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丹婷 邢占军
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稳步提升,民众对幸福生活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居于“五大幸福产业”之首的旅游业,对提升民众幸福感至关重要。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提升民众幸福感已经成为了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愿景和使命。要打造幸福旅游,必须对以下3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旅游能否为民众带来幸福感?旅游能够为民众带来哪些幸福感?如何提升民众的旅游幸福感?
一、旅游与幸福的关联
自古以来,幸福就是芸芸众生追求的目标,也是一种不可名状的主观感受,康德曾言:“幸福是如此模糊,以至虽然人人都想拥有它,但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欲追求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周辅成,1964)。“幸福是什么”以及“人怎样才能幸福”成为了人类共同追问的重大课题。亚里士多德是最早对幸福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他认为“幸福孕育于休闲之中”。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让模糊的幸福感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实现载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越来越倾向于用休闲时间替代劳动时间,休闲时间在人的生命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因此休闲方式的选择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而怎样的休闲方式才能带来幸福呢?或者说,旅游这种休闲方式能够为民众带来幸福感吗?这需要在幸福的属性中寻找答案。幸福是一种具有“主动性”和“亲力性”的主观感受,我们只能说“感受幸福”“创造幸福”,却不能说“被幸福”。因而幸福与休闲方式之间的关联产生于人们的主动追寻,凝结于人们的亲身体验。根据ZygmuntBauman对旅游的定义:“无论何时,游览的目的都是为了追寻体验;游览者是一个对相异和新颖体验的有意识和有系统性的追寻者”(Bauman,2002)。可以推断,旅游这种“有意识和有系统性”地主动追寻亲身体验的活动与幸福这种主观感受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契合。
二、旅游的幸福價值
那么,旅游能够为民众带来哪些幸福感呢?
首先,旅游能够修复劳作导致的身心消耗。旅游是人们通过转移的形式达到对自身的修复。从身体修复角度来看,人们可以通过旅行充分放松身心,能够尽快恢复在工作中被耗散的体力和精力,从而避免因过度劳累产生的健康隐患,而健康是个体幸福的主要影响因子。从心理修复角度来看,旅游能够使人开阔视野,宽广心胸,从而消除平日工作中的倦怠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疲劳。并且旅游中的感受并不会在个体生命中转瞬即逝,该感受经由个体的直觉、反思及回忆会被整合进个体的生命之中。即使旅游者回归日常生活,也会通过自觉不自觉的回忆构建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对提升个体生活质量和体验幸福人生产生积极的影响。
其次,旅游能够满足多层面的诉求。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包括自然需要、社会需要以及精神需要3类,相应地,幸福也分为自然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3个层次。旅游能够实现人们多层次的幸福。首先,旅游中的“吃喝玩乐”便是满足人们最低层次的自然幸福。其次,旅游中人们往往结伴而行,而无忧无虑、纵情享乐的旅游能够使人的本真得到释放,内心最深处的信任感得以激发。在这种情景中,关系能够得到进一步深化,进而生成亲密感、认同感。这些都是社会幸福感的构成要素。最后,旅游中的观光能够满足人们悦耳悦目的感官享受、悦心悦意的审美体验,并最终生成悦神悦志的精神满足。
最后,旅游能够丰富生命的意义。人不仅生存在物质的世界,更重要的是生活于意义的世界,意义是幸福的重要组成元素。现代社会不断细化的分工及不断膨胀的物欲,产生了越来越多“单向度的人”“去人格化的人”,以及“异化的人”。马克思曾经对这种“异化”进行过深刻的批判,并认为必须通过增加“自由时间”来予以解决。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是不被生产劳动吸收的,而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劳动者的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的余暇时间”。因而“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旅游便是这种“自由时间'的很好表达形式,可以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条件,这种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生便是具有丰富意.义的人生,也是可以获得较高境界幸福的人生。
三、提升旅游幸福感的举措
幸福感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而人是具有多维诉求的,因此幸福感也具有多维属性,是快乐感、满足感和价值感的有机统一。快乐感是民众体验到的正向情感,满足感是民众根据自我需求而进行的认知和判断,价值感是民众的一种精神支撑。因此旅游幸福感可以被定义为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各种体验而产生的快乐感、满足感和价值感的综合心理感受,提升民众旅游幸福感的举措应当着力于这3种感受。
第一,提升服务品质,增进旅游快乐感。旅游是一种寻求快乐的活动,同时也是一种“行万里路”的身体践行,因而身体的正向感受是旅游快乐感的根源。正如以Merleau-Ponty为代表的身体一主体论者所强调的,人类所有心智,包括感觉、直觉、情绪等都是通过身体来实现的。所以要打造快乐旅游,必须先取悦身体。身体的取悦重在旅游服务品质的提升,这种品质体现在旅游服务供给中对旅游者的舒适度和便捷性的充分考虑。这些服务包括餐饮住宿、城市卫生、公共交通等一系列与旅游者身体感受密切相关的软件配套。我国当前很多旅游项目的运作只注重给旅游者带来感官刺激的硬件开发,却忽略了最基本的软件配套,因而难以实现长远发展。而方特、乌镇、迪士尼等经典旅游项目之所以能够成功,彰显其品质追求的配套措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增进旅游快乐感,政府和企业必须合力提升旅游品质,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卫生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公路建设、网络建设、公共休息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的供给力度,企业要将游客的切身感受而非短期利润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在餐饮、住宿、服务中不断追求专业化、优质化。
第二,打造文化品牌,增进旅游满足感。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民众的旅游需求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这也意味着我国旅游市场必须进入“多样化深度体验”的发展模式,而要满足多样化的旅游需求必须依靠多元化的特色地域文化。目前,我国旅游市场中普遍存在着文化内涵缺失、文化深度不够等问题,突出表现为缺乏特色、千篇一律,比如各地一模一样的小吃街、网红桥和特色小镇。旅游作为一种以文化为内涵的体验类产品,如果仅仅停留在一种文化符号的消费层面,必定难以实现深度体验和多元化发展。所以,要满足民众的多样化需求,政府和企业应当通过多种手段深度挖掘、精心提炼地域文化的“地方性”精神内核,并通过标志、广告等载体实现文化与旅游要素的完美融合,努力打造具有标志性和代表性的特色文化品牌。
第三,构建多层面的伦理体系,增进旅游价值感。幸福感价值维度的代表性观点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他认为幸福在于美德的实现。旅游中美德的构建即是一种伦理关系的构建,这种伦理关系是以尊重为基础的和谐关系。在旅游场中存在着各种关系,包括人与自然、人与历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具有陌生性、短暂性等特点,从而为道德弱化提供了空间。破坏环境、损坏文物插队拥挤.强迫购物、恶性抬价等道德缺失行为时有发生,在这些关系中发生的旅游必定不会产生幸福感。因此,旅游各方都应努力构建旅游中的伦理关系,让人们在旅游中学会尊重,学会包容,从而形塑自我品德,提升旅游价值感。首先,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其次,企业要开展从业者教育,提高从业者素质;最后,政府应出台各项法律规范,形成硬约束,同时要完善度假时间管理,推进错峰休假,缓解因时间压力而发生的道德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