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娇 李光阳
【摘要】进入21世纪后中国互联网飞速发展,更多的人开始接触互联网,人们开始在网络世界里相互交谈相互分享。由于互联网监管力度不到位,如今的互联网到处充斥着舆论压力及网络语言暴力。本文简单分析网络舆论压力及语言暴力产生的原因、现状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輿论压力 语言暴力 网络监管
一、网络舆论压力及语言暴力产生的阶层原因
2018年8月2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8.02亿人,2018上半年新增网民数量为2968万人,与2017年相比增长3.8%,互联网普及率为57.7%。在手机网民方面,截止2018年6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7.88亿人,2018上半年新增手机网民数量为3509万人,与2017年相比增长4.7%。值得一提的是,在手机网民占网民数量的比重持续攀升,2018年占比已高达98.3%。目前,中国网民主要以青少年、青年和中年群体为主。截止2018上半年,10-39群体占整体网民规模的70.8%,其中20-29岁占比最高,占比为27.9%,其次为30-39岁群体,占比为24.7%,其后为10-19岁群体,占比为18.2%。截止2018年6月,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网民占比分别为37.7和25.1%,大专、本科及以上教育的网民占比分别为10.0%和10.6%。从以上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网民的数量是庞大的,但从人群及年龄分布我们能发现一些问题。未成年网民总占比接近五分之一,并且接近五分之三的网民学历都不是很高,具有高学历的网民数量仅有五分之一。
二、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网络舆论暴力有通过网络公布他人信息和隐私的特点,当事人在网络舆论暴力事件中往往隐私权被侵犯,还有的受害者被诽谤,名誉被破坏。而中国法律中仅有宪法和民法对隐私权和名誉权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些法律都只笼统的指出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不受侵犯,但是没有具体提出何种行为是对公民相关权利的侵犯,也没有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出处罚的标准。更不用说是规定网络舆论暴力中网民的行为是否违法,该受何种处罚。
舆论引导机制还未建立。因为互联网的产生,网民在互联网的环境中得到了巨大的言论空间,使得自己的意见、观点可以得到地方表达。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言论自由要在符合法律、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进行。在这些网络言论形成网络舆论的过程中,则会出先一个或者多个“意见领袖”来把其他网民的零散的观点归纳集中起来,并获得众多的网民支持、追随。从而集中起来的观点成为网络舆论,而“意见领袖”则实际上引导了网络舆论的走向。引导的好,网络舆论可以正确的表达网民们的意愿,可以成为社会正能量,引导的不好,则可能形成网络舆论暴力。
舆论监管体系仍不完善。联网是一个巨大的虚拟社区,里面的结构复杂,信息量庞大,这么巨大的社区内没有警察、没有裁判、没有监管力量的存在,可想而知暴力行为就可以在这里兴风作浪,为所欲为。中国2001年才开始有正式的网络警察,时至今日网络警察的数量也难以监管整个网络社区。而且在网络警察的工作内容中也并没有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管没有专门的部门,也几乎没有监管力量存在。
网络媒体责任意识缺失。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并在2002年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这个公义务和自责,不管是暴力、淫秽内容还是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信息,互联网行业从业者都必须通过权限及时屏蔽和删除。但是有的互联网媒体则因为赚取点击率不仅不加以管理、把好关口,还把违规的热点新闻置顶加精,完全不顾对事件当事人产生的危害。哪个帖子火、哪个话题热,就引进来,许多网络媒体已近把商业盈利放在了营业的首位。
三、对于网络舆论压力及语言暴力解决方法
健全网络舆论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是应该把隐私权和名誉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纳入相关法律,详细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侵权、什么样程度的侵权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和责任。将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列入违法行为中,改变隐私权和名誉权是其他民事权利的附属权利的现状。另一方面是在法律上规定网络舆论暴力的含义,对网络舆论暴力做出规范化的定义。对网络舆论做出规范和约束,为网络言论设立相关的法律,让广大网民有法可依,让网民们明白自己需要为不当言论负相关法律责任。
完善网络舆论的引导机制。事实的歪曲、谣言的传播、价值判定的失误和“意见领袖”引导方向的错误是网络舆论暴力的一部分原因。因此建立网络舆论的引导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政府应该主动接受网络舆论的引导责任,建立官方的论坛,对谣言和歪曲的事实进行辟谣和纠正。建立政府的网络舆情回复制度,对网络舆情进行回应,使网民们看到事实的对网络舆情进行回应,使网民们看到事实的真相,也使网民从价值误区中走出来。建立网上新闻发言人体系,听取民意,回应民意,对重大网络舆论做出行政干预,这对控制网络舆论暴力和社会安定都是十分有效的。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机制,让网民知道在哪举报不良的网络信息,给网民们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的途径。另一方面传统媒体有一定的公信度,也要肩负起引导网络舆论的责任。及时对失控的、虚假的网络舆论热点进行引导和辟谣。
加强网络媒体的自身建设。重申《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政府要加大“网路媒体有维护网络安定的职责”宣传,对违法公约的网络媒体进行公开批判,鼓励遵守公约的网络媒体。评选文明网络媒体。规定网络媒体在运营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督,使网络媒体传播的信息合法合情合理。
建设网上虚拟社会社工队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谢俊贵书记提出过建立网络社工队伍,他认为这支网络社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在网上倡导开展网上特色虚拟社区建设;第二,组织有关网民开展种引导性、疏导性的网上虚拟社会活动;第三,在网上虚拟社会中及时发现并关心帮助需要关心的网民;第四,在现实社会中帮助那些受网络影响较大的群体;第五,协助网络警察开展必要的网上虚拟社会监控工作。把社工服务由现实延伸至虚拟社会,在网络上建立网络社工站。现实社会中的社工,已经有不少服务是通过网络来展开的。一是因为许多年轻人习惯于通过网络来进行交流,二是因为许多人注重隐私,不愿意见面接受个案服务。
作者简介:刘忠娇(1997-),在读本科,工程管理专业,就读于烟台南山学院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1602班;李光阳(1997-),在读本科,工程管理专业,就读于烟台南山学院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1602班。