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老人骑车摔倒,路过救护车不施救”的视频在网上传播,有网友对“救护车不施救”提出质疑。3月22日,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官方回应称,该救护车着急送血救人,车上也没有专业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让充当运血任务的工作人员去开展车祸伤害救治,反而会耽误急救的最佳时机。而且救护车驾驶员事发时立即停车,拨打了120。
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本分,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但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救护车每经过一个需要急救的地点,就应无条件實施治救,而应该遵循最基本的操作流程与技术规范。120在接到患者求助电话后派出救护车,救护车必须完成相应救急任务,不应受特殊情况而中止,患者的生命权都具有一致性,厚此薄彼或者先此后彼都不符合公平原则。
因此,正在开展送血任务的急救车以继续执行完任务作为第一要务,无论从情感上、道义上还是规范上都并无不妥,都必须以“急救原则”作为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如此才能规范秩序,防止规范化的急救原则被破坏。
(新华网 20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