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航
[摘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利益联结机制。利益分配不公对于农村牧区产业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有着很大的影响。加快建立能够确保农牧民利益的分配机制,使龙头企业、经济组织与农民之间尽快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是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所在。对通辽市如何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工作方法、联结模式、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诚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对策。
[关键词]龙头企业;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农牧业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F324[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共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我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路线已做出了新的规划与要求,而西部地区作为目前我国扶贫开发的重点,加快农村牧区摆脱贫困的步伐对于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是内蒙古东部和东北地区西部最大的交通枢纽城市,是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区的重要一环。近几年,通辽市加快构筑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取得较大进步。
1 工作方法
通辽市通过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变革,创新了联结工作方法,以政府带动的方式,引领农企利益联结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农企利益联结工作效率。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并下发了深化农企利益联结的相关文件,征求各地区的意见与建议。三是确定了主要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明确了主要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并总结梳理出一批成功典型联结企业加以推广。四是全面深入调研,组织调研小组深入重点龙头企业就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 联结模式
为稳步推进农企利益联结,通辽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五种农企联结模式。
2.1 股份合作型
引导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以双向入股的方式进行利益联结,一方面鼓励农牧民以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督企业的日常运行,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种子等要素入股农村合作社,按股分红,并辅以二次利润返还,将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分享给农牧民。
2.2 订单合同型
农牧民与龙头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农牧民按照企業要求组织生产,企业按照签订合同进行收购,既保障了农牧民农畜产品的销路,也保证了企业的货源,促进农牧民与企业互利共赢。
2.3 价格保护型
政府为农产品设立最低收购价,由当地龙头企业负责收购,在价格较低的年份缓解农牧民卖粮难的问题,保障农牧民种植的积极性。
2.4 服务协作型
以金融和技术为依托,加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优势,通过提供化肥、防疫、管理等为农牧民提供技术相关服务。利用金融优势,为农牧民扩大种养规模、增加科技投入提供抵押贷款,可由合作社管理或直接发放给农牧民。
2.5 流转聘用型
龙头企业流转农牧民手中的土地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流转出土地的农牧民作为龙头企业工人,进行农牧业生产劳动,获得土地流转费用以及工资,保障其稳定的经济收入。
3 存在问题
3.1 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弱
通辽市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加工企业仅1家,超10亿元的8家,产业领军企业较少,90%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产业层次不高,产品附加值低,抗风险能力弱,带动农牧民增收及反哺基地农户的能力不强。
3.2 资金投入不足
一方面财政扶持资金较少,缺乏足够的引导性投入。 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艰难,多数企业银行信贷抵押物不足,达不到银行授信标准。而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农畜产品资金需求量大而且时间集中,资金缺口大及贷款难问题困扰企业发展状大。
3.3 合作社运行不规范
据经管部门统计,通辽市现有3700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运行规范、联结紧密、带动农民增收效显著的不足1/5,大部分合作社在争取到项目资金后并未履行职责,没有起到紧密联结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作用。
3.4 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
全市有近50%企业与农牧民处于松散半松散状态。当遇到市场波动大时,合同订单履约率不高,诚信监管机制和违约仲裁协调机制不健全。
4 对策建议
4.1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产业延伸,带动相关企业形成上下游相连、互为客户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产品向高端方向发展。大力发展饲料加工、肉牛、蒙药以及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在精深加工与品牌打造上下功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电子商务+零售体验店+展示展销中心”等新型流通业态,放大市场效应。结合实际,推进优势产业、优势资源向园区集中集聚,搭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平台,招商引资、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4.2 加强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组织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公司+基地+标准+农牧户”发展模式,对创建示范基地突出龙头企业及新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品牌龙头企业市政府给予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奖励。建立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生产环境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推动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有序流转,发展大牧场规模化经营。建立公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服务站,完善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
4.3 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探索建立新型合作社管理模式,设立合作社试点,开展加强科技、法律、市场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提升合作社带动农牧民增收能力。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扶持奖励那些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带动农牧民增收效果显著的示范合作社。规范专业牧场和大型牧场的认定管理,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并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扶持政策。
4.4 建设诚信经营体系
建立龙头企业诚信经营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开展利益联结、守信履约、带动增收致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项目申报、企业晋级、银行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设立利益联结机制工作奖补基金,对诚实守信、联结紧密、带动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典型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引导。加强监督管理,视情况对利益联结效果不好或态度不积极的龙头企业,采取警告、降级、取消资格等手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合作社、家庭牧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诚信体系,对失信主体通过不再给予项目扶持、信贷担保等手段进行惩戒。
4.5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政银企定期协商机制和沟通机制,及时对接银企信息及信贷需求。配合新型经营主体及重点产业的发展需要,构建新型融资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针对抵押物不足、季节性资金需求量大、信贷周期短等问题,创新制定符合企业需求的新型抵押模式及金融产品,满足龙头企业农畜产品收购资金、基地建设等方面资金需求。
总体上看,通辽市在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效利益联结模式也已逐步成型,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联结度日趋紧密,联结方式呈现多样化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的效果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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