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彪佳的戏曲审美及戏曲活动研究

2019-08-27 07:27邓雯超
北方文学 2019年23期

邓雯超

摘要:祁彪佳的《祁忠敏公日记》中记录了大量观剧资料,这些资料向后人展示了晚明江南地区戏曲演出的盛状。结合日记,跟《远山堂曲品》《远山堂剧品》,分析《曲品》中关于“妙品”的定义,以及剧目,同时分析晚明戏曲的表演特点。

关键词:《远山堂曲品》;妙品;戏曲活动

祁彪佳(1602-1645),字虎子,一字幼文,号世培,别号远山堂主人,寓山居士。著有《远山堂诗集》《救荒全书》散文集《寓山注》《越中园亭记》《远山堂曲品》《远山堂剧品》《祁忠敏公日记》等,所作传奇有《全节记》《玉节记》两种,今均不存。

一、戏曲分类

《远山堂曲品》正文收录剧目四百三十六种,另《雅曲残稿》三十一种,共收录传奇作品四百六十六部,几乎囊括了明代文人戏曲作品。《远山堂剧品》收录明人杂剧二百四十二种。这二品是戏曲理论批评史上的重要著作,其中所录的明代传奇、杂剧共七百零九种,比吕天成《曲品》、姚《今乐考证》、王国维《曲录》所载多出二百九十一种。

对比《祁忠敏公日记》中可以发现,祁彪佳的看戏记载,始于崇祯五年壬申四月十六日,“赴黄王屋席,同观韦南康剧。”终于顺治二年乙酉(1645年),四月二十日,祁彪佳家“还戏愿,观《衣珠记》,闻南都以左良玉退兵戒严……午后与游寓山,仍归家观《绣佛阁记》”祁彪佳去世前十五年的日记记载了祁彪佳观看戏曲的缘由、地点、剧目、次数、戏曲种类,甚至是表演形式。记载确切戏曲名目的戏曲表演有106部作品,这些戏曲作品中,四十八部被收录在《远山堂曲品》中,一部被收录在《远山堂剧品》中,其余五十七部未曾收录。

根据《祁忠敏公日记》记载,祁彪佳所看戏曲剧目一部分归于《远山堂曲品》:妙品:《琵琶记》《牡丹亭》《南柯记》;逸品:《西楼记》《蕉帕记》《花筳赚》《狮吼记》;艳品:《紫钗记》《玉合记》;能品:《双红剧》《异梦记》《宝剑记》《百花记》《檀扇记》《红拂记》《五福记》《八义记》《石榴花记》《合纱记》《灌园记》《唾红记》《弄珠楼记》《梦磊记》《鹣钗记》《百顺记》《红梅记》《双串记》《牧羊记》《水浒记》《红丝记》《金雀记》《寻亲记》《双忠记》《莺钗记》《红叶记》《钗钏记》《红梨花记》;具品:《千祥记》《望云记》《五桂记》;杂调:《麒麟记》;雅品残稿:《明珠记》《连环计》《桃符记》《绣襦记》《李丹记》《千金记》《霞笺记》。另外还有作品归属于《远山堂剧品》:逸品:《一文钱》

从祁彪佳日记所记载的剧目,近半数是当代作家进行剧本创作,在舞台上搬演,可见晚明戏曲舞台上的曲目特点:文人所创作的优秀剧目都被搬上了舞台;前朝优秀剧目在舞台上依然占据边壁江山;民间戏曲在舞台上也大量存在。祁彪佳的观剧记录中,名列《能品》的剧目数量最多,达到二十八部,同时对比《远山堂曲品》中《能品》达到二百一十七中,这也体现了明代戏曲舞台的审美特点,虽然有汤显祖、高则诚等优秀的戏曲作家,但是大量天分一般的戏曲作家所创作的戏曲作品活跃在戏曲舞台上,正是这些作品的大量出现,才形成了明代繁荣的戏曲市场。

对祁彪佳日记中所记载的剧目进行归类的时候,就要探讨《远山堂曲品》的分类标准。祁彪佳在《远山堂曲品》的《曲品叙》中言“见吕郁蓝《曲品》而会心焉。欲囋评于其末,惧续貂也,乃更为之,分为六品;不及品者,则以杂调黜焉。”基本决定了《远山堂曲品》的体例,分为了妙品、雅品、逸品、艳品、能品、具品,以及杂调。

《远山堂曲品》的第一品类是“妙品”,但是“妙品”现已全佚,在《曲品凡例》中记载:“汤清远他作入‘妙,《紫钗》独以‘艳称。”“高则诚之《琵琶记》列‘妙”可知,汤显祖的《牡丹亭》《邯郸记》《南柯记》,高则诚的《琵琶记》应该在“妙品”中。其余妙品还有哪些作品,尚不可考。

除了妙品不确定以外,还有两部作品的位置仍存疑。即北杂剧《西厢记》和《西游记》,《曲品凡例》中记载“品中皆南词,而《西厢》、《西游》、《凌云》三北曲何以入品?盖以全记故也。全记皆入品,无论南北也。”祁彪佳在《远山堂曲品》的开篇《曲品凡例》中特别说明,《曲品》只记录南曲传奇,但是《西厢记》《西游记》《凌云记》三部北曲例外,收入到《曲品》中,概因三剧为“全记体”。

《凌云记》收录于《远山堂曲品·能品》作者韩上桂,“曲藻云:北字多而调促,促处见筋;南字少而调缓,缓处见眼。北则辞情多而声情少,南则辞情少而声情多。故自南辞易谐于耳,而北音亡矣。天游子力返于古,为司马长卿作北曲,词不易宫,宫不易词,入明以来,仅见于此。但其为词有无杂处,而流利觉少;且一折中用两人唱,亦非旧式。”祁彪佳认为北曲长于故事情节,南曲长于曲律旋律。进入明代以后,北曲的艺术水平并未有长足的发展,严格恪守格律,《凌云记》仍被收录到《能品》中。

《远山堂曲品·能品》中收录南《西厢记》,李日华作。“观其中不涉实甫处,亦尽自堪造撰,何必割裂北词,致受生吞活剥之诮耶?然此实崔时佩笔,李第较增之。人知李之窃王,不知李之窃崔也。”由此可见,祁彪佳对李日华改编南西厢的艺术进行了批评,认为不及王实甫的《西厢记》的艺术水平。文辞之中表露对王实甫《西厢记》的推崇,北《西厢》的品级应该高于南《西厢》的能品。

《远山堂曲品·具品》中收录南《西游记》,陈龙光作。“将一部西游记,板煞填谱,不能无其所有,简其所凡,只由才思庸浅故也。”这部西游记的评价,说明祁彪佳欣赏北《西游记》,认为南《西游记》艺术水平一般。

《远山堂曲品》中“逸品”“艳品”两品内容完整,“妙品”全部俟失,“雅品残缺”。可见北《西厢记》北《西游记》的品级应该在“妙品”“雅品”之中。

《祁彪佳“六品”说疏义》一文中认为《西游》《西厢》二剧属于“妙品”,但《西游》《西厢》所属何品,仍然值得探讨。孟称舜评价吴昌龄所作的《西游记》“吴昌龄尝拟作《西厢记》,会王实甫《西厢》成,见之,知不能胜,乃作《西游记》敌之,幽艳恢奇,该博玄隽,遂与王扬镳分路。”这一段评论从艺术手法上赞扬了《西游记》,但是以此認定二剧居于妙品,着实不妥。

通过对这些剧目的归类分析,晚明戏曲舞台的表演剧目得到了基本呈现。特别是《远山堂曲品·杂调》一部分,记录了四十六种“杂调”,堪称首创。说明当时民间戏曲的地位不容忽视,虽然士大夫与文人阶层鄙视民间戏曲,一般认为民间戏曲内容滑稽,艺术手法粗俗,没有什么艺术之美。但是他们无法回避民间戏曲的日常演出和市场占有量,特别是在庙会、村头、集会等大量劳动人民聚集之处,这些戏曲都被大量搬演上舞台。从民间戏曲的内容来看“阳春调寡,巴人之和者众”(《曲品·叙》),虽然祁彪佳认为民间戏曲的内容极为粗鲁,正如他对《麒麟记》的评价“搬尽一部《论语》,乃益其恶俗鄙俚。侮圣者非法,此真词坛之罪人也”一样,但是他自己也承认,民间戏曲的受众广泛,在对《劝善》的点评中他提出“全不知音调,第效乞食瞽儿沿门叫唱耳。无奈愚民佞佛,凡百有九折,以三日夜演之,轰动村社。”在祁彪佳眼中看来,虽然剧本内容低俗,但是一旦搬演,却能得到观众的认可,轰动整个村社。如《韩朋即十义》中就剧本的演出进行点评“惟父子相认一出,弋优演之,能令观者出涕。”可见祁彪佳也无法忽视民间戏曲的演出水平,底层戏班的演出中,仍然有能够打动观众的表演。底层劳动人民在欣赏戏曲的时候,囿于阶级局限性,不可能像文人士大夫阶层一样,豢养家班,有专门的演员团体,互相品评剧本,欣赏戏曲。底层劳动人民更多的是随意欣赏,而这些演出的团体,多是专业昆班,专事演出,以此为业。

二、参与形式

祁彪佳作为晚明文人士大夫中对戏曲颇有研究,但是通过他日记中记载可以发现,戏曲多次遭到官方禁止如有记载的“崇祯十三年庚辰(1640年)闰正月十九日,闻道台严禁优伶,甚为风俗之喜。”“崇祯十五壬午(1642年),二月初五日,祁彪佳妻曾于病中许戏愿。祁彪佳以道台之禁乃就岳父家演戏,令二子送神入城。”“四月十八日,以其方有厉禁不用优人,即宴品亦极俭。”有清晰记载的是这三条,体现了封建正统文人对戏曲的态度,多认为戏曲败坏社会风气,所以官员在任期间,以禁止戏曲表演为荣。同时作为封建士大夫阶层的祁彪佳,对这一禁令也持支持太多。虽然统治者严厉控制戏曲的表演,但是文人士大夫之间,互相应酬之时,仍会大量观看戏曲,最鲜明的证据即祁彪佳日记中所涉及到的观剧经历,除了极少部分是跟家人一起观看,绝大部分都是跟朋友应酬应和,甚至在朋友府邸请家班扮演。

明代的昆曲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不仅有体系完备的文人士大夫所经营的家班,民间有着丰富的演戏资源,人们可以看到大量的戏曲演出活动。祁彪佳的日记中记载了大量观看傀儡戏、小戏、杂剧等活动。这些戏曲活动丰富了明代人民的娱乐。

如:崇祯五年壬申(1632年),七月十九日,祁彪佳观小戏,称“技皆绝,神为之解”八月初六日,至韩中贵家,汪石臣在观走解之戏,祁彪佳小憩于此。八月十三日,祁彪佳至朱佩南席,与林栩庵观戏数折而归。十二月二十三日,祁彪佳观杂戏。十二月二十四日,祁彪佳于四川会馆观杂戏。十二月二十五日,祁彪佳观杂戏,又观《马陵道》剧。

如:崇祯六年癸酉(1633年),正月十七日,祁彪佳观傀儡戏。

如: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年),十月二十日,祁彪佳观演杂戏,尽优人之所长,倪鸿宝、张宗子、董天孙、张介子、张毅儒等来。十二月初二日,凡七十余人,演戏,尽欢而散。

如:崇祯十七年甲申(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十五日,“有村中人来演杂剧为乐,翁艾弟及诸灿理皆出观灯”。

这些记录中,记录了祁彪佳跟友人在村中、在庙会、在会馆等观看杂剧、小戏、傀儡戏等戏曲活动。有的杂剧表演栩栩如生,得到了祁彪佳的赞赏,同时向读者展现了明代底层人民的观剧、演剧生涯。

除了观赏戏曲之外,祁彪佳家人互相演戏娱乐,有时候甚至是朋友一起客串演出,这些与戏曲相关的娱乐活动也被祁彪佳记录在自己的日记之中。

如:崇祯八年乙亥(1635年),八月十一日,祁彪佳观止祥兄于灯下作鬼戏,赞其“眉面生动,亦一奇也。”

如:崇祯十七年甲申(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十三日,祁彪佳“觀止祥兄小优演戏,诸友亦演数出”。正月二十五日,祁彪佳请王云帕、潘鸣歧、潘完宁小酌,“清唱罢,令止祥兄之小优演戏乃别。”

通过这两条记录,可见祁彪佳的家族对戏曲活动有着极大的热情,作为文人士大夫,自己能够搬演、清唱戏曲,而且还有不俗的舞台表演水平。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晚明时期,江南地区文人对戏曲活动的热衷。

纵观祁彪佳日记中关于戏曲的记载,另外两条不容忽视,是关于演员买卖的记录,在中国封建社会,演员的地位极为低下,可以自由买卖。在这两条中,记载了祁彪佳跟他的朋友关于买演员的行动。

如:崇祯五年壬申(1632年)正月初八,子木疑予有买青衣之兴,戏以五律赠之,予复和,示蓄婢非予意也。正月二十三日,李子木盛述青衣可怜之状,令人肠断。二月初六,劝说李子木“因劝其买一青衣,不妨游戏为之,何苦令春光笑人寂寂。”

祁彪佳的日记中还记录了与戏曲活动相关的活动,即戏曲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比如大量出现的关于家班组织演戏的原因有如下几点:首先是敬神,

如,崇祯八年乙亥(1635年)九月初一日,祁彪佳祀神,演《绣龙记》。

如,崇祯九年丙子(1636年)五月十三日,午后祭关神,演戏。

如,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年),二月十九日,午后以大士诞辰,老母演戏。三月初二日,是日诸匠作演戏奉神。

如,崇祯十七年甲申(顺治元年1644年)二月二十四日,祁彪佳奉关神及金龙神还戏愿,演《莺钗》《绣糯》二记。二月二十五日,又演《连环》《浣纱》二记奉关圣及金龙神。

其次是敬长者,主要为长者做寿。每一年祁彪佳都为母亲做寿,做寿时不仅当天有演戏活动,甚至前后几天,都会有相应的戏曲演出活动。

如崇祯八年乙亥(1635年)八月十九日,为祁彪佳母亲诞日,观《鹊桥记》。八月二十日,王金如郑九华相继至,祝祁母寿,并观《龙珠记》。

最后一类是还愿。祁彪佳的还愿多是为妻子商景兰的健康而组织演戏。在日记中记载商景兰多次生育,身体健康不尽如人意。顺治二年乙酉(1645年)正月十九日,祁彪佳自后村庙至梅墅,谒土谷神,为内子许酬戏筵。

纵观祁彪佳的日记,其记载的丰富多样的戏曲表演,展示了晚明戏曲的生态,结合文人士大夫的评论,确定了戏曲的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