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同志遗像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沉痛宣告: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原总理,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7月22日23时1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李鹏同志1928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他出身革命家庭,幼年时父亲英勇就义,少年时期受家庭影响,主动接受革命思想,立志投身革命事业。1941年3月,他到延安参加革命工作,接受革命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解放战争时期,他响应党组织号召奔赴前线,历任晋察冀电业公司技术员,哈尔滨油脂厂协理、党支部书记。1948年9月,根据党组织安排到苏联留学。
1955年回国后,他主动要求到基层工作,历任丰满发电厂副厂长、总工程师,东北电业管理局副总工程师、调度局局长,阜新发电厂厂长。1966年至1979年,历任北京供电局党委代理书记、革委会主任,北京电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但他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进行斗争。1979年4月起,历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华北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创造性地贯彻党中央“电力要先行”战略,提出电力适度超前发展,推动我国在电站建设和电力生产、电网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杰出领导人、核电事业的重要开创者。1983年6月,李鹏同志任国务院副总理,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他分管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等工作,参与研究“七五”计划能源交通方面的发展方针,推动建立综合统一的交通运输体系和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步伐。1987年11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同月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代总理。1988年4月,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他坚决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探索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新手段和新方法,推动我国经济摆脱困境、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坚决支持下,李鹏同志旗帜鲜明,和中央政治局大多数同志一道,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稳定了国内局势,在这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作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李鹏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殚精竭虑。
1992年10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93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再次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后,他积极支持、宣传和贯彻邓小平同志改革开放的思想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在党中央领导下主持制定“九五”计划,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大项目,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7年9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又一次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1998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到中央工作后,李鹏同志兼任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央专委会主任、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组长、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在科技、教育、环保、外交和国防工业等领域倾注了大量心血。他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和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提高了国家整体科技实力,为改革开放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人才。他强化环境管理,在实践中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步”“三统一”战略方针,为初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作出重要贡献。他坚决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旗帜,组织、参与大量卓有成效的双边、多边外交活动,为开创全方位外交新格局作出重要贡献。他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参与领导香港、澳门回归各项工作。他在三峡工程科学民主决策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支持推动我国载人航天事业发展。李鹏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开创者、忠实践行者、积极推动者。他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统筹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价格体制、外贸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稳定农村政策,支持经济特区发展,平稳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20世纪末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李鹏同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导者。他担任宪法修改小组组长主持起草宪法修正案草案并经全国人大通过,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重要作用等内容,任期内审议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决定草案百余件,推动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李鹏同志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饱含深情,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十分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冷暖。
2003年3月,李鹏同志不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职务。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以后,他坚决拥护和支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拥护和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定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李鹏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李鹏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