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彬
為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清理取消了29项证明事项。其中,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4月25日 光明网)
大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一般都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相关贫困证明,该环节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真实可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选的公平公正。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开证明也饱受学生和家长的质疑。一些学生为了开证明来回折腾,周旋于各个部门之间,如贵州某地曾出现学生跑7次都未办成证明的极端案例。因此,此次取消贫困证明的举措,对广大需要申请资助的大学生来说是件值得称赞的好事。
但这样的便民政策,也依然让人存疑。将原先的贫困证明改为书面承诺,也就意味着写了书面承诺的学生都可以申请贫困资助,除少部分学生有低保证明、建档立卡证明外,很大一部分学生就只靠一纸书面承诺来拿助学金,那如何认定学生的真假贫困呢?如何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资助呢?
贫困补助是一项惠民政策,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意义重大。但部分家庭经济条件尚可的学生,出于“获得额外收入”等想法,有可能浑水摸鱼获得资助。这就需要学校通过各种合理的方法,客观准确地掌握贫困学生的真实情况,比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于2004年在全国高校中首创“隐形资助”方式,当学生每月在食堂的消费低于200元时,学校就会自动给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西安交通大学搭建学生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构建了一套困难学生认定和量化资助模型。这样的资助使贫困生认定更加精准,并且充满人性化。
同时,一些学校对贫困生的标准认定,往往缺乏严格的审核,许多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也可以蒙混通过审核。这就需要学校的相关部门严格规范程序、严查严惩造假行为,结合其他高校的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认定规范及流程,完善相关的网络信息平台、量化认定标准,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同时也应该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修养和道德水平,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取消证明之后,只有花更大的力气做好贫困生精准认定的工作,才能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