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的力度,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营利性社会办医,包括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8年底,全国社会办医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个,占比63.5%。
专家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盛指出:“政府對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做规划限制,社会办医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求要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