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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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打耳光”,这个说法困扰了我很多年,为什么叫“耳光”?百思不得其解,而且任何一种辞典都没有解释清楚这个称谓的语源,仅仅简单地解释说:用手掌击打面颊的部位,或者用手掌击打在耳朵附近的部位。
这种解释看似有道理,但仔细一想问题就出来了。第一,击打的部位明明是面颊或脸部,那么为什么不叫“面光”或“脸光”呢?说实在的,这一耳光离耳朵可是远得很呢!第二,“光”又做何解?有人说是耳光响亮的意思,但“光”从来没有响亮这个义项。因此,“耳光”或“打耳光”就成了一个极其不合理的称谓。
其实,与“打耳光”相似的動作还有两个描述,都比“打耳光”的称谓来得合理,却都没有“打耳光”流传得广泛。比如“批颊”,以手击打面颊,部位非常准确;比如“掌嘴”,乃“掌嘴巴”的省写,面颊俗称“嘴巴”,而且击打的动作顺势而下,还真的能够击打到嘴的部位,因此这一描述的部位同样非常准确。那么,“耳光”的称谓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耳光”“打耳光”还有两个相似的称谓,是解开这一俗语的关键钥匙。这两个称谓就是:耳刮子,耳掴(掴耳光)。“刮”和“掴(guó)”都和“光”的读音相近,因此,“耳光”“耳刮子”其实不过就是“耳掴”的误写而已。“掴”是一个后起字,因此《说文解字》中无。南朝学者顾野王所著字书《玉篇》中把“掴”释义为“掌耳”。又是掌击耳朵!又是跟耳朵有牵扯不清的关系!这也未免太奇怪了吧!
人们之所以觉得“耳掴”跟耳朵有关系非常奇怪,是因为不了解古代战争中的一种计算功劳的方法。据《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杜预注解说:“馘,所截耳。”孔颖达正义引述了三家学者的观点:“郭璞云:‘今以获贼耳为馘。《毛诗传》曰:‘杀而献其耳曰馘。郑笺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后自己又注解说:“然则俘者,生执囚之;馘者,杀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计功也。”
也就是说,战争结束之后,被杀死的敌人,要把他们的左耳割下,作为计功的凭据,这就叫“馘(guó)”。最初割下的是敌人的头,因此用“首”字旁的“馘”;但割头太麻烦,后来就只割取左耳,因此用“耳”字旁的“聝”,读音相同,无非是耳朵旁和首字旁的区别而已。
据《周礼》记载:“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这是描述狩猎的情形:猎获大的野兽要充公,猎获小的野兽就自己留下,但都别忘了要割下禽兽的左耳,以便计功。虽是狩猎,但毫无疑问乃模拟战争时的行为。为什么要割取敌人或者禽兽的左耳朵呢?这是以左手执耳,右手用刀割取方便的缘故。
“耳掴”模仿的就是断左耳的战争行为,因此才会跟耳朵有关系。日常生活中,即使再愤怒也不能真的将人的耳朵割下来,那是违法的行径,表达愤怒的办法就是打一耳光,意思如同是说:虽然我不能割下你的耳朵,但你惹我愤怒,就是我的敌人!
一二三摘自《这个词,竟然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