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安置房本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民生工程、良心工程,但一些地方的安置房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水、墙体开裂、混凝土疏松等质量安全问题,配套设施与服务严重缩水,有的还存在“有房无证”、延期交房等突出问题,引发被安置群众不满。
安置房问题频发,甚至让社会上对安置房形成了一种看法,认为“便宜没好货”,安置房有问题是正常的,安置房与其他商品房相比,本就是“低人一等”。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看法。安置房一般是政府投入的民生工程,本應建设成质量过得硬的良心工程,民生工程频频出现质量问题,频频变成“豆腐渣工程”,损害的自然是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还浪费了公帑,让惠民资金打了水漂,更让民生工程本应发挥的惠民作用大打折扣,甚至变成“伤民工程”。
安置房问题频发,原因不少。比如低价中标机制推高偷工减料可能性,比如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比如预防性监管不足,等等。在这些问题的共同影响下,安置房如何能确保质量安全?对此,要守好安置房质量底线,在招标时,要综合考量开发商的综合实力,而不能只想着通过“低价”做成“买卖”;更不能真把安置房当成“低价劣质房”来建,要对安置房负责、对群众负责,将质量放在首位。另外,在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诸环节,都要严格把关,还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防止开发商以次充好。而对于存在偷工减料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开发商,要严肃问责,加大其违法成本。对于监管不力的相关部门,也要予以严肃问责,倒逼其履职尽责。
安置房不能成为“低价劣质房”的代名词。要严把安置房质量关,要让安置房质量向其他商品房看齐,真正把安置房建设成良心工程,让安置房真正成为群众的“放心房”,从而真正起到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作用。
本栏编辑/刘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