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毓
党的十九大浓墨重彩描绘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句话20个字,是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设定的新的战略目标,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式意义,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自2011年国务院及银监会鼓励金融机构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以来,已经有1616家村镇银行在中国广袤农村开花结果,为乡村经济建设提供新鲜血液,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更为村镇银行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战略发展期。
一、村镇银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排头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说到底就是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衡量的标准就是看“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核心就是农村经济活起来,关键就是金融支持。就是要广辟来源、多措并举,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配置公共资源优先向“三农”倾斜。聚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广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效,开发多元化、特色化的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点问题,提升三农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无论是“产业兴旺”还是“生态宜居”,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始终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主线。村镇银行经过八年的磨练,已经与广大乡村结下不解之缘,深深扎根农村,与其不可分割。村镇银行从组建初期就是定位三农和农村金融服务,是乡村振兴的新鲜血液,既没有农村信用社的包袱和诟病,又拥有主发起行强大支持和地方股东的贴身支持,可以说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
二、如何发挥村镇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的排头兵作用
(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行动,促进产业兴旺。一要围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产业化和企业化水平;优先支持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和智慧农业,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现代种业、生态循环农业、水产养殖、绿色畜牧业、农机装备产业信贷投放,助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二要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探索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专项信贷产品和服务方案,支持茶叶、花卉苗木、中药材、食用菌、竹木等特色农业产业,助力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三要围绕产业兴村,创新抵质押贷款产品,探索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等动产融资,加强对乡村特色产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仓储物流业和农村新興产业,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支持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探索农林果蔬融合发展、开展科技创新的农业经营户。支持农业与旅游观光、现代民宿、运动休闲、养生养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四要围绕培育提升新型农业主体,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主体的信贷支持,探索开展“核心企业+合作社+农户”“核心企业+村级组织+农户”等服务方式,助力农业规模化生产。如对接适度规模经营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产业带头人,提供切实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杠杆效应,对列入财政资金支持的“新农人”“新农创”“新农主”,给予专项贷款支持。
(二)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生态宜居。一要围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等业务,支持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防洪排涝工程、基础通信网络建设、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等重大项目。二要围绕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对废弃矿山治理、农村污染治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渔场修复振兴等绿色生产方式的信贷投放。三要围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对乡村危旧房改造、新房建造、乡村振兴精品村、A级景区村、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庭院、美丽风景线创建的支持力度,推广乡村旅游贷、民宿贷等特色产品,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着力探索提供综合性的美丽乡村建设金融支持方案。
(三)服务乡村文化兴盛行动,促进乡风文明。一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道德模范评选评议活动等有机衔接,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做好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认定,推进银村合作、整村授信。二要加强信用评级结果应用,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合理掌握贷款额度、抵押担保门槛、利率优惠等要素条件,设计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好家风贷”“党员先锋贷”等特色产品,鼓励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三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信息共享,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用好乡规民约、乡风评议等载体,探索人品信用“一票否决制”,助力农村诚信建设。四要借助农村文化礼堂主阵地,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教育,做好信贷产品和服务收费项目公示,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的金融知识普及与宣传,多形式、多渠道送金融知识下乡进村,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服务“三治结合”提升行动,促进治理有效。一要大力支持“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加快推进与农合联的深度协作和有机衔接,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支持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及信用合作,助力农合联成为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二要继续推广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和村级互助担保模式,依托农村党政群众组织,积极融入并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要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银共建,协助村级组织做好农村闲置房产、村级留用地等存量资产的盘活和开发利用,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新乡贤、乡土人才、技能人才等返乡下乡就业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各类人才向农业农村集聚,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对财政申报立项的村级集体综合改革项目,发放专项贷款,有效解决村级集体项目启动资金不足的难题,进一步增强其“造血”功能。
(五)服务富民惠民行动,促进生活富裕。一要合理降低三农贷款准入门槛,向资产规模小、授信额度低、融资能力弱的涉农小微企业倾斜信贷资源,推广创客贷、电商贷、养老贷、助学贷、安居贷等信贷产品,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要主动对接农村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重点支持能够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和项目,促進农民增收致富。三要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农村产权融资试点增量扩面,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农机具抵押、订单质押等新型抵质押贷款,支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四要深化扶贫金融,聚焦低收入人群、农村及偏远地区,深入实施“两扶一增”计划,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立足本地优势产业和政府重点扶贫项目,精准发放产业扶贫贷款;稳妥发放光伏贷款和扶贫搬迁贷款,带动低收入农户全面奔小康。
三、“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的政策保障
(一)坚守机构定位,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力。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做好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结合自身机构定位和特色优势,深入推进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政策性银行要发挥政策性业务优势,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大中型银行辖内分支机构要加快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落地见效,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辖内分支机构要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合理下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流程:城商行要探索建立三农金融服务专门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和城乡居民;农商行和村镇银行要坚守支农支小战略定位,发挥好支持乡村振兴主力军的作用。央行应该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力度,放宽对村镇银行等农村银行合意贷款等限制。
(二)加大资源投入,夯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基础。一要巩固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丰富网点、电子机具、便民服务站等渠道服务内容,推广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社交平台等电子服务渠道,实现“基础服务不出门、综合服务送上门”。二要加强三农金融人力资源配置,推进“微贷”技术和运用,深入开展“走千访万”工程,实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和授信服务全覆盖。三要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金融科技,深化数据上云、移动办贷、自助办贷、模型审批、系统风控等运用,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四要单列信贷计划,增加信贷供给,用足支农再贷款、专项信贷规模等优惠政策,有序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等试点业务。五是村镇银行要坚持县域法人机构定位,落实“同业业务不出省、贷款业务不跨县”等政策要求,将资金更多地引流回本地、留守在当地,更多地从金融市场和大客户引流回三农、小微等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六是稳健投资地方政府发行的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三)明确考核目标,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监管引领。一是银保监部门要督促辖内银行保险业机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完成涉农贷款、扶贫贷款、民生保障保险等工作的考核要求,实现三农金融“降门槛、降风险、降成本”。二是督促抓紧制定和完善涉农金融、扶贫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激发基层信贷人员积极性。三是定期开展监测通报,加强正向激励和督促引导,及时总结上报良好经验做法,促进交流推广。
(四)加强外部联动,营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良好环境。一是银保监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化与政府部门、基层党群组织沟通联动,在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风险分担及损失补偿机制、农村产权登记备案及流转交易平台、贷款管理等方面形成合力。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政府信保基金、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村级互助担保组织、保险公司等开展对接,助推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金融的可获得性。
(五)规范开展业务,切实防范乡村金融风险。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涉农信贷全面风险管理,落实授信准入、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防止“户贷企用”“冒名贷款”,防范过度融资,有效控制信用风险。二是银监部门要高度关注三农、扶贫领域信贷服务质量,重点整治人为掩盖涉农贷款风险、侵害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变相提高三农融资成本等问题,防范业务异化风险;协助配合地方政府遏制农村地区集资诈骗等非法经营行为蔓延势头,净化乡村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