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明 何发明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积极发展农业,对于提高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个总方针。而资本匮乏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瓶颈,这就客观上决定了实施金融支农工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本文以湖南省祁阳县为例,就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成效和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此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做好支农工作。
一、金融支农工作卓有成效
近年来,祁阳县金融系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不断完善信贷体系,加大信贷投放,提升服务水平,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支农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稳健发展。
(一)以政策傳导为契机,构建信贷支农多方联动机制。近年来,人民银行祁阳支行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了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支农新格局。一是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约见谈话等方式畅通政策传导渠道。二是及时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涉农信贷政策,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扩大支农再贷款在县域的影响力。三是督促和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入乡镇、农村,向返乡农民工、涉农小微企业广泛宣传涉农信贷政策、营销涉农信贷产品,有效地激活了“三农”信贷的需求。
(二)以窗口引导为抓手,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发放力度。一是将支农再贷款的发放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创新工作相结合,加大支持力度。在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引导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了创新力度,培育了有价值的信贷产品,推动了涉农信贷投入。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对借用支农再贷款的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近三年来,为祁阳农商银行累计投放了8.5亿元支农再贷款。2018年末,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祁阳农商银行新增涉农贷款占新增贷款的比重达94.1896。
(三)以创新贷款方式为突破,破解融资难题。近年来,人民银行祁阳支行组织出台了《祁阳县家庭农场评级授信指导意见》、《祁阳县油茶产业金融精准扶贫指导意见》等6个信贷方面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支农、扶贫工作;同时,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明确贷款条件、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措施等政策,有效盘活贫困地区的农村资产,拓宽了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和融资渠道。
(四)以信用村建设为试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切实破解农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人民银行祁阳支行指导祁阳农商银行以“信用村”创建为平台,采取先建档再授信后放贷的“信贷+信用”模式,降低授信门槛,拓宽支持范围,让普惠金融惠及更多的群体。以白水镇竹山村为试点,在全县推广普惠金融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成功将普惠金融和信用体系在农民群众中生根开花。“农商行+信用+信贷”的模式,是普惠金融理念的崭新实践。农户“随到随贷、应贷尽贷”,提升了农户的信贷获得率;同时,强化了农户主动提供、完善信用信息的意识,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金融支农工作中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一)“三农”资金需求与农村信贷投入不匹配。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从事传统种植业的农户逐渐转变耕种观念,种、收推广机械化,农民有通过信贷方式拥有自己的系列化机械农具进行农务劳作的愿望,但购置拖拉机、收割机、耕整机等大型农机具,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用农货己满足不了实际的支农需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营主体的壮大,需要更大的融资额度以满足农业规模化发展的资金需求,目前,祁阳县农村信贷供给除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外,仍以小额、分散为主。
(二)金融支农与各方政策支农不相匹配。一是各方配合不够。金融支农、财政支农、产业政策协同发力不够,财政部门支农支出安排与金融部门信贷政策配合不够,产业政策的前期规划、后期实施与金融支持存在脱节断档。二是金融服务不到位。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重心上移,乡镇网点撤并,部分农村地区机构总量不足、种类不全。由于制度供给、组织供给的不足,导致农村金融规模不足,尚难满足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资金需求。
(三)金融支农结构性错配问题仍然存在。一是供给对象错配。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求调整信贷结构和方向,对低效过剩的农业领域要有所控制,对农业供给的薄弱环节、涉及农业知识产权的关键领域等方面要加大支持。目前,祁阳金融机构仍以传统服务主体为主要供给对象,现代农业新兴领域金融资源配置不足。二是信贷期限错配。随着农业投资回报期变长,需要延长资金供给期限,目前,祁阳农村信贷品种主要以中短期贷款为主。
(四)金融支农潜在风险仍然难以管控。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部分农村地区信用管理评估体系建设不到位,经营网点不够,导致金融机构难以掌握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情况及信贷资金使用状况,增加了贷款风险。二是不良率难以下降。由于在农户贷款时外出务工或不可抗因素资金难以按时还本付息而形成不良,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难度加大。三是金融知识普及不够。部分涉农企业、农户缺乏金融知识,运用金融发展生产的能力不足,影响金融支农效果。四是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发展缓慢,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滞后,金融风险防控难度大。
三、做好金融支农工作建议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因此,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实现农业产业发展链条的金融服务全覆盖,通过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供给效率是金融支农的现实需要。
(一)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创新金融产品,要设计符合农业行业特性、企业特点、客户特质的信贷产品,在现有农户贷款、涉农企业贷款等的基础,开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妇女创业等小额贷款,探索助农贷、助保贷、助贫货等信贷产品,有效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创新担保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三权”抵押,创新“三权”抵质押金融产品;加强银行、保险、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三是利用“政银企”合作平台,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及未来经济发展导向,重点加大对当地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专业、系统和全面的金融服务。四是创新服务手段。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惠农设施投入,提升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二)要增强各项支农政策的协同配合,构建激励机制。一是开展财政金融支农的具体政策整合,优化财政金融支农政策的顶层设计。完善税收优惠、转移支付、专项奖励、信贷补贴、资金自主定价权等制度建设,建立金融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二是加强金融与财政专项投资基金的结合。财政通过专项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对涉农工程项目的投入,金融机构围绕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三是探索差异化的货币政策。实施差异化的再贷款政策,通过利率优惠、延长期限、增加额度等措施提高金融机构使用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的积极性。
(三)要因地制宜做好金融支农工作,促农业结构调整。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支持农村的水利、公路、棚户区改造和整体城镇化建设,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小企业,积极支持畜禽、茶叶、中药材、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着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业集中、生产加工向龙头企业集中,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之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积极支持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
(四)要切实防范金融支农风险,促进稳健发展。一是构建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基金建设力度,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中介市场建设。二是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加大农业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实现由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的转变。三是加强银行信贷管理。完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市场信息预测体系,准确把握市场供求关系,优化信贷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