的满分为100,实际上,并不是每一对正在谈婚论嫁的男女都能得满分。那么,相爱分值为100的男女谈条件,跟分值50的男女谈条件,就根本不是一回事啊,在这样的基础上,“交易”的砝码、其间的变数,也就根本不是一回事了。
所以,这件事不如反过来认识:对于一桩即将发生的婚姻来说,当称斤论两的条件已得到双方的大致认可,彼此之间有没有爱、够不够爱,才是它成败的关键。
现在可以再次套用前面的“三原则”了:不够爱,就不要。哪怕双方条件高度吻合,外人看来简直天造地设,但如果你心知自己不够爱,不必纠结,立马放下,转身走人。
关于程序员征婚这件事,有一句评论深得我心:“婚姻虽然属于经济活动,但把其局限于经济活动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幸福。”说到底,幸福这件事,原本就不是“这个价位刚好我买得起”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