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2019-09-02 19:49冉高成魏凤
江苏农业科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

冉高成 魏凤

摘要:农业企业“走出去”是促进农业科技交流、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及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通过实地调研收集西北地区20家已成功“走出去”农业企业的一手数据,总结现阶段主要“走出去”模式,并重点分析农业企业选择“走出去”模式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东道国政治、经济、市场环境、法律、社会文化和母国因素等企业外部因素,企业规模、产品差异、资源状况、国际化经营经验和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等企业内部因素会影响企业“走出去”模式的选择。另外,资源投入、控制程度、风险程度、投资收益和灵活性等模式内部特征也会对企业选择“走出去”模式产生影响。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影响因素;企业外部因素;企业内部因素;模式内在特性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9)05-0315-06

收稿日期:2017-11-23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167322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编号:15XJA790005);陕西省软科学项目(编号:2016KRM025);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Z12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部发展研究院项目(编号:2016XBYD00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6RKX04)。

作者简介:冉高成(1992—),男,四川遂宁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现代企业管理研究。E-mail:2209838223@qq.com。

通信作者:魏 凤,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E-mail:weifeng@nwsuaf.edu.cn。

西北地区地处中国内陆腹地,经济开放水平低、对外交流合作不足、农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严重制约其农业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农业国际合作具有促进农业科技交流、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及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作用。因此,“走出去”已成为西北地区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途径。近几年,西北地区农业直接对外投资快速增加,农业“走出去”取得了一定成绩。作为农业“走出去”的排头兵,农业企业在此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为推动农业“走出去”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家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背景下,由于西北地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关系,西北农业企业迎来了进一步“走出去”的历史机遇。如何把握这一历史机遇以促进西北地区农业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已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而选择以什么样的模式“走出去”是西北农业企业现阶段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难题。因此,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并结合西北地区20家农业企业的实地调研资料,总结现阶段西北地区农业企业“走出去”主要模式及其特点,并详细分析对“走出去”模式选择的内外部影响因素。使用灰色局势决策理论从“走出去”模式内在特征角度出发,分析西北地区农业企业对“走出去”模式的倾向选择,以期能为西北地区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借鉴意义。

1 文献综述

“走出去”模式是中国决策者和学术界对跨国经营战略的通俗说法,而西方学术界对此称为海外市场进入模式。关于海外进入模式选择的研究,西方学界最突出的成果是海默垄断优势理论,其集中研究了企业独特优势和寡占市场结构。在海默垄断优势理论的基础上,有学者提出跨国企业海外投资应具有规模优势、市场优势、生产要素优势等比较优势。而具有比较优势或者寻求比较优势的企业都可以进行跨国经营,并将对外投资行为划分为资源导向性、市场导向型和生产要素导向性等类型[1]。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投资,国际化初期的企業通过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可以获得先进的技术信息,同时还可有效地利用当地的技术资源[2]。Park发现,东道国投资经验越缺乏的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并购模式[3],而Hennart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结果正好相反,即东道国投资经验越丰富的企业越倾向于选择并购模式[4]。前者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视角,把实证发现解释为缺乏投资经验的企业倾向于通过并购收获被并购企业拥有的对于当地市场的经营管理经验以降低交易成本,而后者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把实证发现解释为缺乏投资经验的企业应优于选择新建模式以尽量避免并购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Madhok认为,当东道国合作企业以利用母国企业资产(如技术、品牌)为目的时,机会成本就会上升[5]。为了缓解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企业可能会使用具有高控制水平的进入模式。根据该理论,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时应当选择最有效率的进入模式以减少交易成本并降低资源承诺[6]。而Enrico等认为,企业对外投资首选模式取决于未来利润的不确定性、投资国与东道国的税收差异、当地企业成本优势、体制要求以及与伙伴的合作程度[7]。Horst认为,考虑内在风险和固有成本,企业海外投资倾向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增加[8],更大的规模意味着更大的财务和管理资源的可用性,这使得在东道国建立全资子公司更容易。通过对国际文献的简要归纳,可见上述观点对研究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选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国内学者对中国农业对外合作模式即“走出去”模式进行了专门研究,发现贸易模式、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契约模式、抱团出海、租地代种、并购和替代种植等是现阶段中国农业“走出去”的主要模式。具体而言,陈伟以农业上市公司为例,全面分析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模式,发现从总体上看无论在哪个目标市场,贸易模式采用均最多,然后是对外直接投资和契约模式[9]。徐雪高等认为,从对农业“走出去”政策演变分析的角度看,中国农业“走出去”的成功模式有抱团出海、租地代种、并购和替代种植以及全产业链模式[10]。目前,中国农业“走出去”模式正在向对外直接投资模式转变,对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模式,具体分为新建投资型和并购投资型。陈伟认为,并购投资主要发生在农业产业链上游的农资生产资料投资和农业产业链下游的农产品贸易领域,而新建投资主要发生在农业产业链中间环节的种植业和畜牧业领域[11]。也有学者结合地区特点,以省域为主体(多集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农业对外合作模式,伊再提·阿斯艾提等通过对新疆农业企业“走出去”路径选择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代表的中国农业企业可以通过订单农业和联合经营2种模式“走出去”[12]。高志刚认为,增长三角模式、跨国经济合作开发区模式、边境自由贸易区模式是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业合作的基本模式[13]。夏咏认为,农产品贸易、商品展会、农业合作试验区是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业合作模式[14]。曾祥添认为,对于隔海相望的中国台湾、福建两地,发展土地股份制、产供销一体化以及现代小农经济是闽台农业合作的新模式[15]。赵传君等认为,进口开发型模式、出口基地型模式、转向发展型模式、共同研发型模式及合资共建型模式是黑龙江省与周边的日韩两国开展深入农业合作的主要模式[16]。

2 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模式

自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加快实施我国农业“走出去”至今已有10年时间,在此期间西北地区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全方位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作为西北地区农业“走出去”的载体,农业企业也得以迅速发展。但总体而言,西北地区农业企业“走出去”尚处于初级阶段,为了解现阶段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模式,本研究选择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凌雨露节水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中天羊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乐达草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杨凌景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航郑飞塞外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等20家开展典型“走出去”业务的西北农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发现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主要采用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契约等三大类模式,具体“走出去”模式如表1所示。

其中,贸易模式是最传统的“走出去”模式,也是西北农业企业在过去几年运用最多的“走出去”模式,随着农业企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带来的战略机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以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和契约模式“走出去”。

3 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选择外部影响因素

企业外部影响因素包括东道国的影响因素和母国的影响因素2个方面,其中,东道国的影响因素是企业在选择“走出去”模式时考虑的主要外部影响因素,包括东道国政治因素、经济及市场因素、法律因素和社会及文化因素,而对农业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支持政策是来自母国的外部影响因素。

3.1 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是东道国方面最基础的影响因素,其变动通常会引起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等发生相应变动,因此,东道国政治因素对母国企业选择的“走出去”模式具有重要影响。政治因素包括政治局势稳定程度、 与母国政府的外交关系。政

3.2 经济及市场因素

东道国经济及市场发展状况是企业在确定是否进入以及以何种方式进入时必须考虑的因素。较高的经济绩效是吸引外国企业进入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东道国拥有足够的通货储备、低外債率、存在贸易顺差、货币兑换方便以及长期资本流入为正,母国企业很可能采用高资源承诺的模式“走出去”。作为市场因素中“走出去”模式的选择标准,市场增长率和预计市场规模及其竞争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东道国市场规模较大且仍在不断增长,且这种增长在未来几年具有可持续性,那么母国企业一般会在采用贸易模式“走出去”的同时,开始进行在东道国建设生产或营销子公司等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就市场竞争结构而言,如果东道国市场存在许多非优势竞争者,通过贸易模式“走出去”通常是母国企业的选择;如果东道国市场存在少数主导竞争对手甚至是一家企业垄断的情形,母国企业一般运用契约模式或股权投资方式“走出去”。

3.3 法律因素

法律环境是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否获得有效保障的根本依据,在外部因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农业企业可以从2个方面考虑东道国法律环境对“走出去”模式选择的影响:第一,在国际市场中,有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而对外国企业的进入模式进行立法限制,如限制全资外国子公司进入;由于农产品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某些国家因为质量监测问题而阻碍或限制某类特定农产品的进口,如2008年前欧盟禁止进口中国禽肉类农产品。第二,一些国家为了吸引外国企业到本国投资,制订了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外汇管理规定、进入审批制度、税收减免优惠等。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的法律环境选择合适的“走出去”模式,如对鼓励外国企业进入或是贸易壁垒高的国家采用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对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则通过贸易模式“走出去”。

3.4 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文化差异主要是指由于语言差异、生活方式、文化倾向、意识水平、政治意识形态或技术水平差异而反映的沟通障碍。社会文化差异可能影响企业“走出去”的模式,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社会文化差异越大,企业越应当采用较低水平的“走出去”模式。当社会文化存在很大差异时,企业应当寻求当地的合作伙伴,依靠他们对东道国的了解来克服外来文化的不足,可采用贸易模式或契约模式“走出去”;若母国和东道国具有类似的商业和行业惯例、语言和文化特征以及可比较的教育水平时,说明两国在社会文化上相互接近,企业可采用对外直接投资等较高水平的“走出去”模式。

3.5 母国因素

母国的市场、生产、政策等因素也影响着企业“走出去”模式的选择。如果一个企业在国内拥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大多数企业往往更倾向于先在国内市场发展,待其规模达到受制于或将要受制于国内市场时,再寻求海外扩张;同时,一个大而复杂的国内市场使得企业在向国外战略转移前就能增长实力并扩大规模,在国际市场上更具有创新性和竞争性。另外,母国生产成本也会影响企业“走出去”方式,如果母国的生产成本高于东道国,应当鼓励采用当地生产的进入模式,如契约模式或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等,反之,则应当选择在本国生产。国内对“走出去”企业的支持政策也是影响“走出去”方式的重要因素,这些政策包括对外投资外汇管制政策、国外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融资信贷政策等,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通常涉及土地购买、租赁以及仓储、码头建设等环节,该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农业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走出去”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国家财政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采用对外直接投资“走出去”模式。

4 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选择内部影响因素

企业内部因素是影响企业选择“走出去”模式的自身因素,相对外部因素,企业内部因素对“走出去”模式具有更大的影响。一个企业在考虑实施对外扩张战略时都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如已经在国内市场上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与经验或企业已经具备较大规模。因此,企业在选择“走出去”模式时应当考虑企业规模、产品差异、资源状况、国际化经营经验和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

4.1 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是企业过去发展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状况和实力,包括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的实力,因而企业规模会对企业的“走出去”模式产生影响。一般而言,规模很小的企业拥有的市场选择机会较少,因为它们非常有限的自有资源可能不允许或不鼓励某些国际市场进入模式。如建立全资子公司、国际合资企业等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通常涉及非常大的初始投资和相应的高风险水平,规模小的企业很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本投入且缺乏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限制了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模式“走出去”。规模较大的企业通常具备较强的国际化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相应地其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因而更倾向于采用对外直接投资等高控制程度的模式“走出去”。

4.2 产品差异

产品差异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模式的选择。如果一个企业产品与东道国国内产品相比具有显著优势的高度差异,则该企业产品在东道国市场享有一定程度的定价权,因而其价格可以吸收高单位运输成本和高进口关税,在东道国市场上仍然保持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母国企业为规避直接到东道国投资建厂带来的风险通常选择贸易模式“走出去”;相应地,如果一个企业的产品与东道国国内产品相比不具备差异性,则该企业只能在东道国国内产品市场价格基础上进行竞争,因此其不能承受高单位运输成本和进口关税,只能通过当地生产,从而选择契约模式或对外直接投资模式“走出去”。另外,农产品通常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企业通常以具有丰富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国家为进入目标,且倾向于采取对外直接投资模式。

4.3 资源状况

企业在管理和组织能力、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生产和营销技能方面的资源越多,企业“走出去”模式的选择越多;相反,受到资源限制的企业只能通过低资源承诺的模式“走出去”,所以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是影响其选择“走出去”模式的关键因素。组织能力是一种整合各种资源的能力,强调资源承诺,企业选择的“走出去”模式应该是最能够有效转移和利用资源的模式。如果一个企业拥有的资源很难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转移,也不容易因他人效仿而丧失价值,则企业一般会选择在东道国建立全资子公司等对外直接投资模式“走出去”。另外,如果企业缺乏相应的资源,则会选择和东道国建立合资企业以获取必要的资源,或是通过贸易模式和契约模式等资源投入较低的模式“走出去”。

4.4 国际化经营经验

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经验是企业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走出去”模式的选择。如果一个企业缺乏在国际市场上的经营经验,则会给企业对外投资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企业应该限制采用对外直接投资等过多资源投入的模式“走出去”。随着企业参与国际经营的增加,国际化经营经验也会不断累积,其“走出去”模式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即由控制程度较低的贸易模式或契约模式向控制程度较高的对外直接投资模式转变。

4.5 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

一般而言,由于母国与东道国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母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业务将会面临相对本国市场更多的不确定性,即更大的风险。管理层应对风险的态度将会影响对企业“走出去”模式的选择,管理层应对风险的态度越积极则越可能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等高资源承诺高控制度的模式“走出去”;管理层应对风险的态度越消极则越可能采用贸易模式或契约模式等低资源承诺低风险的模式“走出去”。

5 西北农业企业“走出去”模式内在特性分析

5.1 分析方法:灰色局势决策理论

首先,灰色局势决策方法的原理是将各方案的各项指标转化成一定范围内无纲的效果测度,然后将同一方案中各指标的效果测度综合成一个综合效果测度,由效果测度大小来评价方案的优劣。其次,灰色局势决策是事件、对策和效果的总称。设事件集A={a1,a2,a3,…,an},对策集B={b1,b2,b3,…,bm},局势集S={sij=(ai,bj)|ai∈A,bj∈B}。其中,sij是事件与对策的二元组合,表示用第j个对策bj去处理第i个事件ai;ukij(i=1,2,3,…,n;j=1,2,3,…,m)为局势sij∈S在k目标下的效果样本值,即用某对策bj处理某事件ai相对于目标k产生的效果值,即局势sij相对于目标k(k=1,2,3,…)产生的效果样本。若t>1,即目標超于1个,属于多目标决策。最后,由于不同局势相对于各目标的效果样本具有不同的量纲,所以为消除不同目标下效果样本值量纲上的差异性以增加可比性,须将其统一量纲后再比较。效果测度就是将各个局势所产生的效果样本统一量纲后的量度。对不同目标分别采用上限效果测度、下限效果测度、适中效果测度。

(1)上限效果测度。上限效果测度适用于“越大越好”“越多越好”这一类目标,其计算公式为

(2)下限效果测度。下限效果测度适用于“越小越好”“越少越好”这一类目标,其计算公式为

(3)适中效果测度。适中效果测度描述为

式中:u0表示效果样本uij中指定的适中值。

以上效果测度满足:无量纲;rij∈[0,1];效果越理想,rij越大。

(4)决策模型确定。多目标灰色局势决策模型可用矩阵来描述。对于事件ai,可以由bj来处理,组成局势sij=(ai,bj)。若局势的效果有若干个目标,则每个对策对每个目标k的效果样本矩阵Ui为

在矩阵Ui中,ukij表示面对事件ai,对策bj相对于第k个目标的效果样本;第j行表示对策bj相对于各个目标的效果样本。

根据目标的性质选定与其相适应的效果测度转换公式,便可分别计算出各效果样本的效果测度,组成的效果测度矩阵Ri为

在矩阵Ri中,rkij表示面对事件ai,对策bj相对于第k个目标的效果测度;第j行表示对策bj相对于各个目标的效果测度。这时多目标灰色局势决策为一个综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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