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倩
摘要: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的同时提出了关于社会发展形态的两大图式—— “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在评述“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的基础上,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这两种社会形态理论是相联系的、相统一的,在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上是相融合的,认为其相对立或相否定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发展形态;两大图式;关系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08-0032-03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形态的两大图式,即“社会发展三形态”与“社会发展五形态”,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在早期理论研究中,大部分学者侧重于“五形态论”,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重新看待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将此理论与当代社会的转型、以人为本等社会问题进行关联性研究,掀起了“社会发展三形态”的研究热潮。实际上,学术界对“社会发展五形态”也时有质疑之声,如中国人民大学段忠桥教授就认为“五种社会形态”是后人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读;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季正矩主任也认为“五形态说”在马克思那里找不到确凿的文本依据作为支撑,在世界范围内没有得到大规模的实现。
以赵家祥、奚兆永为代表的专家学者对此持有不同的态度。北京大学赵家祥教授认为,“五大社会形态”理论与客观现实相契合,马克思、恩格斯的代表性著作中也都存在着“五大社会形态”的观点。南京大学奚兆永教授认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切合人类社会历史演进,是一个具有完整框架的理论系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面对这些学术争论,要理清社会发展“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的关系,探讨“五形态”是否符合人类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的问题,就要从马克思的历史语境与经典著作中探讨这两个社会发展的图式及其相互关系。
一、社会发展三形态论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三种形态:“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1]107马克思按照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三个依次演进的社会形态。从表面上看,马克思社会发展“三形态论”的划分标准为人的发展状态,即个体之间建立社会联系的形式以及个人对于社会环境的控制程度和自由度,而实际上对于社会历史形态的划分必须结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容。
在人的依赖关系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个人的能力还很弱小,独立性很低,个人只有依附于血缘或者军事共同体才能够生存。马克思也说过:“无论我们怎样判断中世纪人们在相互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2]95当时人们主要依靠手工工具从事农业生产,人与人之间是独立的个体,只有相互依赖结成一定规模的共同体,才能在孤立的地点和狭小的空间下生存下去。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者的个人需要而不是为了产品交换,社会生产基本上以自给自足为主。随着生产力水平及其发展状态的不断提高,自然经济也在慢慢瓦解,并逐步发展为商品经济。
在物的依赖关系中,商品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目的不同,获得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商品经济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个人需要日趋多样化、个人生产日趋单一性,单个人不可能生产出自己需要的全部生活产品,人们要想生存下去就不得不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他人的劳动。“由于劳动及其产品是以交换的形式进入人們的生活,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确立起立。”[3]211但是实质上,在商品交换中形成的物质关系,不过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而已。马克思认为:“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1]106在商品经济下,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成为人人追逐的目标,本来是人创造的货币理应受到人的支配,但是现在货币反过来控制了人,人都成为金钱的奴隶,人的价值、尊严、地位完全由人的财产所支配,人与人的关系更是由金钱来衡量,资本主义社会完全变成了一个异化的社会。
在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社会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对立已经消除,社会关系中的异化状态也不复存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4]100。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人力基本从直接的生产过程退出,劳动时间不再是衡量社会财富的标准,社会生产的目的变成了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服务。
二、社会发展五形态论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胞胎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4]413列宁在《论国家》中将马克思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归纳为:“世界各国所有人类社会数千年来的发展,都像我们表明了它如下的一般规律、常规和次序:起初是无阶级的社会——父权制原始社会……在历史上继这种形式之后的是另一种形式,即农奴制。在大多数国家里,奴隶制发展成了农奴制……后来,在农奴制社会内……产生了一个新的阶级,即资本家阶级……到世界上再没有剥削的可能,这就是我们共产党的观点。”[4]413列宁更为详细地讨论了人类社会从父权制原始社会到奴隶占有制社会、农奴制社会、资本权力社会、没有国家没有剥削的社会的发展过程,可以作为五种社会形态比较明确的表述。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把人类社会发展阶段正式概括为五种基本类型,即“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
针对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种社会形态的观点,一部分学者提出了质疑。其中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五形态论”缺乏文本依据,马克思本人从未提出过五形态的社会发展理论,而把五形态作为社会历史依次更迭观点的是斯大林,对于“五形态说”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只是后人的主观臆断。笔者认为,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依据可以看出,马克思把社会发展过程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也提到“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因此,“马克思本人未提出过五种形态理论”这种观点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将马克思五形态理论雏形及其演进从马克思的整体思想中割裂开来。纵然马克思的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一定的不足,但是整体来说都是在五形态的框架内不断发展和完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五形态论”只是适用于西欧各国,并不是世界上一切国家和民族都遵循的普遍规律,并举出俄国等东方国家作为现实实例。笔者认为,现实实例与五形态说作为普遍规则并行不悖。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对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图景进行了勾勒,它舍弃了具体社会形态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说明其一般性的规律,五种形态是就人类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进程而言的,并非每一民族和国家都必须按照这个进程演绎社会历史的发展。尽管对于某一民族而言,社会发展的形态可以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人类社会总体而言,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迭具有普遍的必然性。那些批判者的观点只看到了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的特殊性从而得出结论,认为五种社会形态不适用于世界一切国家和民族,它没有从人类社会整体的视角审视五种社会形态。所以对于“五形态论”的批判观点是不成立的,而要对“五形态论”进行深入分析,还要探究它与“三形态论”的关系。
三、社会发展“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的关系
马克思把社会发展形态的演进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和五个阶段,即“三形态”和“五形态”。“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的关系也是学术界讨论的重要课题,学者对此各有各的看法。刘启良认为:“‘五形态理论并不是由马克思提出来的……因此,我们不能够把‘五形态说强加到马克思名下。”[5]106有些学者认为“三形态”理论才真正体现马克思的历史发展观,因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国家沿着五阶段发展的非常少,还存在着跨越的现象。要对“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有清楚的理解和客观的评价,就需要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是相联系的
从文本学研究的角度来看,“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是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体现在《1857—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的关系之中。
马克思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就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计划写一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鸿篇巨著。而后从四十年代末欧洲革命爆发到五十年代革命失败,马克思重回书房大量阅读经济学著作,研究革命失败的原因,《手稿》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在马克思那里,这是为预想的鸿篇巨著所准备的材料,事实证明,《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有关内容的确是以《手稿》为基础,例如其中有关资本、货币以及商品流通的部分内容,在《手稿》中也有所提及。而《序言》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提纲挈领之作,必然与《手稿》有着密切的关联。另外,《手稿》之中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部分与《序言》中关于社会形态演进的内容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从文本分析的这个意义上来说,《序言》是《手稿》的总结,这是无可非议的。因此“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并不是完全的割裂关系。
(二)“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是相统一的
“三形态论”与“五形态论”是相统一的,这是从人类发展一般规律角度着手的。无论是“三形态”的交替进行还是“五形态”的依次演进,就像《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及其历史命运》一书中曾指出的:“它们是马克思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根据不同需要,对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在不同民族和国家表现的多样性、丰富性的具体阐发。”[6]180马克思将人类社会置于成熟且典型的社会发展形式之上,放在“世界历史”的范围内,研讨人类社会历史的一般规律。
“三形态论”从人的发展维度论证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反映了社会发展从第一种社会形态到第三种社會形态的发展进程,这三大社会形态与人的发展阶段相协调,是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超越的发展规律。相比较而言,“五形态论”是从物质生产方式的维度论证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不同社会结构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了社会的性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性质的变化,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因此“五形态论”也解释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另外,就“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这两种社会演进规律的相互关系而言,“三形态”的第一阶段,即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者自然经济社会,包括“五形态”的前三个阶段,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三种社会形态;物的依赖性社会或者商品经济社会,指的是“五形态”的第四个阶段资本主义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者产品经济社会,指的是最后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理解就可以把“三形态”和“五形态”统一起来,共同置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虽然两种社会形态理论都揭示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五形态论”是马克思从更具体更深入的意义上,直接进入具体的所有制关系中把握历史发展的细节,挖掘总结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可见,将“三形态论”和“五形态论”相对立或相否定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这两种社会形态理论在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上是相融合的。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郑忆石.马克思的哲学轨迹[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5]刘启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M].学林出版社,1994.
[6]商逾.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及其历史命运[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