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李勇
黔西县通过宣传发动,嘉奖激励,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丰富文明实践活动,进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弘扬乡风文明。
“赵世军家团结邻里、遵纪守德。他这个庭院给人满满的幸福感。”6月9日晚,黔西县绿化乡大海子村赵世军家的小院人头攒动,一场生动的“套餐式”“幸福小院”文明实践活动赢得了群众阵阵掌声。
为创新文明实践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拓展延伸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载体平台,今年,黔西县积极开展“幸福小院(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做到在县级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乡镇(街道)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村(社区)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寨子院落抓“幸福小院(最美庭院)”建设,通过“四级联动”,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零距离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农村要广泛开展最美庭院创建。我们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把幸福小院与最美庭院融为一体,全面丰富文明实践活动。”黔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孔令文说。
黔西县紧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要求,从年初就启动了“幸福小院”创建,制定了“5453”创建标准,即开展干净厨房、干净卧室、干净客厅、干净厕所、干净院坝“五净”活动,实施小民居、小花园、小围墙、小院坝“四小”工程,做好绿化、亮化、美化、文化、静化“五化”服务,实现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目标,同时制定了《黔西县“幸福小院(最美庭院)”创建评分细则》,确保文明实践活动热在基层,用“幸福小院”的“中枢神经”激活家庭的“文明细胞”。
黔西县还坚持把“幸福小院”打造与“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接轨,秉承“宁缺毋滥,能上能下”的原则,规定命名为“幸福小院”的农户必须在“星级文明户”中产生,且测评分在95分以上。同时,为提高“文明家庭”的含金量,明确了“文明家庭”必须从获得“幸福小院”的家庭中选拔而出。
丘林村村民冯守琴家的院落干净明亮,温馨和谐。这个被称为“幸福小院”的示范户,农闲之余,不少村民都会聚在这里拉家常,能歌善舞的冯守琴还不时带着大家唱唱歌、跳跳舞。在丰富农村院坝活动内涵的同时,也通过听身边人讲身边事,引导群众弘扬真善美。冯守琴说:“我是文明实践站的文化志愿者,通过开展‘幸福小院’创建的文明实践活动方式,可以让大家慢慢养成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习惯,让大家都和和气气的。”
“幸福小院”的创建,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众点赞。
“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见天。”这样的幸福环境,以前往往只是诗中画卷,而如今在绿化乡大海子村却是处处可见。
“现在走进村子,青瓦白墙,古朴的房子环湖延绵,别致的庭院设计,干净的院坝,整洁的室内环境,丰富的文艺活动,搭配小花园中盛开的绿叶红花,令人眼前一亮。”绿化乡宣传干部王芳芳感触非常深刻。
为确保创建质量,黔西县把2月至8月作为“幸福小院”的“孵化期”,9月至10月作为“检验期”,11月至12月作为“展美期”。同时,为激发群众的创建热情,县级还将命名“百佳幸福小院”100户,并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通过宣传发动,嘉奖激励,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丰富文明实践活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弘扬乡风文明。
今年,黔西县积极开展“幸福小院(最美庭院)”创建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图为黔西县“幸福小院”文明实践活动走进村民家。(裴建光 / 摄)
“和去年相比,我家变化太大了,现在的房间宽敞又明亮,有厨房、有院子、通了自来水、有文化活动,真是要啥有啥。”家住中建乡营盘村的陈德龙在自家院子里,一边给盆栽浇水一边笑嘻嘻地告诉记者,“什么是幸福,住在这样优美的环境里就是幸福。”
“在月亮湾,与陈德龙一样的‘幸福小院’还有10多家。”营盘村村主任介绍,以后这些“幸福小院”还会朝着乡村民宿方向发展,那时,村民收入将进一步提高。
“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黔西县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家庭文化建设,以家风家训、书画、楹联、全家福“四件套”进家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庭院为硬件要求,以丰富庭院文化活动为重要指标,通过深入庭院播放公益电影、开展讲习和文艺活动等,让农家院坝成为群众生活中欢乐、幸福的院落。
“‘幸福小院’文明实践活动,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多彩的文化生活。”5月29日,黔西县协和镇开展第四片区“幸福小院”文明实践活动,来自仡仲村的10余名文化文艺志愿者自编自导自演,在钱烈的小院内为群众们奉上了文化美餐。像这样的片区示范活动在黔西县已开展了30余次。
乡村振兴,不仅是物质生活的振兴,更是精神文化的振兴。黔西坚持以片区“幸福小院”文明实践示范活动为抓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积极打造美好庭院,创建“幸福小院”,构建和谐美满的幸福乡村,着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在林泉镇海子村蔡世太家里,书香文化浸润心灵,“十佳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荣誉牌熠熠生辉,庭院四周芳草鲜美,一幅幸福人家的画卷徐徐展开。
“他家团结和睦,孝老爱亲。在他家的院子内,还经常开展一些志愿的宣讲活动。”林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刘永华介绍,“蔡世太一家的庭院已基本达到‘5453’的认定标准,正着手将其命名为‘幸福小院’。”
群众在哪里,宣传工作就做到哪里,乡村干部、讲习员、志愿者也常来村民的“幸福小院”里开展文明乡风、产业发展等新风尚、好政策的讲习。喜欢跳舞、唱歌的群众也时不时来聚会,好不热闹。
小庭院,大幸福。“幸福小院”彰显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社会文明和谐的大窗口,“幸福小院”其实并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