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250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800亿元,年均增长10%;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15%,其中工业技改投资达到750亿元,新引进项目投资达到750亿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千亿元以上企业5家,百亿元以上企业30家,十亿元以上企业400家,规上工业企业8000家,制造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
全市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30家、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40家;
全社会研发经费(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5家。
发展重点
每年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100个以上。通过5年左右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0%以上,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万亿级产业集群1个,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数字安防、新能源新材料等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5个,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应用、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机器人、增材制造、工业设计等百亿级产业集群10个以上。
改造提升机械、化纤、化工、橡胶、纺织、服装等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保持全国领先,纺织化纤、精细化工、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等4个千亿级产业发展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保护传承丝绸、茶叶、工艺美术、中药等特色产业,推进时尚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历久弥新的历史经典产业。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年均增长7%以上。
鼓勵企业做优做强
深入实施“鲲鹏计划”,建立千亿级龙头企业、百亿级骨干企业培育库。对制造业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定额奖励。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对填补国内自主产业链空白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并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按政策给予奖励。在杭高校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完成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在杭产业化并对杭州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等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相应奖励。
对实际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类分档支持。
到2025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突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10家以上,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500个。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发布“杭州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优质杭产品推荐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加大对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建立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励机制,完善首台(套)产品扶持和保险补偿机制,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给予资助。
对制造业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出口退税、品牌申报、海关业务等专业培训,每年培训企业1500家次以上。
高效配置要素资源
严守全市工业用地规模300平方公里底线,每年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含创新型产业用地)占年度出让土地比例不低于30%。
组建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做强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完善在杭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
实施青年企业家培育计划,遴选20名领军型青年企业家、100名新锐型青年企业家,建立杭州市青年企业家英才库。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聚焦重点产业链,建成5个以上“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按照特色小镇理念整合提升原有产业园,建设15个升级示范园,经认定给予奖励。鼓励市场主体新建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
按照“谋划一批、盯引一批、推进一批”的要求,每年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100个以上。
对市、区县(市)龙头骨干企业,由市本级和各区、县(市)领导负责联络。抽调优秀干部服务重点企业。
完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激励机制,持续开展“杭州工匠”选树,大力进行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