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彬彬
学者赵园在《北京:城与人》中谈论了城与人的关系:一个大城与它的居住者和描绘者总是产生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在老舍的《想北平》中,城与人也是一个别样的解读视角。老舍用一虚一实、一显一隐的方法,塑造了北平城的两副面孔。平民和知识分子的双重身份赋予了他跳进、跳出的优势与能力,他一边生活,一边拉开距离,审视北平之于自身的特殊意义。连.接城与人的无疑是文化,它存在于日常起居和洒扫应对中。借助这种文化共同体,老舍完成了关于一座城市的文学想象。
两副面孔的北平城
老舍笔下的北平城有两副面孔,从时间轴看,一者为老舍儿时居住的北平,一者为老舍落笔之际的北平。前者为虚,后者为实。前者显露于表层,后者却隐藏在字里行间。只有读出一显一隐、一虚一实,才能领,悟老舍几欲落泪的深情。
先看老舍儿时居住的北平。老舍丝毫不掩饰他对北平的爱:“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既然这份爱无法直接说,那么只好通过“不爱”来凸显.了。在老舍眼里,不管其他地方多么好,都无法与北平相比。欧洲的四大历史都城都入不了老舍的眼,伦敦、罗马、堪司坦丁堡自不必说,就连近似北平的巴黎,老舍仍然觉得“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太热闹,太旷,使人疲乏。这种爱毫无道理和逻辑可言,是非理性的偏爱。但正因无理,才见真诚;正因非理性,方显炽热。
老舍笔下的北平是多么“安适”和“自由”啊!雨后什刹海的蜻蜓、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墙上的牵牛,以及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所有的这些平凡俗物,在老舍心里都是人间至宝,和他的心灵相黏合。“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回首往事,老舍不禁沉醉其中。对于儿时的老舍来说,北平不也是他的甜蜜摇篮吗?一座城市是拒绝抽象的,它只能活在个体的生动感觉中,诉诸个人的经验,从而活着。正是有了这些生动的细节和私人记忆,北平城才鲜活了起来。
但是,作为一个细心的读者,我们要时刻牢记不被作家的“障眼法”所蒙骗。写了什么固然重要,不写什么同样凝聚了作家的匠心。人间俗世原本.就是美丑共存、好坏不分的,其中有美妙的情调和平衡的秩序,必然也充斥着尖锐、粗糙、丑陋的渣滓。缺少了任何一部分,都只能是田园牧歌。从这个角度来看,沈从文有边城,而老舍有北平。正如老舍在《我热爱新北京》一文中所剖白的那样:“不管我在哪里,我还是拿北京作我的小说的背景,因为我闭上眼想起的北京是要比睁着眼看见的地方更亲切,更真实,更有感情的。”老舍孩提时代的北平真的如乌托邦一般了无杂质吗?恐怕不是。老舍所说的“安适”“自由”不是他回忆中北平的常态,而是被无意识美饰过的带有强烈愿望色彩的“理想中的生活”。无论是老舍以北平为背景创作的若干作品,还是历史卷轴上所记录的点点滴滴,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老舍回忆中的北平经过了额外的提纯、有意的选择和自觉的忽略。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距离下,老舍对过去的经历进行了重写。
除了这个理想状态中的北平,文章里还隐藏着一个危在旦夕的北平。《想北平》写于1936年,老舍身处山东济南,与北平直线距离不过数百公里,加之有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回去一趟应该不算难事。然而他只能落泪,因为此时的北平城正实实在在地遭受着破亡和沦陷的危险。日本步步紧逼,《何梅協定》的签订、“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使社会动荡不安,民生凋蔽。想回去而不得,飘摇之时局和乱世之硝烟阻挡了老舍的脚步,却没有使他放下手中的笔。老舍只能在回忆中一次又一次地描摹北平的情调和风姿。现实中越不安,就越想念北平;周遭世界越是充满渣滓,就越需要建构一片精神净土。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带霜儿的玉李……怕是再也享不了北平的清福了!“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结尾的“想”不同于平常的思念,而是一种忧心如焚的牵挂,一种刻骨铭心的担忧。老舍把满腔热血诉诸笔端,在“无我的北平”想念“有我的北平”,在修饰和裁剪中使北平成为一个近乎纯净的审美对象,用以抵抗现实中的日寇铁蹄和国破家亡。虚实中彰显了一代知识分子的民族眷恋,显隐里沉淀着乡思和国恨。回忆难免有加工,但我们能确信的是,无论是哪一副面孔的北平,都是“老舍的北平”。
双重身份的北平人
一座城市其实有两类人,一类是消融于城市的人,另一类是在思考自己与城市关系的人。老舍无疑就是具有这双重身份的北平人。一方面,他是平民;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老派的知识分子。身份的双重性使老舍既能进入北平,又能跳出北平,审视北平之于自身的特殊意义。
和中国很多当代作家不同,老舍是彻头彻尾的贫民。老舍在自传中说自己的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老舍一出生,母亲就为缺钱招待亲戚发愁,一入冬必须给人家浆洗大堆衣服,家中每日只进两餐。即便如此,还老为还债忧心忡忡。老舍十多岁才靠别人资助勉强上了学,就连升入师范学校的十元保证金,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他在《想北平》中自称“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此言不虚。在底层摸爬滚打的经历,使老舍对平民生活有一种天然的熟悉感。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在富人们看来微不足道,但恰恰是他专有的享受;家家院子里种的“草花儿”省钱省事,虽然不值一提,但煞是可爱;更不必说韭菜叶上带着的泥点了,一个在高宅大院里头生活的人恐怕只会嫌弃它脏乱。
老舍是北平的定居者和参与者,更是一个思考者和审视者。士大夫的自我意识让他化作一个说书人,鉴赏着又意识到自已在鉴赏,描述着也明白自已在描述。他得以在书写北平时一边赞叹,一边评论,一边陶醉,一边保持距离,出入之间保持着一种令人着迷的张力。
与其说老舍是在写北平,不如说是在写“我的北平”,是在写“我”。一旦和审美对象拉开距离,老舍对北平的书写,就不再仅仅是描绘一座城市“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借北平写自己的过往岁月和精神成长。“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北平那么大,大到只夸奖一点是对它的看轻。北平的事情那么多,但“我”知道的太少了,即便“廿七岁才离开”,“我”也只触摸到了北平的九牛一毛,但仅仅这么一小部分就够“我”想一辈子了。这份想和爱太深了,以至于超出了语言的统辖区,域,只能用“独自微笑和落泪”来试图抵达心灵。
老舍说,他对北平的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如同对母亲的爱。而北平确实如母亲一般,不仅在物质上养育了老舍,更在精神上滋养了老舍。“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老舍还以北平为背景写下了《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北平的夏天》《北京的春节》《〈<想北平>:我的理想家庭》《我热爱新北京》等一系列作品。北平深刻地影响了老舍的创作,从内容题材,到京味语言,甚至包括审美情趣。北平成为老舍审美创造中的冲动、刺激和不竭的动力。可以说,北平不仅是他艺术生命赖以存活的土地,也是他描写过的最重要的人物。爱既然说不出,那就写出来吧。于是老舍以一个知识分子的立场,在远处观照和打量着北平。因而,北平之于老舍既是故乡,也是异地。
人城关系中的文化共同体一座城市只有与人发生紧密的精神联系后,才能成为文学的对象。老舍习惯于在平凡俗常的生活场景中窥视历史、时代和文化。老舍在《想北平》中就借吃和住这两种人们最为习焉不察的日常起居,把人和城连接起来,进而塑造出一个文化共同体。
“吃”在文化范畴里,不是仅仅满足欲望的生理需求,而是审美与艺术化的生活态度。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本是寻常之物,但经由咀嚼和咂摸,就“几乎有诗似的美丽”。带着一层白霜儿的沙果、海棠、黑枣、柿子并无特别,但在老舍笔下足以杀一杀美国的橘子的威风。笔触越细密,状物越生动,老舍对北平的爱与认同就更加强烈,文化上的怀乡总是亲切而充满烟火气的。
生存的空间形态也极大地影响着人的文化性格和城的文.化面貌。北平“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这种建筑格局是一种居住方式,改变着人们的交际方式和生活方式,从而改变着文化形态。“建筑家创造了它的意象:一个有形呈现的人类环境,它表现了组成某种文化的特定节奏的功能樣式。”(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试想,在上海的弄堂或者黄土高原的窑洞里,恐怕是孕育不出北平人的文化气质的。
北平城里的这些风俗,经由人的创造和加工成为一种文化,而它的文化意义也有赖于人的发现和阐释。“北京属于幸运者,它为自己找到了老舍。同样幸运的是,老舍也听到了这大城的召唤,那是北京以其文化魅力对于一个敏于感应的心灵的召唤。”(赵园《北京:城与人》)而经由老舍建构出的北平形象,甚至制约和诱导了后来者对这座古城的认识与理解。
老舍想的是北平,是儿时的北平、今日的北平,更是作为文化载体的北平。想北平的人是老舍,是贫民老舍、游子老舍,更是“北平的老舍”。北平见证了老舍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而北平的城与人属于昨天、今天和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