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映辉
在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数字经济作为重要引擎,将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大推动力。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需要亟待完善数字经济治理监管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人才供给能力、缩小区域和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差距。
世界经济正在逐步向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前信息化浪潮下催生出的新经济形态。近些年来,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数字经济战略举措,加快推动本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我国数字经济基础也在保持快速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沿产业链向前端深化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落地领域不断扩展,数字公共服务实现爆发式增长,数字经济软硬件支撑环境不断改善。在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数字经济作为重要引擎,将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大推动力。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势头,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根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18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数据,我国数字经济指数达到0.718,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在“宽带中国”战略和《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推动下,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网络能力持续提升。我国网民数量、网络零售交易额、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规模均居全球首位,信息产业规模优势显著。
数字经济占比与贡献“双高”,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已渗透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成效凸显。近年来,数字经济在我国GDP中的占比不断提升,赛迪顾问发布的《2018中国数字经济产业白皮书暨投资价值百强榜》显示,1996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约2500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5%;到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约26.8万亿元,增速19.6%,占GDP比重达到了32.9%。同时,随着我国网络信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通过与实体经济融合,带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融合型数字经济快速增长,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近年来,我国传统产业信息化融合升级的需求愈发强烈,融合型数字经济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在数字经济总量中占比高达76.2%。随着数字经济与传统领域进一步的深度融合,交通、餐饮、住宿、家政等服务加速线上转移,网络约车、共享单车、智能汽车、网络订餐、分时租赁、网络众筹、房屋短租、互联网医疗等创新应用快速发展。在制造业领域,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日渐丰富,体验式消费、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创新活跃。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快速发展,聚集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线上“双创”平台初具规模。
数字经济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制度环境不断改善。2018年,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大量出台,进一步破除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活力。2018年1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要求试点地区着力提供开放数据质量、促进社会化利用、探索建立制度规范。201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着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和虚假宣传、商业诽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并着力完善信用体系。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从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型就业机会、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多条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发展数字经济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经济治理监管机制亟待完善。数字经济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利益格局,作为流量入口的平台经济体逐步形成新的垄断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此外,传统企业的互联网转型难、网络虚假不良信息泛滥、个人隐私面临非法侵害、网络安全面临新挑战等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我国数字经济的演进变化,数字经济市场监管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仍相对滞后,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尚显不足,互联网平台作为企业行为社会责任感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于数字经济活动中的潜在威胁与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数字经济的监管与治理机制亟待完善。
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环境仍需优化。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引导下,各地众创空间、双创平台大量涌现。然而,双创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尚未明确,在政策性优惠补贴的驱动下,众创空间、双创平台运营者鱼龙混杂,服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运营者缺乏创业服务经验、相关行业资源和资本支持,无法对创业者进行应有的服务支持。专业性不足、服务同质化等问题降低了众创空间、双创平台的价值,减少了中小初创企业的创业机会,同时,也削弱了创业者的创业热情。
数字经济人才供给能力有待提高。我国在新兴信息技术教育上起步较晚,加之数字经济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人才成为市场上的稀缺资源,高端人才供给缺口较大。同时,我国人口众多,劳动者数字技能相對较弱。在数字经济与各行业的快速融合发展的形势下,数字经济对劳动者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就业岗位和需求发生着剧烈变革,劳动者就业转换压力不断加大,亟需全面加强数字技能的学校教育和社会职业培训能力,提高数字经济人才的供给能力。
数字经济区域、行业发展差距日益凸显。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会带来根本性、全局性的催化效果,显著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生产效率和发展速度。因此,率先发展数字经济的区域、行业优先完成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区域、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先发优势将持续带动基础设施升级,不断增强产业创新造血能力,发展脚步明显加快,与落后地区的差距日益突出。
政策建议
制定数字经济关键规则。研究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跨境、交易以及数字版权、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关键规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数字经济领域“规则空白”区域的立法,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推动数字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加快推进数据资源、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等领域的立法工作,维护国家数据主权。
构建数字经济创新体系。网络信息技术是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通过搭建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将数字经济领域自下而上的万众创新与自上而下的国家顶层发展规划相结合,打造适应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创新体系,进一步带动各领域更快更好发展。
培育平台、数据驱动型企业。数字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最核心的要素是数据。数据的开放化、产业组织的平台化已成为产业演进升级新趋势。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培育平台、数据驱动型企业兼具数据集成、资源整合、组织变革等功能,促进数据和技术的快速流通,保障数字经济的高效发展。打造全球领导型企业,用龙头企业实现产业的全球突破和引领。搭建平台,促进数据共享、知识分享和流动,建立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
壮大普惠型数字经济新形态。加强我国各地区、各行业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夯实物联网基础设施升级,加快融合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云计算服务的普及,继续扩大“在线”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全民数字技能培训,缩小劳动者之间的“数字鸿沟”。
加强数字经济治理。从制度、技术、资源、平台等多方面发力,加强数据经济监管,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加强个人隐私和消费者数据保护,进一步加大对个人隐私泄露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相关网络犯罪的违法成本。积极开发增强信任的技术,加强对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交易、流通、使用等过程中数据保护技术研究,提升消费者对数字应用的信任度。加强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对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开发、建设和运维过程中数据安全全链条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保障不出现环节短板。强化平台企业与政府、用户、媒体、公众等的协同治理,大型网络平台应在规范化经营、合法性运作、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